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4809
林思銘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林委員思銘:(17時6分)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午安。我們的電價審議是在2015年經過我們立法院的決議之後陸續入法,電價的調漲就是由審議委員會來做決定,依照各種收費費率的計算公式來做決定。而對於審議的電價,在過去我們看到的是,對於電價的調漲,我們人民是毫無置喙的餘地,也就是審議委員會說電價要上漲,我們就要全盤接受,人民是非常的無奈。我想立法院是最高的民意機關,我們代表的是所有的、多數的民意,所以電價調漲是否要經過我們立法院的監督、讓我們立法院能夠適時地表達我們的民意?我想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民主原則。 |
1 | 所以本黨原本在這一次的電業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就增訂了,前項審議會的決議應於一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審議後實施。我想這樣的一個立法,就是要彰顯人民也要參與,電價審議委員會審議出來的電價讓我們人民能夠瞭解、讓立法院能夠代表民意來表達我們的看法。否則就會造成今年4月份,即便我們通過了決議──電價要凍漲,但行政院還是依照電業法第四十九條,仍然漲我們的電。 |
2 | 我想整個電價調漲會造成我們人民的生活痛苦指數增加,物價上漲連動地就是帶來整個人民生活痛苦指數增加,所以這一次經過黨團協商,我們也同意把電業法第四十九條修正為,前項審議會的學者專家以及相關的民間團體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由大家共同以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來審議我們的電價。這部分也非常感謝台灣民眾黨以及民進黨團,最後我們三黨達成共識,用這種方式讓我們的電價調漲未來能夠更客觀、更審慎,以上。 |
3 | 主席:謝謝林思銘委員的發言。 |
4 | 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發言,牛煦庭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04 |
---|---|
meet_id | 院會-11-1-22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page_start | 103 |
meetingDate | ["2024-07-16"] |
gazette_id | 1137115 |
agenda_lcidc_ids | ["1137115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協商後處理─ |
agenda_id | 1137115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