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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葉委員元之:(11時59分)主席,麻煩請部長,謝謝。
1 主席:有請部長。
2 李部長遠:葉委員好,我們又見面啦!
3 葉委員元之:部長好,謝謝!我們今天談文化資產保存,板橋有一個林家花園,應該是國定古蹟,最近因為菜刀房在0403地震之後有毀損,地方政府有跟中央申請補助,不知道下來沒有?
4 李部長遠:這個部分核准了。
5 葉委員元之:核准多少錢?
6 李部長遠:核准多少錢是不是請文資局局長回答一下?
7 陳局長濟民:委員,我們再查一下,因為我們大概在發生的第一週……
8 葉委員元之:這個會全額補助嘛,對不對?
9 陳局長濟民:我們還是按照……
10 葉委員元之:速度可不可以快一點?好不好?因為林家花園是板橋很重要的地標,而且它是非常著名的古蹟,希望能夠趕快補助。我這邊要提兩個部分,我以前在地方服務時對文化資產保存的看法,當然我們對於文化資產都支持,但往往受限於經費,會讓我們的美意打折。第一件事情就是當很多文化資產被提報要變成文化資產的時候,它的保存、維護、修繕都要仰賴文化部所給的B類補助,對不對?但是B類補助是不是預算有限?導致於很多補助沒辦法及時,也沒辦法達到比如說相當的額度,所以就會造成一個狀況,就是文化資產因為沒辦法及時修繕,造成它的價值不斷地減損。這個問題其實蠻嚴重的,我不知道文化部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一些策略出來?有沒有?
11 李部長遠:請文資局局長回答。
12 陳局長濟民:第一個,我們當然是積極地爭取預算……
13 葉委員元之:跟誰爭取?
14 陳局長濟民:向行政院,像我剛才提到的全國的古蹟歷史建築的補助修復經費,大概都是我們一個中程計畫,叫做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的中程計畫,已經18年了,今年第19年,都是靠這個計畫,去年在第5期六年計畫……
15 葉委員元之:不用講那麼細,因為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所以我只是跟你講問題很嚴重。
16 陳局長濟民:是,瞭解。
17 葉委員元之:曲高和寡啦!講得好像文化資產我們多重視,但實際上在地方很多破損要申請補助都拿不到,然後它不斷地毀損,價值遞減,到時要修繕時候要花更多的錢,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是比較急的問題要解決。
18 第二個問題,很多民眾的家產如果被劃定為文化資產的時候,其實他們都不高興,你有發現到這件事嗎?很少人會很高興自己的家被劃為文化資產,主要就是給的獎勵太少了,給獎勵少又影響到他去處分財產,所以他們都不高興,常常在地方就造成很多對立,這個部分我不曉得能不能解決?比如在修法或者是在給相關的獎勵方面可以多一點,讓他覺得做這個事情很好,也願意配合,有可能嗎?
19 陳局長濟民:依現有的話,我們有一些獎勵措施……
20 葉委員元之:就不夠啊!你有沒有去瞭解一下家產被列為文化資產的那些人的心情是如何?
21 陳局長濟民:委員所講的確是事實。
22 葉委員元之:對啊!你們都視而不見。
23 陳局長濟民:我們現在要啟動……
24 葉委員元之:這是我長期觀察到的問題,剛好今天是這個主題,我就反映給你們,我希望不管是在補助的額度跟速度,還有包括有人如果他的家產被劃為文化資產的相對應獎勵,我覺得一定要提高,不然就是曲高和寡,講得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好像我們很重視,實際上都無法落實,這部分你有沒有可能給我們一個檢討報告?有可能嗎?針對我剛講的兩點,就額外再提供好不好?
25 陳局長濟民:是。
26 葉委員元之:一個月內,好不好?
