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4851
林國成 @ 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林委員國成:(11時24分)韓院長、卓院長、各位我們院會所有的同仁。我想台灣民眾黨會提這個案,主要緣由我要特別代表台灣民眾黨跟各位來說明跟報告。我們大家都知道,NCC組織法在上會期三讀通過,但是三讀通過的案子,總統也公布實施,那就很奇怪了,為什麼新法不用,用代理制度?這代表什麼?就代表行政院不重視立法院通過的任何法律案。所以,我們今天會提出這個修正案,主要因為你們找到沒有必要的、技術性的這些耽擱,所以我們就會特別在這個部分提出本黨團的修正意見。另外一個,在代理期間,翁代理主委你應該作為,而你通通沒有作為,那這個原因是什麼?原因當然就是濫權不作為,所以我們會提這個修正法案,是要把新法更完整的去呈現,不要再用代理制度;那在代理期間,最起碼你應作為要作為;另外一個就是媒體監督之責任是你NCC耶!為什麼你都不作為?大家平心靜氣去看最近的媒體,不管是綠的,不管是藍的,藍的都做到公平、平衡報導的基本媒體人的責任,但是綠媒呢?尤其特定幾家,根本是不能看的,這些是NCC的責任。所以,本黨團希望要把所有通過的法律儘快實施,然後不足的部分,我們把它提出來修改,我們不希望NCC現在有代理主委,然後把媒體不公正、刻意包庇以及視而不見這種作法,我們希望請求大院儘快把這個案子通過,這個新法,也呼籲行政院儘快來實施,這樣較為嚴謹。最後懇求大家來幫忙,把這個法更完整。以上台灣民眾黨請求各位同仁幫忙,謝謝,感謝大家。 |
1 | 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的發言。 |
2 |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發言,我們就不再發言。 |
3 | 報告院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5 |
---|---|
meet_id | 院會-11-2-1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高金素梅"] |
page_start | 7 |
meetingDate | ["2024-09-20"] |
gazette_id | 1137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7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37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