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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1時51分)謝謝主席。主席,麻煩請交通部陳部長,還有警政署李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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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部長,警政署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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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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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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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首先還是要恭喜部長成為卓內閣第二位交通部長。部長,您自9月2日就職以來至今23天了,對交通部的業務都還熟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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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每一個局處該做簡報的我都已經理解過一輪了,而且我也有到地方上,各個局處該看的地方我也都儘量去看過了,我們不是只有在辦公室聽簡報,我們也是用行動管理的方式。另外也跟委員報告,我們所屬的單位其實有相當多的工會,也有很多勞工的權益問題,我到目前為止也已經拜訪過4個工會,理解每個單位員工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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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部長,雖然您過去的經歷與交通業務關係不大,不過本席仍然希望您將會是一位稱職的交通部長,希望部長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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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我會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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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想就本次的專報題目就教部長幾個問題,首先,今年的9月5號,部長在道安記者會針對道路安全有提出自9月起加強執法、增加見警率,隨後遭到基層員警批評官員拿不出良策卻要警察背鍋。隨後交通部只有回應提高見警率主要是針對行人死亡較多的縣市,不是所有的縣市都要強力大執法。在這邊我想就教我們的李副署長,警政署的主管機關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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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執法的部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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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警政署的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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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主管的就是交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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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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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你們是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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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內政部,那我們交通部能夠來指揮警政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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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因為內政部跟交通部有任務的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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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有任務的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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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我們內政部只負責執法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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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那陳部長這邊有向我們警政署提出見警率的政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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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其實早上也有其他委員問過這個問題,我覺得滿可惜的,因為針對交通安全的議題,還有行人安全的議題,我那天的論述其實相當的完整。首先,我希望能夠極盡可能的把工程改善的部分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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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您有提到科技執法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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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對,第二個部分是教育的部分要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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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這邊想要問的是有開會討論過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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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樣說好了,執法面確實不是交通部的業管,但記者的問題是針對行人道安的部分,我剛剛有講過,行人的死亡率有40%是因為違規,而違規的樣態,我們希望能夠由執法面來嚇阻大家違規的這個想法,所以我們當然會做這樣的建議,但這樣的建議不代表交通部可以這麼做,我們會去跟警政單位、內政部來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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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我們這邊有實際的執行計畫了嗎?有明確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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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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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執行計畫,警政署和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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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樣說好了,我們的聯繫會報其實裡面都有講,不過說實在話,因為警政署是內政部管轄,由內政部他們來決定怎麼樣執法,我們能夠講的只有一點,就是加強執法的部分必須要做,這是交通部可以給的建議,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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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這邊就教李副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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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政曉:對於行人交通事故的發生,警政署負責的就是交通執法;有關行人交通安全,我們對於重大交通違規的部分,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等這幾樣的重大違規,我們加強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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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沒關係,相信部長提出見警率是為了增強民眾對交通安全的信心啦,不過,部長,希望日後不要太過躁進,這樣反而會造成反效果,我們希望可以看到實際的計畫、施行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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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報告委員,其實說實在話,我剛剛也提過,執法面其實不是交通部能夠做的啦,我們只能建議,如果大家未來認為執法面的建議交通部不需要多做,其實或許我們未來對這個部分的建議會減少,我可以只講工程面我們可以努力的部分,還有交通安全宣導的部分,我們來多執行,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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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確實交通部的權責是軟硬體設施的建管,包括像是交通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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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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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還有我們行人交通安全的通行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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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是,報告委員,就是因為全國民眾跟我們所有委員都相當關心行人的安全跟道路的安全,這個部分其實大家都很期許交通部能夠多做一些,所以交通部會講得比較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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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知道部長的本意、出發點是好的,這邊也要提醒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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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好,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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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因為我們看到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全國員警缺額數不斷攀升,可以看到缺額數從110年的3,428人提高到112年的4,488人,另外我們也看到犯案件數是逐年攀升,基層員警都已經不夠了,可是犯案件數越來越高,基層員警查緝案件的時間都不夠了,如果他們為了提升您所說的見警率去站路口的話,那無疑是加重我們基層員警的工作負擔,而且壓縮其他業務的時間,部長還要繼續執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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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如果委員認為增加執法或者是增加見警率會增加員警們的工作負擔,希望交通部未來不要再提這方面的建議,沒有問題,我們未來不提,只要委員認為說這些執法面不需要交通部來建議,那我們就不要去建議,由內政部他們自己去判斷該怎麼增加執法,或者是加強執法面該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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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副署長可以先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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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我們這邊也看到造成上半年行人死亡人數高於去年同期死亡人數的責任,我們要想想,真的都是地方政府的錯嗎?