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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育敏:(9時45分)謝謝主席,各位院會同仁,大家好。有關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的修正草案,我作為衛環委員會的召委,已經在委員會裡面排了2次的審議及2次的協商,韓院長其實也主持了2次院會級的協商。
1 關於這個條文,我想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保障點值,讓我們所有醫療院所的運作、營運都可以是正常的運作,而不是因為我們健保總額的限制,然後被七折八扣,影響到醫療品質。所以這一個事情,在選前的時候,包括當時的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總統候選人,還有當時的賴清德總統候選人,都允諾希望可以調高到健保點值1點1元的目標。
2 今天國民黨黨團還有蘇清泉委員,包括我本人,所提出來的是不同的版本,有1點1元,也有1點0.95元,所有的目的就是希望來支持我們的醫療體系,不要讓我們的醫護人員繼續的血汗。我想最近醫療現場急診塞爆的情況,大家都看得非常清楚,而我們常常說,我們的健保是世界的驕傲,但是我們健保是世界的驕傲不應該是建立在血汗的醫護上面。
3 因此這一次的修法,其實要達到非常重要的三個目的,第一個就是保障點值,保障點值是多少,大家可以來討論,昨天最新的朝野協商版本是1點0.95,希望可以有共識,大家往這個目標來邁進。第二,事實上,他希望可以提高的就是我們健保總額的成長率,因為我們的健保總額如果沒有適度地成長,當然餅就這麼大,然後醫療院所,如果它的個案量多的時候,它的點值就會自動下降,在疫情期間看得非常地明顯,尤其最近新冠疫情跟流感再起,我們都看到健保點值已經下降到零點八幾了,根本沒有保9。第三個,我們希望透過這樣子的立法跟修法,可以為醫事人員加薪,我想醫護人員在第一線真的非常地辛苦,在疫情期間,我們都看到他們多麼堅守第一線的崗位,為大家打拼。然而,他們所受到的待遇跟他們的付出,其實沒有得到一個正常的比例,主要就是我們現在健保點值過低,所以導致醫療院所也沒有更多的錢可以去幫醫事人員加薪。因此,這次保障健保點值如果通過的話,那所有的醫療院所也已經承諾,就是要優先幫我們的醫事人員加薪。
4 我想賴總統當選之後,他說要打造健康臺灣,但我要講的是,健康臺灣不能是一句口號,健康臺灣,你就要去投資我們所有的這一些醫療人員,他薪資的提升跟設備的提升。我們國家的財政每年超徵稅額超過3,000億,所以我們是有餘裕來優先挹注在全民健保上的,因為全民健保是照顧每一個國民的健康。因此這一次的修法,我們希望朝野立委大家都來支持,我們一起來挺醫護,我們有醫護人員願意在第一線長期的奉獻,我們才有永續的健保。所以這一次的修法,到目前為止民進黨黨團還沒有正式的簽,昨天其實已經有一個主決議了,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民進黨黨團在最後可以簽下這個主決議,我們一起支持保障健保點值,這一次保障健保點值1點0.95可以通過,我們一起挺醫護、挺健保,謝謝大家。
5 主席:謝謝王委員。
6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另外,委員謝衣鳯等、委員楊瓊瓔等分別提案,經第1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7 委員謝衣鳯等提案:
8 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羅廷瑋、邱鎮軍、林沛祥等21人,認為現行健保總額預算制度為「上限制總額」,在此上限天花板之下,只要醫療院所服務量超出預期就浮動點值,不但對醫事服務提供者不公平,也間接影響了民眾的就醫權益。爰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健保平均點值最少不得低於0.95,但因而超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部分,由中央政府負擔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9 提案人:謝衣鳯  羅廷瑋  邱鎮軍  林沛祥  
10 連署人:黃 仁  鄭正鈐  洪孟楷  王育敏  謝龍介  張智倫  羅智強  林德福  楊瓊瓔  陳雪生  徐巧芯  黃健豪  丁學忠  陳菁徽  黃建賓  涂權吉  葉元之  
11 委員楊瓊瓔等提案:
12 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顏寬恒、陳菁徽、賴士葆、葉元之、鄭正鈐、許宇甄、邱鎮軍等26人,有鑑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採總額給付制,醫療給付點值因機構服務量提高而降低,近年由於新冠疫情爆發加上整體醫療需求增加,然而健保總額制度使健保費用上漲壓力由醫療機構負擔,使醫療機構經營困難,加上醫療機構為求降低經營成本,致使醫護人員低薪並產生權益受損。為穩健我國醫療體系之永續發展,爰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醫療支付保有固定點值為一點1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13 提案人:楊瓊瓔  顏寬恒  陳菁徽  賴士葆  葉元之  鄭正鈐  許宇甄  邱鎮軍  
14 連署人:蘇清泉  陳超明  涂權吉  王育敏  林德福  陳永康  林倩綺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沛祥  謝龍介  傅崐萁  陳雪生  羅明才  黃建賓  張嘉郡  黃 仁  牛煦庭  
15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因尚待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16 進行討論事項第四十二案。
17 四十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黃健豪等20人、委員徐巧芯等18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0人、委員楊瓊瓔等20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清泉等2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委員柯志恩等19人、委員徐欣瑩等18人及委員陳超明等22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5、6、6、7、7、7、7、7、8、8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18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9 (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0 (四)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以上三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21 (五)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22 (六)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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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2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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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7-16"]
gazette_id 1137113
agenda_lcidc_ids ["1137113_00005","1137113_00006","1137113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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