27 陳局長濟民:好。
28 葉委員元之:謝謝。
29 接下來我要關心一下黃牛票的事,張學友演唱會剛結束,劉德華又要來了,張學友那時候的票就很多人都抱怨,因為黃牛的問題。我上次也關心過,文化部因為打黃牛要成立一個打黃牛辦公室,10個月花了800萬,當時是由長慧律師事務所得標,計畫主持人叫袁秀慧,他的顧問叫蘇孔志,後來我們有跟你們調資料,你們有給我看,因為我非常好奇為什麼打黃牛要成立一個黃牛辦公室?800萬怎麼分配呢?我們看了一下,結果發現這個案子真的很奇怪。第一個,光人力包括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專案經理、辦公室督導,加上辦公室的人員5位,成立這個辦公室有9個人,就是文化部為了打黃牛成立一個打黃牛國家隊,然後另外又請了9個人來做這個事情。第二,就是已經請了人,然後那些人的業務範圍內的工作還要另外再付他錢。舉例來講,我用紅色畫起來叫做「客訴報表彙整」,每個月要出一個民眾打來客訴的報表,可能是excel,一個月還要給他3萬元,我不是已經請人來做這個事了嗎?他做的事情,我還要額外再給他錢?好比說我今天請了一個國會助理,我一個月給他5萬元,結果他每次幫我寫質詢稿還要按件計酬,這感覺非常不合理。然後另外我們再看「電腦處理費」,裡面還有一個叫「電腦使用時間費」,就是我們已經給他錢了,但是他只要有用到他辦公室電腦,我另外還要再給錢;甚至還有付磁片的費用,我不知道現在這個年代還有人在用磁片,也是讓我覺得很奇怪。另外還有「行政管理費」,就已經付錢給他們那麼多的薪水了,然後還要再給他行政管理費!可見這個預算編列真的非常奇怪。剛剛我們在講文化資產保護都說沒錢,可是打黃牛的錢是可以這樣隨便給,我不知道部長乍看之下會不會覺得很奇怪?
30 李部長遠:乍看很怪……
31 葉委員元之:我先把它講完,我如果請一個助理,助理幫我寫質詢稿還要另外再跟我拿錢,或是他幫我準備一些PPT還要跟我拿錢,你覺得合理嗎?
32 李部長遠:我請次長回答好嗎?
33 葉委員元之:部長,你回答啦!
34 李部長遠:因為涉及到我們所請來的人裡面有法律,還有資訊……
35 葉委員元之:對,已經有法律這部分的錢了,裡面有50萬叫做「法令遵循流程設計」,也就是我們請那麼多人來做事,然後在法律的部分也是有給他錢喔!部長,沒關係,你先稍微看一下,後面還有其他資料,我繼續秀一下。
36 再者,這個標案的人全部都綠油油,比如顧問蘇孔志,他就是民進黨政策會之前的副執行長,然後袁秀慧律師以前是謝長廷的子弟兵,這也是我覺得很奇怪的地方,當然你會說他們有專長,所以做這個標案是適才適所,一定是這樣子講。但是從那麼奇怪的預算分配,剛好人又那麼巧合都是綠油油,所以也就啟人疑竇。當然我們辦公室也有跟你們要這個案子的結案報告,就是到底打了多少黃牛?多少黃牛是因為這個辦公室的關係被抓到?就是讓很多本來買不到張學友票的人買到了,但是我看不到這個結案報告書,我不知道這個案子的成效如何,部長,你知道嗎?
