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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10時14分)謝謝主席,我想要請林佳龍林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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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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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林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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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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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說起來對你有點為難,因為你才剛上任,但我今天要問的問題很多都是發生在前一任吳釗燮部長的任內,但是我相信你會有決心改革,希望讓這樣子的事情不再發生,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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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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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我們發現駐美代表處的問題可以說是非常的多,在過去我們馬文君召委曾經揭露一件事情,就是外交官搞婚外情,而且情緒勒索、不允許分手,大家可以自己看文字,在去年6月的時候馬召委就已經問過了,請問一下,後來這一位焦姓參事還在外交部任職嗎?他的職務現在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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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在部內,歐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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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他的職務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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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副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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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歐洲司副司長嘛!從駐美參事到歐洲司的副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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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對,我上任的時候,他還在這個職務上,我沒有做人事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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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所以在馬召委提出了相關的細節,說他外遇、PUA之後,他實際上還在我們外交體系裡面,有很好的職務可以擔任,你們大家對於這個事情沒有太多的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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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們北美司長想要說明,因為他比較瞭解這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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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請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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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良玉:跟委員報告,他現在是我們的副司長,先前這個黑函出來的時候,我是在駐美代表處的,我有曾經問過我們國會組的同仁,沒有人說有被他情緒勒索等任何的情況,我們在駐美代表處所做的這些跟同仁的訪談,我們都有做成書面的紀錄,所以這是一個黑函,沒有這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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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所以你們認為這是沒有發生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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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良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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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我們另外收到一個陳情,就是我們新聞在報的,俞大㵢代表的夫人不喜歡某一位事務官,認為他服務不周而被換掉,後來又遭到行政組魏姓組長對他的霸凌,據說就是剛剛這一位前駐美參事焦先生的妻子,造成同仁必須離職。你們都說沒有收到陳情書,現在我手上有一份陳情書,我想要請主席裁示,讓我把這份陳情書遞交給我們的外交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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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時間稍微停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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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謝謝。在這個陳情書裡面提到,包含分工不平均,這個員工數次表示自己的職務太繁重,希望可以重新分工,已經超過負荷了,但是還要被強加更多的職務;還有業務上碰到困難要反映的時候,會先批評他的做事方式;工作上面求救無效,已經沒有辦法負擔之後,卻沒有辦法找到其他的管道;而且會討論是非,在這個群組上質疑他,然後也沒有求證。所以這個部分,既然現在已經有人來陳情,部長是否能夠同意回去調查,再將結果回復給我們?我們沒有公開相關陳情人的資料,就像剛剛您說的,我們也希望經過調查之後再確認這件事情是否為真。請問部長能夠在多久的時間之內做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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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好,委員剛剛給我的這一份資料看起來好像是他寫給內部同仁的,至於是不是正式的陳情?當然我也會瞭解,不過有這個資料,我們也會來瞭解,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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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你們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能夠調查完畢,再跟我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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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應該是一個月內我們可以把這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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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然後我們再看到,外交部霸凌事件頻傳,這是我們整理出來所有外交部過去相關的事件,這個也不能怪您,當時您也不是外交部長,在吳釗燮任內的外交部官員頻頻傳出遭到霸凌輕生,還有涉及性騷擾,我記得還有外交的性騷、#MeToo等等的事件,到處都有,除了上過新聞的霸凌跟#MeToo的案子外,再來看一個,在去年6月,我們的駐美代表處休士頓辦事處的羅姓處長,是否因為涉及婚外情糾紛,而由外交部調回外交學院?請問部長,這個人還在我們的外交部嗎?他是否當時有涉及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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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是不是請人事處長講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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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沒問題,請來幫忙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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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麗玲:跟委員報告,關於休士頓的羅處長,目前是已經調回到外交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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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他有沒有發生過上面我所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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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麗玲:至於他是不是婚外情?這部分我們基本上沒有辦法完全求證,而當時把他調回來的原因是因為在僑務問題的處理上,他可能沒有辦法發展,所以經過內部討論之後把他調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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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他有沒有對於他們部內的基層員工進行霸凌?你們有沒有瞭解過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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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麗玲:這件事情,我們沒有接到這樣子的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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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你們沒有接到,但是我有接到。這個處長的霸凌行徑是什麼?我們駐美處的專員被羅姓處長要求,每天上班的時候只能坐在電腦桌前面,不能開電腦,不能做任何事,就是呆呆的坐在前面8個小時再回家,已經逼到對方快要輕生了,所以現在這名年輕的專員也已經調回臺北,現在好好的,在我們的外交部持續任職。部長,這個案子您一定是不知情的,請問是不是也可以進行調查,做一個全面性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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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們會來瞭解,因為如果涉及到不管是性騷擾或者是這些……當然我們法令規定得很明確,可是所謂的霸凌還有內部領導或管理,當然外館的館長要負起全責,不過我們也要去瞭解,因為有時候是工作上分工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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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你們要去瞭解、你們要去調查,我希望能夠做一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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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那是不是構成到霸凌?這個也是要再加以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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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不能說大家自己官官相護,這是我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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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大家很關心俞大㵢的事情,現在被爆料的包含超級貴的沙發、兩張超級貴的床墊、藍芽音響、咖啡機跟地毯,不過就你們提供給我們的資料,報紙上面的這些報導跟實際上面的價格是不太一樣的,報導的價格可以看下一張簡報,這個跟你們提供給我們資料是有出入的,剛才部長也講了,大概兩百多萬左右。但是我想問一個問題,你們只提供給我們一萬美元以上的項目,對於一萬美元以下的私人物品,你們會不會再針對這個部分進行調查,看他有沒有挪用公款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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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這是一萬元新臺幣,不是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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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對,新臺幣,對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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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我們當然也讓我們外館以及一定層級的主管有一些空間可以應處各種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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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最後我有一個問題要問,外交部回復本辦關於凱迪拉克的車子是否有去購買的時候,你們提供給我的內容叫做,駐美代表處113年並未提出購置館長座車之需求,該處館長座車已於111年5月購置完畢,車型為Benz E5450、排氣量為3,000cc。可是你們在新聞記者會的說明資料裡面寫的是,外交部並沒有同意相關的採購車輛,意思是對方有提出,但是你們沒有同意。請問哪一份才是正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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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來,我請秘書處處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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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處長振榮:跟委員報告,館長的座車確實是沒有提出,新聞稿裡面說,外交部並沒有同意換購相關車輛,是指公務車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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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所以是公務車的部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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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處長振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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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所以除了這台Benz之外,他還額外希望要買一台公務車是凱迪拉克,但是外交部沒有同意這樣的需求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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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處長振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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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那我們知道了。我們希望針對過去駐美代表處發生了這麼多的霸凌事件,不只駐美代表處,我們的外館發生了這麼多霸凌、性騷等各式各樣的事件傳出來,希望我們新任部長可以勇於改革,可以勇於把過去的真相調查出來,因為很多人都在等待這個真相,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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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佳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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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巧芯:好,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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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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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王定宇召委上台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