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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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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許委員宇甄:(10時30分)主席,我們請原民會鍾副主委跟人事行政總處曾永芳專委。
1 主席:副主委、專委。
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許委員好。
3 主席:有副處長,要找副處長嗎?
4 許委員宇甄:好。
5 主席:那麻煩副處長。
6 許委員宇甄:副主委、副處長,兩位好。
7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好。
8 許委員宇甄:我先請教一下副處長,就根據行政院組織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政務委員得兼任下設委員會之主任委員;而第四條規定,行政院設立的委員會有包含原住民委員會。因此原住民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應該是可以兼任行政院的政務委員,也沒有違反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那執政黨的原住民立委曾經主張原民會的業務橫跨了各部會,應該讓主任委員兼任政務委員,為何你們一直都沒有讓原民會的主委兼任政務委員?
9 李副處長靜宜:跟委員報告,因為依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第十八條第三項有提到,機關首長除了法律有特別的規定之外,原則上是用專任的方式來處理。原民會的業務橫跨了各部會,但因為它本身就是委員會性質,是負責整合、協調各部會的業務,所以我們還是維持讓他用委員會而且專任的方式。
10 許委員宇甄:那國發會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的主委有沒有兼任政務委員?
11 李副處長靜宜:當時的考量是因為國發會跟國科會本身在相關國家施政計畫、科研計畫的審議方面有比較多資源分配的權限,所以當時國發會組織法在立法院審議的過程是由委員建議把它改為由政務委員來兼任。
12 許委員宇甄:所以只要有委員建議改為政務委員兼任也是可以,是這樣的意思嗎?
13 李副處長靜宜:我們是建議,因為現行其實已經有相關跨部會協調的功能。
14 許委員宇甄:但是事實上,它沒有真正跨部會協調功能,我為什麼提到這個?當然也是今天條文要修正的部分,主要是因為賴總統的主張是要正名平埔族,上次新任的主委也特別提到。因為平埔族正名涉及的議題非常龐大,而且所需要的預算可能也會超過幾百億,可能影響的族群也會超過一百萬人,這樣子是不是也需要跨部會去整合?包括如果追溯到平埔族血緣的話,臺灣可能有600萬人是平埔族;然後還有很多的土地要面臨重新管理;如果平埔族都比照原住民55歲退休,勞保基金的缺口也會變大,所以整個國土規劃都要重來。請問這樣子還算不算是跨部會,而且需要涉及重大計畫的審查?
15 李副處長靜宜: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行政院已經有成立一個叫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是由行政院的院長來擔任召集人,所以關於剛剛委員提到這個重大的議題,事實上可以提到這個委員會來做相關討論跟審議。
16 許委員宇甄:我想這可能跟原住民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能不能兼任政務委員應該也沒有直接的關係啦,我想今天的修法也是聽聽大家共同的意見,我們認為應該賦予……如果真的要完成賴總統的平埔族正名,光這個議題可能就需要有跨部會的功能。
17 另外再請教鍾副主委。
18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委員好。
19 許委員宇甄:原民會有一個標案是113年度補助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業務的宣導文宣費,預算的經費是199萬元,為什麼會有這個宣導品?因為112年度原住民長者裝設假牙的補助總共1,936案,補助金額是3,663萬元,原民會認為從數據上來看,原住民長者申請的補助人數太少,所以要做宣傳。請問一下副主委,原住民長者的牙齒都不好嗎?要不然為什麼會認為這樣算是少?而且是因為宣傳不夠?
20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其實很多老人家的牙齒的確到一定的年齡大概都會鬆動,而且吃食物進食會比較困難,所以我們希望……
21 許委員宇甄:對,但那是根據什麼樣子的理由,你認為這個是因為宣傳不夠呢?我們看一下,現在你們編列的宣導品有USB電風扇、USB LED電燈,還有補助圖像的貼紙。請問一下長者裝假牙的部分,比如假牙的補助圖像,以貼紙的話,可以張貼在66處的原住民族的家庭服務中心、22縣市政府、510處的文化健康站及全國的村里長辦公室、牙醫診所,需要裝假牙的人會去找牙醫,需要申請補助的會去找里長,家人也會上網查資訊,為什麼需要花199萬去製作USB風扇跟USB LED燈進行宣導呢?
2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這個可能也是鼓勵的用意,因為這不是我督導的業務,所以不是那麼清楚它的細節,我會後提供資料……
23 許委員宇甄:對,因為這個部分本席也沒有反對送宣導品,但是目的是針對長者的假牙,所以你們應該是要送長者會用到的東西吧!請問有幾個長者會用USB去充電?所以這樣子的宣導品根本就沒有考慮到實用性,是浪費公帑!我在內政委員會的時候也曾經質詢過前任主委,他花了145萬要去做他個人的紀念冊,我已經覺得是非常的浪費公帑、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我記得行政院卓院長在院會也一直強調原民會的預算很吃緊,但是以這個標案來說,其實也是非常嚴重的在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24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25 許委員宇甄:請副主任回答。
26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再瞭解,的確老人家很少用USB,都是年輕人比較多。
27 許委員宇甄:對啊!所以說你花了199萬元去做老人家根本不會用到的宣導品,就是浪費公帑、就是浪費納稅義務人的納稅錢。
28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可能也是給老人家或者是讓家裡能夠一起做這樣的宣導。
29 許委員宇甄:199萬元,既然原民會的預算是很吃緊的,我覺得每一分錢都該花在刀口上,好嗎?
30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也謝謝委員的提醒,謝謝。
31 主席:接下來我們請林思銘委員代理主席。
32 主席(林委員思銘代):接下來我們請吳宗憲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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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36,15-2
speakers ["吳宗憲","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蘇巧慧","沈發惠","張宏陸","李柏毅","黃捷","陳俊宇","莊瑞雄","鍾佳濱","許宇甄","羅智強","林思銘","牛煦庭","吳思瑤","林倩綺","徐欣瑩","黃建賓","高金素梅","傅崐萁","翁曉玲","王美惠","吳琪銘","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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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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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委員高金素梅等24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367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