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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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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羅委員廷瑋:(17時23分)謝謝主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終於三讀了,臺灣正面臨新型態的狀況,詐騙四起,詐騙非常猖狂,我們看到現行的法令已經沒辦法因應新型態的詐騙,本次的修法有四大重點,將虛擬資產服務事業、人員納入規範;境外以供詐欺犯罪所用的設備,對境內人犯罪加重刑責,擴大不得假釋的要件;另外,我們增加了社會企業的責任,包括看到許多網路詐欺相關的投遞廣告,Fb、TikTok、Google等網路平臺業者若未在臺灣設立法律代表、不配合移除詐騙廣告,情節重大要罰兩百五十萬到一億元以下的罰鍰;加重高額犯罪刑度,以詐欺獲利達新臺幣五百萬以上,最重可處十年有期徒刑,若獲利達到一億元,可處十二年有期徒刑,併科三億元罰金,我想這就是本次我們修法,不分朝野我們一起努力,讓國人能夠更加地安心。
1 本次三讀就是彌補現行規範的不足,專為打擊詐騙所制定的法律,為嚇阻犯罪繼續猖狂發生,上下游一條龍都不放過,我想新的立法院新的氣象,我們揮出重棒,就是要打擊詐騙集團。過去大家都說臺灣是詐騙集團的天堂,未來我們更希望新的政府利用這項新的法令,讓人民能夠安居樂業。
2 主席:謝謝羅委員。
3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針對本次會議(7月12日)提出延長開會時間,處理討論事項。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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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2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黃國昌","李坤城","牛煦庭","羅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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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7-12"]
gazette_id 1137102
agenda_lcidc_ids ["1137102_00002","11371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完成三讀─ (前接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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