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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11時17分)謝謝主席,請顧部長及軍醫局蔡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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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及軍醫局蔡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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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洪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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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好、局長好。其實在國防部的主管下,除了有很多的軍職人員以外,還有很多文職跟約聘僱人員,不管他的職務或身分,基於希望能有一個起碼的勞動權益保障的立場,坦白說,大家期待只要有勞動事實就可以實際實領,這也被認為是最低的底線,部長同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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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是,委員的指教應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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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同意對吧!其實這段時間我一直收到陳情,在軍醫局底下其實有很多醫療人員,他可能不只是醫生或護理師,比方像是分析血液、尿液的醫檢師,負責X光的放射師,或者是藥師,他們也會有夜間輪班的需求,他們也要值夜班,所以他們的勞動事實非常明確。如果你是一個醫檢師,而你是在教育部下面的教學醫院或者是在退輔會下的榮醫,或者是在衛福部下的部立醫院上班的話,我們要恭喜,因為你可以拿到足額的報酬。但如果這些醫檢師是在軍醫院上班,很抱歉,他的報酬是無法足額領取的。部長,你看一下數字,如果是一個醫檢師值大夜班一個月25天,臺大的基數比較好,有1萬7,000元,部立醫院跟榮總是1萬2,000元,軍醫院也是1萬2,000元,但很慘的事情是軍醫院的醫檢師值大夜班,只要是夜班,夜班的費用就沒有辦法實領,他會被打折,甚至打到85折!賴清德總統說軍公教要加薪3%,但這個我們一吃就吃人家15%!而這種陋習我跟部長報告,其實已經超過10年了,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狀況?很簡單,因為我們軍醫下面醫管單位自己另設了一個夜班費請領方式,是用三節獎金來請領,不像剛才說的其他主管機關下面的醫院都可以按月來領取,依照績效獎金來領取。我們自己訂了一個用三節獎金領取,所以一年就3次、領3次,但問題是三節獎金有一個上限,所以只要值夜班的狀況超過這個上限,超過的部分就算你沒發生過!所以一個醫檢師常常一個月算下來幾乎少了2,000塊以上,這就是長年的狀況。我要問部長,你聽到這個狀況,我相信你也是第一次聽到,但這個狀況你覺得有沒有要改進的空間或你的立場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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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是不是它有兩種,一個是夜班費、另外一個是醫勤的獎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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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對,但我現在講的都是夜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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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部長立雄:如果是夜班費的話,應該是他如果實際值班我們就足額發給,如果依照這樣子來發給的話,我想只要沒有超過行政院的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發給要點的話,這個部分應該是可以足額發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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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你講到一個重點,國防部下軍醫局相對其他的部會,我們現在是適用醫勤獎金的方式來發給,所以是用三節獎金來發放,所以就遇到三節獎金上限的問題,我們一直跟國防部要求,這是一個不合理的狀況,因為有很多的醫檢師公會都來陳情,明明該給他們的卻都沒有給他們,而且這不是現在短期喔,這已經搞10年了,但對不起,軍醫局不理就是不理、不理就是不理!所以我今天不得不在這個地方提出,部長在這邊、局長在這邊,我們要不要改變這個狀況?我覺得這是最基本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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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我們這個醫勤獎金發放是經過行政院核定的,所以我們的醫勤獎金有一個上限,如果整個要修的話,就變成所有軍醫的軍醫獎金全部都要再修。這個陳情其實我們不是不理,但是最近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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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不要推給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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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不是,跟委員報告,最近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有一些軍醫院的業績、績效很好,所以才會到上限,如果沒有到上限,他其實都可以實領到。但是因為會超過上限,他的總額有個上限,所以大家才會覺得他的夜班費好像被排擠到了,其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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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局長,不是好像,就是啊!他夜班的勞動事實就是消失了,不是好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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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指導,以後我們福利金的計算方式會把夜班費優先計算,夜班費算完以後再來算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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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局長很簡單嘛,我們就比照其他的醫院都是按月發放,不一定要把醫勤獎金搞到三節獎金才能發放嘛,每個月做多少很清楚,都可以看到眼前我就可以拿多少,沒有人要去多要,只是給他們應得的,每個月就按照……別人都可以做到,為什麼軍醫院做不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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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報告委員,其實我們每個月計算、也是每個月在計算,並沒有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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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但是三節才能領一次,所以人家是算下來發現,這跟我每個月該領的不一樣、有出入,甚至可能少了2,000塊、每個月少2,000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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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另外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非醫護人員、聘僱人員的總薪資都比其他醫院還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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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不是,局長,你這個態度是不對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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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沒有,不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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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不是因為他今天待遇比別人高,待遇有沒有真的比別人高,這是另外一回事,你明明說要給人家的績效獎金、夜班費,講好的你就是沒有給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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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我們會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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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這跟其他比別人高有什麼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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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報告委員,我們會按照您的指導,以後我們的醫勤獎金當中,夜班費都會單獨優先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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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不是,第一個不是優先計算,我就問你,能不能夠承諾一定足額發放、按月足額發放?就像在其他部會的醫檢師、X光檢驗師、放射師可以受到一樣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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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可以,這我們做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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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可以嗎?這是可以承諾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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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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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那多少時間可以把它改過來?兩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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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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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兩個月可不可以把它改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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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應該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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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兩個月之後,我們這些非醫護人員的夜班費就可以按月足額拿到,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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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按月這個部分我們還要經由行政院,因為整個如果要修要一段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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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你不要推給行政院,你們把方案拿出來,我們可以來跟行政院講,要他儘快核定,行政院會同意你們這個把醫護人員夜班費吃掉的方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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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報告委員,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指導,我們會每個月單獨來計算,也會跟行政院來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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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可不可以每個月就直接發放?就像其他主管單位的醫院一樣,就比照嘛,這個這麼簡單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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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報告委員,我們會跟行政院做這個溝通、希望每個月來發放,但是因為它牽涉到整體要修,我們還要一段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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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那這樣好不好,一個月後給我方案、兩個月承諾把它改好,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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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我們儘快,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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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一個月給我方案、兩個月把它改好,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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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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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至少一定要足額發放、可以足額領取,這最基本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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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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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這不是優先,是足額領取喔!我不管你優先不優先,就是足額、不可以少一塊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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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建松:是,我們按照委員的指導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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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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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要請數發部闕次長。