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4791
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黃委員國昌:(15時58分)院長、本院委員。過去這幾年,號稱要獨立、要專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就是NCC的表現,可以說是讓臺灣社會失望透頂,走到今天,我們認為有必要再度冷靜的審視現行NCC組織法所產生的NCC委員要透過什麼樣子的機制,真正能夠確保他的專業性跟獨立性。我們同意NCC委員的提名權,應該要由行政院院長來加以掌握,我們並不贊成透過政黨比例的方式產生NCC委員,因為這樣只會讓NCC委員更為政治化。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我們希望行政院院長推出的人選能夠有一個更慎重的審查機制。這一個更慎重的審查機制可以確保行政院院長送來立法院的名單,不會是曾經自己就已經涉入弊案、違法洩密的人選,也不會是某一個有線電視系統大亨透過他的政商影響力,塞給行政院院長的人選。行政院院長在提這樣人選的時候,他知道沒有辦法通過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我們這次所提出來的修正草案的確是參考所謂的公視模式。有委員說以前公視的模式造成了程序非常冗長,沒有錯,但是這個程序的冗長與當初高比例的表決門檻以及本來所提出來的人選就不適任高度相關,我們在這個審查委員會當中,並沒有設置高比例的表決門檻。我們期待透過這樣的審查委員會,讓行政院院長所提出來的人選是真正符合專業性、獨立性,而不再是某一個政商媒體集團,甚至是有線電視系統大亨所派出來的馬前卒,這樣的修正希望能夠得到各位委員的支持,謝謝。 |
1 | 主席:謝謝黃國昌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吳思瑤委員發言,請翁曉玲委員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04 |
---|---|
meet_id | 院會-11-1-22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page_start | 103 |
meetingDate | ["2024-07-16"] |
gazette_id | 1137115 |
agenda_lcidc_ids | ["1137115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協商後處理─ |
agenda_id | 1137115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