如果將全數的過錯推給地方政府,對地方政府非常的不公平,法規是交通部訂的,但責任的部分,我們常看到交通部都推給地方,難道交通部沒有責任嗎?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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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我剛剛有說過,全國的民眾,包含所有的委員,對於交通的改善,其實大家最期許的是交通部要更努力,所以我們才會提出這麼多的建議,交通部當然要負擔很大的責任,但是中央跟地方是一體的,因為說實在話,民眾走在路上發生了安全事故上面的問題,責任到底是中央還是地方,大家不會去分那個啦,我們重點是要讓它能夠達到安全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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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本席會這樣提是因為過去我們看到針對機車免兩段式左轉、取消禁行機車還有大型重機車停車格的問題,甚至是道路的設計,還有標誌標線等問題,常常都會用因地制宜來回復民眾的質疑,本席就在想交通部這樣的慣例是不是該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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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其實標誌標線跟號誌的指引,中央只能夠訂立那個指引啦,實際上地方要怎麼去劃設停車格,要怎麼去劃這些線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中央確實沒有辦法去代替他們來做這樣子的工作,這些是地方政府必須要去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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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修法的部分要不要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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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修法的部分我們正在進行檢討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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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正在進行檢討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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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其實委員也提供很多很好的建議,我們也都會納入,我們希望把整個修法面修得更完善,然後讓交通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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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接下來有請臺鐵公司杜微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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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杜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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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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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杜董事長好。杜董事長,你有提到中秋禮金是依照交通部與所屬機關員工激勵及表揚要點發放,要點是依照公務人員激勵辦法,而激勵辦法發放之獎勵不得以現金方式發放。針對這個部分,現在我們臺鐵的同仁有在反映,您和部長有討論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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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是,有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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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這個部分我們有討論,我們交通部也積極在協助臺鐵公司來做這方面的處理,我們知道員工們的希望跟需求啦,對於這個部分,因為規定是在銓敘部那邊,我已經跟銓敘部做聯繫,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會親自到銓敘部去跟他們做溝通。不過法令上面的規定到底能不能完成,這個不是交通部能夠在這邊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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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本席這邊也要提醒,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接下來要怎麼發放給我們的臺鐵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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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您是說獎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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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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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獎金有獎金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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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有獎金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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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對,獎金、薪資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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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我們有看到基層同仁反映說,臺鐵員工具勞工身分應依勞基法來發放獎金,臺鐵公司不發現金非法源問題,而是不想發。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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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不會啦,跟委員報告,如果今天可以發現金,我們為什麼還要再多花時間去申購禮券來發放給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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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那也再請杜董事長和臺鐵同仁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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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不會,我們是要有法源才能發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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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跟委員報告,因為原則上公司花的錢都一樣,他們也不希望多一次的行政手續再去換成禮券,他們也希望能夠發現金,現在是卡在法規上面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交通部儘量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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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是,也希望部長針對見警率,接下來提高見警率的部分我們交通部還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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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委員交代,我以後就不會再講見警率,甚至執法面的部分,我們就請內政部他們來說明就可以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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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OK,好,謝謝部長,謝謝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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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董事長微: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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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部長世凱: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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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邱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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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游顥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