次長,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上週有一位美國的亞太議題專家在外交家雜誌上面發表了一篇專文,這篇專文其實談到了臺灣海纜的問題,這篇文章談了很多內容,他最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建議,這個建議就是,他認為臺灣應該要將電纜認定為關鍵基礎設施。為什麼今天還是要跟闕次長討論這事情?我跟你說,我已經像蒐集七龍珠一樣,我已經問過陳建仁院長、問過國土辦、問過國安局、問過NCC、問過海巡署、也問過中華電信,大家都說他們同意、也覺得應該要把臺馬的海纜列為CI,但現在一直態度曖昧的是數發部。次長,你覺得呢?不管是國外、國內,大家都認為臺馬海纜的重要性,尤其過去被破壞的程度,尤其是現在像在聯合利劍行動裡面,他們就是針對我們的離島攻擊,應該要列為CI,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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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跟委員報告,一個基礎建設我們能不能把它列為CI有幾個要件,那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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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次長,我時間不夠,我跟你說,在之前所有的質詢裡面我們都把它的要件,包括它的定義全部都拿出來了,所以這些所有其他部會的人都同意它應該是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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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對,但是其他部會可能沒有我們清楚,比如說臺馬海纜跟臺金海纜,對我來說,臺馬海纜的微波備援是充足的,但是其他的海纜可能微波備援不是充足,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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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我覺得不一定是充足的。之前有講過,你們是用了微波,但是這個微波如果在緊急的時候或者是遇到被封鎖的時候,我們可能要把頻寬優先交給軍方來使用,到時候還是不是充足的?這是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包括微波備援的頻寬跟我們一般海纜的頻寬就是有很大的差別,包括你的養護、管理上面的作業,都跟一般列為CI的是不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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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跟委員報告,微波的部分,軍方的微波跟我們的微波是分開的,我沒辦法對軍方的微波發表任何意見。但是如果您到微波站去看,就會發現我們現在中華電信的微波跟軍方是分開的,但是海纜裡面的確有部分的海纜是提供軍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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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所以次長,現在意思是數發部還是不願列為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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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要不要列為CI每年會依程序準時來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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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我第一次質詢陳建仁院長是在去年3月,已經經過17個月了,你們的評估是怎樣?就我知道,國土辦也希望列入、NCC也希望列入、行政院也希望列入、大家都希望列入、國安局也覺得該列入,只有你們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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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們沒有覺得不應該列入,但我們是認為你要按照規定來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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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如果你沒有覺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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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你要列為CI是它沒有任何備援的時候,最後一道防線才會被列為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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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不是,不只是這樣子吧?列為CI的定義不是只有它完全沒有備援吧?我們要不要來看一下CI的定義?CI的定義不是完全沒有備援才能夠被列入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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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按照你這邊寫的,它有分數跟重要性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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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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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們就是根據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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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我做一個建議,我沒有要求所有的國內海纜都要列入,但臺馬海纜或跟離島之間的海纜,我覺得有沒有一些方式可以把它的特殊性給標示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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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這個我們在通盤檢討的時候,我們也會納入考慮,但是我沒辦法在這邊承諾你特定的海纜在下次是不是會列為CI,因為就像你剛剛列的,它每一條有它的分數跟評估的方式,根據分數跟評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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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但次長我要跟你說,這件事情不是我第一次講,我們已經提了17個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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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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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如果我們評估一條海纜要搞17個月還搞不定,態度還游移不定,我會對於關鍵基礎設施CI、我們對於政府國安的態度,我們有很大的存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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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們評估是每年來評估,所以並沒有游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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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那今年要評估到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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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會按照國土辦的程序來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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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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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那會評估到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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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按照國土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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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主席再給我1分鐘,會到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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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現在不知道,要回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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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所以說問國土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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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評估CI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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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為什麼你可以用你現在不知道這個態度?這不是你們主管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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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那我請韌性司來回答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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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這不是你們主管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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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你們討論完以後,再提供給委員相相關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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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你這個態度我沒辦法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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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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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你這個態度我沒辦法接受!要嘛你給我一個明確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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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跟你說,因為CI每兩年才評估一次,你17個月沒有得到答案是正常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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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你確定要用這個回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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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手上的資料就是這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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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所以當這17個月裡面發生了聯合利劍行動,當他們在圍馬祖、圍我們離島的時候,你跟他說,對不起,我就是兩年評估一次嘛!你突然來一個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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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當你出現聯合利劍或馬祖斷纜,我們馬上搬衛星過去,我們馬上提升微波,我們所有的事情都是即時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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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在做,但是大家還是關心CI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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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不管它是不是關鍵基礎設施,只要出現危機,我們馬上就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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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因為時間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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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次長,這態度大家沒辦法接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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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馬上處理如果無法接受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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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次長,委員還在講嘛!你們無法接受的話,你要有一個說法,然後再看質詢怎麼樣,你不能自己就轉回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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闕次長河鳴:我們的說法就是我們都馬上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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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質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