37 李部長遠:剛才講袁秀慧是綠油油這件事情,我稍微說明一下,請給我一點機會……
38 葉委員元之:他的那個網站上面……
39 李部長遠:假如我沒有記錯,他是柯文哲時代法律部門的主管,是局長……
40 葉委員元之:那也有可能現在跟柯文哲不好啦,但是現在律師事務所上面的網站是講他跟謝長廷很好。
41 李部長遠:我覺得我們臺灣最糟糕就是把一個人貼標籤,說他是綠是藍還是白。
42 葉委員元之:沒有,這是他標榜的,因為我也很少看到律師事務所的訴求是強調它是綠油油,我也沒看過,但它的網站上就是這樣。
43 李部長遠:我印象中他應該……
44 葉委員元之:好,後面還有。打黃牛除了這個標案之外,我們還有看到另外一個打黃牛的標案,叫做「黃牛專案防制人力勞務採購」,就是說我們已經花錢成立一個打黃牛國家隊,另外我們又有一個專案130萬來做這個黃牛專案防制人力勞務採購,今天沒有時間,我先把這些問題都點出來,你事後再給我報告。
45 再來我們看,剛剛那個案子長慧律師事務所的案子是10個月800萬,今年我們把那個標案延長了,變成一年半,同樣的打黃牛國家隊的案子把它變成一年半,然後費用也增加為1,500萬,有人跟我講得標廠商叫普華律師事務所,是嗎?是普華嗎?
46 李部長遠:對。
47 葉委員元之:普華裡面有一個合夥人叫賴芳玉,也是跟民進黨很多立委是好朋友。再來我們來看一下普華最近的案子,他得到113年到114年18個月1,500萬的打黃牛辦公室,然後112年也有得到文化部一個法律諮詢服務案148萬,這讓我覺得非常奇怪,就是我們已經有了這個法律諮詢的服務案,然後我們打黃牛又要再找別的律師來諮詢,已經有一個統整的法律諮詢案,然後針對特定項目又要再委託別的法律顧問來諮詢,我覺得文化部是不是真的錢很多?如果錢真的這麼多的話,可不可以把一部分的錢撥到文化資產那邊去?現在文化資產很缺費用,因為今天時間關係,我先把這些問題點出來,希望事後部長可不可以瞭解一下,因為你也是剛上任。
48 李部長遠:好,謝謝委員提這個問題。
49 葉委員元之:因為感覺文化部錢真的非常多,可以這樣花!
50 李部長遠:文化部錢不多啦!
51 葉委員元之:我覺得這部分就很多,我剛剛隨便唸就很多。所以第一個關鍵就是要幫人民省錢,你把那些標案審視一下。
52 李部長遠:對,我們瞭解整個案子之後再向委員解釋。
53 葉委員元之:第二,打黃牛問題還是要做,不是只是把錢發包出去而已,因為劉德華演唱會就要來了。
54 李部長遠:好,我們會寫一個報告,謝謝。
55 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
56 我們現在先來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1案,請宣讀。
57 臨時提案
58 本屆金曲獎表演者麥克風「無聲」事件,引發各界譁然,不僅傷害流行音樂盛事金曲獎聲譽,亦丟盡台灣作為科技大國之國家顏面。更有音樂人反映,成音工程設備負責公司已非首次出包,無論是器材的更新保養,又或者技術人才品質皆遭業界質疑。
59 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實質改革作為,以使對金曲獎承辦單位與相關廠商之審查標準得以提升,痛定思痛精進整體作業。
60 提案人:林宜瑾
61 連署人:陳培瑜  吳沛憶  范 雲  郭昱晴  張雅琳
62 主席:這個提案是本席的提案,部長有何看法?
63 李部長遠:遵照辦理。
64 主席:謝謝,我們就照案通過。如果委員有要補簽提案,請到我的左手邊。
65 我們接著繼續質詢,請黃國昌委員發言,時間4分鐘,謝謝。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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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18
speakers ["林宜瑾","洪孟楷","柯志恩","萬美玲","羅廷瑋","葛如鈞","陳培瑜","林德福","吳沛憶","郭昱晴","張雅琳","陳秀寳","吳春城","葉元之","黃國昌","范雲","鄭天財Sra Kacaw","徐富癸","林倩綺","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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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7-03"]
gazette_id 1136901
agenda_lcidc_ids ["11369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就「『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40年有餘,修復體系翻新升級」進行專題 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69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