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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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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羅委員智強:(18時19分)立法挺打詐,也請賴清德洗刷詐騙國恥!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經過多次審查跟政黨協商,完成三讀,其實包括其他的打詐法律,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嚇阻臺灣越來越張狂的詐騙事件。臺灣已成詐騙的地獄,蔡英文總統執政8年,對於打詐可說是一籌莫展,詐欺案一年發生近3萬8,000件,詐損超過八88億,雙雙創下歷史新高;蔡英文執政8年,臺灣的詐欺案成長竟然高達1.8倍,臺灣人民痛苦不堪,詐騙被害者常常家破人亡。而賴清德總統說他要全力打詐,但殘酷的是,今年6月,也就是賴總統的卓內閣第一個完整執政月份,詐欺發生數相較於去年同期成長三成。 |
1 | 打詐是不分黨派、不分意識型態的全民共識,所以當行政院提出打詐四法,在野黨也全力配合,可是在打詐的同時,也必須保護好人民的秘密通訊自由,所以這個禮拜我三度到協商會場針對科偵法、刑事訴訟法還有通保法提出意見,希望找出跨黨派、跨行政立法的共識,希望能夠用公開、透明、事後保障人民權益的方式,既能夠確保打詐進行、也能夠杜絕政府濫權;也很欣慰,我提出的修正案也得到朝野的同意、也一併納入今天的修法。打詐四法授予執政者一個打詐的武器,也希望大家真的能夠把詐騙國恥洗刷。 |
2 | 主席:謝謝羅委員。接下來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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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22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 |
page_start | 224 |
meetingDate | ["2024-07-12"] |
gazette_id | 1137102 |
agenda_lcidc_ids | ["1137102_00003","1137102_00004","1137102_00005","1137102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之一、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之 一、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37102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