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4346

陳俊宇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俊宇:(10時)好,謝謝主席。我們請鍾副主委。
1 主席:麻煩副主委。
2 陳委員俊宇:副主委早。
3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好。
4 陳委員俊宇:針對我們今天所要審查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針對這個部分,第一點就教副主委,干預主委的人選有違責任政治,您認同嗎?
5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目前這種體制,在原民會成立以來,到現在都執行得很順暢,所以我們在不同政黨的情況下,我們的運作……
6 陳委員俊宇:好,其實憲法第五十六條也明文規定,行政院各部會的首長應該是由院長來提請總統任命之,基於行政一體,責任政治,行政院也要為其所屬機關的施政表現來負責。
7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8 陳委員俊宇:所以主委的任命,我想還是要回歸由院長來提名,應該是比較適當。您認同嗎?
9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要適才適用。
10 陳委員俊宇:第二點,對於主委要兼任政委的部分,如果是有助於院內的橫向溝通,我覺得應該還要納入一個部分,就是其他不同族群的相關委員會,包括客家委員會,還有其他的,甚至未來還有外配等等,他們所觸及的橫向溝通應該也可能跟我們今天談的有點類似。所以其實如果原民會主委要兼任政委,我覺得這個人選應該要納入剛剛我講的這個部分,這個人選應該是比較適合來兼任政委,這是第二點。
11 第三點,原民會16位的委員是否要給薪的部分,我認為因為在原民會的工作上,他有可能要上山下海,也要跨鄉鎮來做服務,今天如果沒有給薪,我們把他變成是無給職,會不會造成好人才難尋覓?有沒有可能?
1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可能會造成,而且也會變成我們跟地方溝通的重要橋梁的損失。
13 陳委員俊宇:對,應該是會有這個疑慮,所以應該還是要維持給薪的方式,我也請原民會應該要堅持。所以我想各部會在政務上的人事,應該還是要依法給行政院長用人的彈性,因為畢竟行政團隊是一體的,政策的推動也是需要經過通盤的考量來進行,這部分也請原民會積極的溝通,讓我們16族的權益都能夠被公平的兼顧。副主委,這個再麻煩你。
14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15 陳委員俊宇:另外,我想跟副主委討論一個比較輕鬆一點的議題,針對發展原鄉的觀光,我們宜蘭縣有兩個原鄉,一個在大同,一個在南澳,之前在南澳有一個碧候溫泉,碧候溫泉現在已經成為一個熱門的旅遊景點,當時要落成啟用的時候,也是副主委您去現場參與出席的。
16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我有去。
17 陳委員俊宇:現在我發現到另外一個點是在大同鄉,大同鄉有一個閒置27年的派出所,當時是思源派出所,它也被網友另外取了一個名字,叫做寂寞派出所,它已經廢棄了。在那個地方常常媒體只要報導下雪了,當民眾一窩蜂往上跑的時候,第一個觸及的點就是在這個思源埡口的地方,在那邊賞雪,也常常造成那邊的交通會非常混亂,甚至有違停的狀況。因為那邊有閒置的空間,在這裡我想建議副主委,是不是可以研究看看把那個地方活化?縣政府目前已經規劃得差不多了,只欠東風,我希望原民會是不是可以臨門一腳來幫忙一下,不只帶動地方的觀光,也讓原鄉的觀光能再次地發展?有沒有可能?
18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就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再找縣政府及大同鄉公所去會勘,瞭解一下這個情況及怎麼協助他們?
19 陳委員俊宇:好,現在那個位置是在原住民的地區,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必須取得原住民族及部落同意或參與,才能夠在周遭進行整頓。因為思源派出所、寂寞派出所的周遭可能也都是跟一些原住民保留地、國有財產署及林務局的相關土地有關係,縣政府已經溝通得差不多了,我想今天跟副主委就教,希望能夠針對這個部分仿效之前南澳碧候溫泉的方式,在大同鄉另闢一個新的旅遊景點,來帶動我們大同鄉的觀光發展,也可以提供民眾一個更安全的賞雪景點,周遭如果經過整理之後,我相信未來那個地方會是新的亮點。
20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謝謝委員,我們儘快跟縣政府、鄉公所聯絡,然後去會勘。
21 陳委員俊宇:就這個部分,副主委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期程,多久可以有一個結果給我?
2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一個月內,一個月的時間,包括會勘,大概一個月之後這個報告會出來。
23 陳委員俊宇:好,看能不能在今年冬天之前把這個地方整理好,好不好?
24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
25 陳委員俊宇:因為現在才夏天而已,一個月內請原民會給我一份詳細的資料。
26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
27 陳委員俊宇:跟縣政府溝通之後,甚至一個月內未來的計畫看能不能都整理出來。
28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可以。如果一個月內有一些規劃或想法,剛好也提出報告,剛好年底就可以因應下雪的時間。
29 陳委員俊宇:好,這部分再請原民會積極辦理。
30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31 陳委員俊宇:以上,謝謝。
32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
33 主席:謝謝陳委員。
34 下一位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76
meet_id 聯席會議-11-1-36,15-2
speakers ["吳宗憲","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蘇巧慧","沈發惠","張宏陸","李柏毅","黃捷","陳俊宇","莊瑞雄","鍾佳濱","許宇甄","羅智強","林思銘","牛煦庭","吳思瑤","林倩綺","徐欣瑩","黃建賓","高金素梅","傅崐萁","翁曉玲","王美惠","吳琪銘","楊瓊瓔"]
page_start 115
meetingDate ["2024-06-27"]
gazette_id 1136701
agenda_lcidc_ids ["11367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委員高金素梅等24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agenda_id 11367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