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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9時24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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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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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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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次長好。臺灣社會對於有權有勢的人竟然可以去關說司法,真的是深惡痛絕啊!一般的小老百姓,不管是走進地檢署還是走進法院,都是誠惶誠恐,委任律師當他們的代理人或辯護人來主張他們訴訟上面的權益,但是卻有一群明明在這個社會上面已經掌握了相當高權力的人,包括我們的法官,法官去關說司法;也包括了我們位高權重的政治人物,去關說檢察官,不要對他所涉入的刑事案件來提起上訴;更離譜的,還有幹過法務部部長的邱太三,去找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幫富商逃稅5億的案子進行關說,明明沒認罪還要關說,叫檢察長去施壓桃園地檢署的檢察官,讓他進行認罪協商。這些過去實際上面的亂象,讓我們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前幾天在院會備詢的時候,說臺灣是民主國家,不會有壓案的事情,我不知道他是脫離現實,還是準備要說謊!這明明全部都是具體發生過的事情,針對這些案子最後的結果是怎麼樣,次長你知道嗎?有任何人受到任何的刑事處罰嗎?請教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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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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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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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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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樣子的結果,我相信沒有人可以接受,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今天要來這邊審不法關說罪、妨害司法公正罪,不可以讓這些違法濫權的人繼續逍遙法外,享受一般人所沒有的特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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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在權貴犯罪的脈絡裡,我們常常發現,我們權貴犯罪的司法審判程序通常會拖很久,有拖到5年、10年、15年的,好不容易確定了,人卻跑了,讓我們的刑事刑罰權沒有辦法獲得落實,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今天要處理棄保潛逃罪的問題。其實這兩件事在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時候都做出了決議,到現在研議了7年,次長,對於這樣的速度,你能夠接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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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報告委員,我想法律的修改,有時候也不是完全看時效,因為學說上的甲說、乙說,學者很多人有不同的見解,像我們最近的討論也是一樣,光一個法律上的用語,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所以才會開了11次的協商會議,我想在制定的過程中,的確大家很用心,但為要求慎重,所以才會這樣,不過這個法案現在文字上大概都已完成,陳核後再送到司法院,然後再會銜,很快的應該就會送到大院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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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我們希望啦!針對這些明顯的法律漏洞,幫權貴犯罪開的後門,其實討論得越久,拖得越久,這個後門就存在得越久,只要不完成立法,我就繼續幹,我就繼續跑;我就繼續幹,我就繼續去關說司法;沒人可以拿我怎麼樣,我就繼續棄保潛逃,也不會有任何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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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好要處理棄保潛逃的問題,有一件事情要請教一下次長,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的時候,有時候符合羈押的要件,但法院認為沒有必要性,所以會用具保的方式來替代,問題是我們在羈押的事由裡面除了有逃亡之虞以外,還有什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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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重罪、串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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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串證嘛!滅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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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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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如果今天他沒有跑,我們用1,200萬給他交保,但是他跑去串證,他跑去滅證,違反一開始的時候法院沒有給他羈押,只是給他具保,但叫他不可以去接觸證人;如果有去接觸證人的話,這個時候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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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這個會再裁定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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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會再聲請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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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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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們現在的具保,保的到底是什麼?只有保他會到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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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就是以防他逃匿以及將來執行不到案,就會沒入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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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只有保他到不到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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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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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如果他違反法院的命令,那個具保的錢會沒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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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不會,會再聲請執行羈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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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我們把法律效果說清楚,今天不管具保多少錢,具保了以後,就只是擔保他會到庭,沒有辦法擔保他會不會滅證、他會不會串供,如果他違反法院的命令,我們目前的效果是向法院再聲請羈押,如果未來我們在修法上面,把它進一步擴及到除了向法院聲請羈押以外,他違反之前交保的時候法院所為的命令,一併的把他具保的金額沒入,法務部贊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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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刑訴法不是我們主管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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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知道啦!但臺灣現在刑事司法的荒謬就在這裡,刑法跟刑訴、實體法跟訴訟法像是雙胞胎一樣,一體兩面,結果一個法務部管、一個司法院管,這兩者之間必須要有一個很好的統合機制。我今天不會請你代表司法院發言,所以從法務部的立場,我剛剛那樣子就立法方向提出的建議,法務部贊不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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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我們帶回去研議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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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請好好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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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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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我覺得這些事情,像怎麼樣確保國家的刑事司法權能夠落實,這是一個非常嚴肅而重要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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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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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下一個我要追的事情是88會館的調查報告,我上次去高檢署的時候,高檢署已經承認了,說一開始調查報告的內容是不實的,這88會館裡面聚集了非常多的權貴犯罪,過去這兩年我們看了非常非常的多,結果一開始連高檢署做出來的行政調查報告,內容都是虛偽不實,然後我在5月15號的時候,那個時候黃謀信次長跟我承諾說,高檢署會修正報告,而且會儘速公布,現在快兩個月了,東西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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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報告委員,本部的確在113年4月17號有函請臺高檢再釐清,據報確實有88會館人員出入,將提給懲戒法院來審酌,所以是提過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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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是啦!給懲戒法院是一回事,那個是被彈劾所以提給懲戒法院,現在我的問題是,你們高檢署的行政調查報告避重就輕,我追了半天,你們答應說高檢署會儘速公布修正的報告,可是我等到今天都還沒看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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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的確當時是根據相關人員陳述所做的認定,並沒有調查不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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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就被騙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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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後來再追查的結果,是有88會館人員出入,但是不是有女陪侍的那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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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你們修正的報告什麼時候要公布?跳票了啊!我是給你們兩個月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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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我們會後再送給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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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速度快一點,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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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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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這個牽涉到我們對於檢察機關的信任,連高檢署做出來的行政調查報告都「離離落落」,這要怎麼跟人民做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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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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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最後一件事情,不好意思,最後再給我30秒。我希望能夠幫監所的同仁喊出他們的心聲,深夜危勞勤務津貼支給表排除監所管理員,法務部認同嗎?他們的工作很辛苦、很危險,在監所裡面看管那些受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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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報告委員,我們絕對贊同他們的工作的確有危險性,而且很辛苦,所以這一部分我們一定會帶回去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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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要研議!法務部要有立場,要支持他們,爭取把他們納入,可以嗎?這麼多監所管理員大家在關心的一件事情是什麼?你們的公文寫的是你們在研議,現在大家關心的是,這些在各個監所裡值勤,讓受刑人能夠好好服完應有刑期的監所管理員,法務部有為他們站出來爭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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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對於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法務部一直都有在努力。但有時候可能會牽扯到部會或費用問題,不過我們還是會極力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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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希望法務部作為這些監所管理員的大家長,就該幫他們爭取正當合法的權益,這絕對是正當合法的權益!要認真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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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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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要讓他們繼續失望,這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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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次長錫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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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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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委員。下一位我們請鍾佳濱委員發言。另外同時宣告,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依據往例在上午11點的時候處理,屆時如有委員在詢答,我們就等該委員詢答完畢之後馬上進行臨時提案的處理,不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