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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玉珍:(11時18分)主席,想請教……換我發言了,你可以留下來聽一下。
1 吳委員思瑤:我尊重主席。
2 陳委員玉珍:歡迎專業的吳委員、什麼都不懂的吳委員留下來聽一下,連公私協力都聽不懂。
3 主席:我這邊還是說明一下,基本上謝謝……
4 陳委員玉珍:不知道什麼叫公私協力,留下來聽一下,我可以跟你說一下,不要離開啊!
5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尊重,本來按照議事規則,基本上在場委員沒有異議的話,委員可以增加詢答,所以說……
6 陳委員玉珍:對,沒問題。
7 主席:那剛剛他沒有異議嘛,在場也沒有有異議的委員,所以就請陳玉珍委員來進行詢答。
8 陳委員玉珍:謝謝主席。主席,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這裡會不會提供嘔吐袋?不是,剛剛有人一邊講很噁心的東西,一邊說不要介入個案,一邊在講什麼基隆市政府的案子,當場一直打臉自己,我看了都很想吐。
9 我想請財政部,促參司有來嘛,還有法務部,因為我剛剛看到法務部的內容。
10 李司長建賢:委員好。
11 陳委員玉珍:司長,你好。上回在財政部有跟您請教過,今天的主題是公私協力,就是公私協力有什麼樣的合作營運法制模式,因為我們的委員有一些都不瞭解自己的職權,他都看不懂這個題目,所以我想說在這裡跟您切磋一下,也讓吳思瑤委員知道立法委員的職權是什麼,為什麼題目看不懂,還可以一直在這邊罵別人。
12 我們知道像公私協力,我剛剛看到內政部的報告有寫,內政部的報告裡有寫出幾種模式,比如BOT、ROT,但我發現公私協力有一個很重要、一個最新的作法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對不對?可是報告裡面都沒有,是不是財政部在這方面的推廣比較缺乏?
13 李司長建賢:報告委員……
14 陳委員玉珍: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吧?
15 李司長建賢:我知道。
16 陳委員玉珍:這是公私協力,對吧?也是公私部門合作營運的最新模式?
17 李司長建賢:是的,在111年修法時新增了第九條之一,增進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主要概念除了剛剛講的BOT、BTO、OT等等,我們認為在公私協力裡,如果政府可以付費取得服務的話,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18 陳委員玉珍:對,我之所以讓你充分說明,是因為我發現立法委員,其實不只立法委員,包括部門的報告也沒有寫到這一點,可見你們的宣導是不夠的,而立法委員連題目也看不懂,不知道今天要討論什麼,對不對?這是在討論法制,是不是?比如說BOT、ROT、PPP或是OT的各種法制形式,到底對政府獎勵民間、引進促參相關的投資,除了政府力量,也引進民間力量外,還有什麼好的方法?或者中間有什麼缺失?如果可以在法制面做改善的話,民間投資的意願會比較強,對吧?你說對吧?
19 李司長建賢:是的。
20 陳委員玉珍:對吧?沒錯吧?所以這個題目訂得很好,事實上也是很有深度的。只是我很遺憾,第一,政府相關部門不懂新的營運模式,所以報告裡也寫得不夠詳盡;第二,即便是立法委員也一邊說不知道今天的題目是什麼,既然不知道今天的題目什麼,那就是自己要檢討,對不對?自己的知識、內涵、專業不足,然後在那邊一直說人家排的案子不好,讓我想請問主席有沒有提供嘔吐袋?為什麼一邊說不要介入個案,一邊自己狂講個案?請法務部次長站上來講一下,因為今天部長沒來。
21 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22 陳委員玉珍:剛剛我聽到有委員一直在講,排這個案子就是故意用個案、用政治力介入,你們法務部會接受政治力介入嗎?
23 黃次長謀信:當然不可以!
24 陳委員玉珍:當然不會,對不對?所以委員這樣講,事實上是對你們沒有信心?或者他一向認為法務部都會介入政治個案?也就是只要委員這樣質詢,你們就會去介入?有這種事嗎?
25 黃次長謀信:委員的作法我們當然都尊重,但法務部的立場是絕對不准……
26 陳委員玉珍:絕對不會吧?可是剛剛民進黨黨團幹部公開說,你們會受到政治力影響,會嗎?
27 黃次長謀信:這是委員的質詢內容……
28 陳委員玉珍:這是他的質詢內容,是他自己思想錯誤,一定要把東西壓在別人身上,這個我們也沒有辦法,對不對?你沒有辦法評論,對不對?
29 黃次長謀信:我沒辦法評論。
30 陳委員玉珍:沒辦法評論,但你也不能贊同,是不是?所以自己思想不正確、一直想個案,又說別人一直想個案!自己心裡想是不是他們有什麼行政力量可以介入,因為心裡有這種想法,才會覺得別人在問這些問題就是想要介入!明明法務部就這麼剛正不阿,根本不會接受政治力介入,對不對?
31 黃次長謀信:本來就不應該……
32 陳委員玉珍:你說什麼?
33 黃次長謀信:本來檢察官辦案就不應該接受政治力介入!
34 陳委員玉珍:你們本來也就不會,對不對?我們質詢關心……國會議員關心社會上所矚目的案件,不管是涉貪或臺南市這個很重大的槍擊案件,造成國人全面性的恐慌,你們是不是應該加強查辦,對不對?
35 黃次長謀信:對,這個案子……
36 陳委員玉珍:像這個槍擊案很重大,所以要加強查辦,對不對?
37 黃次長謀信:本來我們就會……
38 陳委員玉珍:本來就應該,對不對?我們如果這樣去問了,難道就是介入個案嗎?我們說你們趕快加強查辦,因為國人都好恐慌,我好多住在臺南的家人都覺得好恐怖,是不是應該加強查辦?
39 黃次長謀信:個案發生了,檢察官的天職本來就應該去偵辦……
40 陳委員玉珍:但我們去質詢的話,算不算介入個案?
41 黃次長謀信:因為已經沒有實體內容,不算。
42 陳委員玉珍:對!我們就說什麼案子、什麼案子、什麼案子應該要去釐清,趕快查清楚,這個是國會議員的職責。有的國會議員不懂職責、不專業,ROT、BOT還有PPP什麼都不懂,公私協力也不懂就上來批評別人,我建議以後司法委員會要準備嘔吐袋,謝謝主席。
43 主席:謝謝陳玉珍委員。雖然吳宗憲召委不在,但因為剛剛有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吳思瑤委員對今天的主題有意見,所以我可能還是要代替他稍微說明一下。
44 今天的主題是「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實際上大家都知道,今天前面質詢的委員們針對這個主題都有進行官員的詢答,顯然這幾個中文字沒有人看不懂。至於能不能論及個案?剛剛次長也有特別回答,畢竟這是立法委員的職權,相信相關部門也不會因為立法委員質詢而受到影響。通案是個案的累積,任何涉及所謂公私部門法制爭議的部分,當然不可能不觸及個案,所以我還是要幫吳宗憲委員說明一下。
45 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有葉委員元之再請求詢答,在場如無異議,接著請葉元之委員進行詢答,時間5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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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36
speakers ["吳宗憲","鍾佳濱","黃國昌","謝龍介","莊瑞雄","羅智強","陳俊宇","林思銘","吳思瑤","陳玉珍","葉元之","翁曉玲","沈發惠","傅崐萁","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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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7-10"]
gazette_id 1137301
agenda_lcidc_ids ["11373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財政部率所屬相關單位 列席就「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73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