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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時7分)主席,謝謝。麻煩請蔡局長跟文化部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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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蔡局長還有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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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洪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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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局長好。局長,今天我們這個專案報告也是大家、國人非常關心的中共對臺滲透作為,其中有講到平面媒體之前就先報導有新華社駐臺記者盯梢一事,我想請教一下到底現在……因為連陸委會主委都說找不到爆料者,國安局又講說情資調查已經在立案偵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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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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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是立案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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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我們有這樣的資訊移交給調查局,調查局已經立案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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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什麼時候有的資訊?什麼時候掌握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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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另外因為也有媒體人提告這位記者,所以檢方也開始立案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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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對,什麼時候掌握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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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這個部分我們一開始有了之後,在研判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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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局長,什麼時候掌握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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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因為已經在偵辦過程當中,相關的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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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掌握的資訊也不能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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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我們不建議在這個地方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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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第一不能講什麼時候掌握的資訊?本席只想問,因為個案的部分我不牽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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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因為正在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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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爆料者到底有沒有找到?有沒有爆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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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爆料者跟國安局這部分是沒有關係的,國安局的部分有我們的情資來源,我們既然有這樣情資,就必須要移送到相關的單位來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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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有情資,但是這個情資不是從爆料者來,所以跟平面媒體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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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不是,這是兩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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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說平面媒體報導的跟你們掌握情資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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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不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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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掌握的情資?不能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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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我們之前就有掌握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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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比平面媒體報導之前,還是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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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應該再稍早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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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稍早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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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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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掌握了情資,但是你們之前不講,那你們做了什麼積極的作為?除了這個調查以外,如果這樣的話,那本席就不禁懷疑有關我們安全的部分,國安局自己說先掌握了情資,但現在講說它是調查當中,不能公開,但是又沒有提醒我們全國的民眾,直到平面媒體爆料之後,原來才知道說:哇,我們的政論節目居然還會被人家盯梢,那國安局之前跟比一個平面媒體還不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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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跟委員說明一下,因為國安局並沒有司法調查權,第一個,我們不是業管機關,也沒有行政調查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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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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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所以只能把這個資訊讓有調查權的調查局來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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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現在問的是說,那你們什麼時候掌握情資,並且你們做了什麼積極的作為,還是就放任我們的安全……如果說今天沒有平面媒體爆料,我們是放任這樣的安全持續被滲透、被侵入,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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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所以也必須要透過有司法調查權的機關來釐清過程到底是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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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當然,但是你們做了什麼積極的作為嘛?這是本席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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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文化部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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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洪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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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請教現在這個所謂新華社的駐臺記者他現在人在哪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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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他已經離境了,如果是報導的這一位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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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已經離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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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他大概一個月前離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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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一位到底跟我們國安局這邊掌握的是不是同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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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不清楚國安局掌握的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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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也不清楚?好,那請教一下,現在他的記者證是文化部這邊發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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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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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什麼時候入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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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看一下,入臺是2月23號,因為他是三個月離境,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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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2月23日,所以照理講他應該是5月23號離境,323、423、523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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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對,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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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說他什麼時候離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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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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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就是523當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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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們目前的資訊是這樣,是5月23號離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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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就是523當天離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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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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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說他就在這三個月記者證有效期滿的時候來離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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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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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這邊也沒有再去調查說他到底有沒有過去這些行為,有沒有辦法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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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離境之前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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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因為之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時候,我們請教文化部部長,他也講說要先做所謂的行政調查,結果現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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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說明,在離境之前,我們並沒有掌握這個訊息,所以在離境之前,我們並沒有詢問他本人,不過在這一件事情經過媒體披露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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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到底他有沒有做盯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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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經過媒體披露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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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他有沒有從事我們文化部發給他記者證以外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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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經過媒體披露之後,我們有請兩個單位來做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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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哪兩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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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第一個是邀請單位,因為每個媒體進來都會有一位邀請單位,也是另外一個媒體,另外就是新華社本社還有在臺的駐臺記者,因為這位記者雖然離開了,但是還有其他的記者來,目前為止的詢問當中,這兩位都是否認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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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都是否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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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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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因為上個禮拜本席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詢問的時候,有講到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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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還沒有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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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個禮拜要公布,對不對?所以你們是今天就講完,還是你們會有更詳細的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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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應該是這樣,我們因為在做行政調查,所以我們會跟陸委會把所有行政調查結果總合以後一起對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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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一起對外,什麼時候會對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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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目前還沒有清楚的日程,不過我們的報告已經在處理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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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的報告已經出來了嘛!對不對?你剛剛已經講了,是否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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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我們自己內部的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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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現在要說,這件事情國人那麼地關心,但是我們的行政機關的動作會不會也太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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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不過跟委員說明,因為行政調查不是全部,所以的確現在是展開司法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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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最後我再請教一下,請國安局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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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現在國安人士說要盤點五個樣態來示警,有可能透過參香、拜拜、聯合祭拜、假學術之名的方式來做這樣一個蒐集個資或者是說監控,所以我們赴中會有違法偵訊的風險,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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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只要兩岸的正常合法交流我們都尊重啦,那要特別注意的是,違常和違法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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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臺灣禁兩岸觀光,下一步是不是宗教交流、學術交流、文化交流、地方交流也要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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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這可能過度延伸,政府目前沒有做這樣的宣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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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啊,但是你們現在講的是說這一些學術交流、宗教交流也都有可能被滲透、示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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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剛剛第一個部分跟委員說明的是,只要是合法的、正常的,這都尊重,沒有問題,現在主要是針對交流過程當中,假如有違異常的或違法的狀況,那我們要來特別注意,要把它分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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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錯,當然國人都知道這些交流包括學術交流、宗教交流、文化交流,都是屬於正常的範圍之內,所以說也才會做這樣的申請。但是我們國安現在的示警,就是說這一些交流也都可能被滲透,所以你們到底……講等於沒講!你們講等於沒講!到底你們的界線在哪邊?你們的樣態在哪邊?你今天的示警是說都要小心,但是講等於沒講,因為除非你跟我們講說未來宗教交流、學術交流、文化交流也不能做,否則的話,你現在到底是要希望兩岸能夠有多一點交流,還是說不要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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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跟委員說明一下,媒體的示警並不是從我們國安局出去的,我只能夠針對委員提到媒體有這樣的報導,來提供一些我們的觀點,也就是說在交流過程當中,可能特別要注意一下中國有沒有一些統戰的樣態,以及交流過程當中,避免違反我們的相關的法律規範,只是再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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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最後一個問題,在本席的選區淡水河口,之前快艇闖入河口快一個月了,請教我們現在查明的狀況怎麼樣,有沒有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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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因為這個部分應該是士檢正在偵辦當中,我們尊重檢方的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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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有沒有相關行政機關的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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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有關懲處,我記得在第一時間,海巡署就有對外進行一些懲處名單的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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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國安單位這邊掌握就是海巡署懲處就夠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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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主要是海巡署針對整個過程當中,有失職的部分來做檢討跟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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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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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另外,我們有針對一些跨部會怎麼樣精進、策進的機制,國安會有召開專案在處理,上次也跟委員有報告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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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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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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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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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上臺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