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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劉委員建國:(12時25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1 主席:好,請何部長。
2 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3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部長,本席5月23日在這個委員會質詢部長,當時有提到因應社工人力,勞動部應快速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的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外國具有社工資格者,也能在臺灣的民間團體來擔任社工師。
4 何部長佩珊:是。
5 劉委員建國:部長,我當時邀請你,新部長,新氣象,是不是一個月內可以來完成修正公告?
6 何部長佩珊:已經公告了。
7 劉委員建國:已經公告了?
8 何部長佩珊:對,已經公告了。
9 劉委員建國:那就謝謝部長。
10 何部長佩珊:謝謝委員的協助幫忙。
11 劉委員建國:公告之後,就讓臺灣有新的一批生力軍可以到臺灣的社福界來做這樣的事情,但是部長有要求幕僚去做盤點,這樣會增加多少生力軍?
12 何部長佩珊:你是指社工師部分嗎?
13 劉委員建國:對,對,對,外籍的部分,因為我們已經公告了嘛!
14 何部長佩珊:目前只有幾十個人,因為他要有考到我們的證照,社工師要有證照。
15 劉委員建國:沒有錯啦!大約多少?
16 何部長佩珊:現在只是允許他可以去考證照,應該是這個意思,現在只有二十幾位而已,二十幾位也不錯了。
17 劉委員建國:是啦,是沒有錯,杯水車薪,還是有朝正向的發展去嘛。但是,如果只有二十幾位,未來會不會再增加?
18 何部長佩珊:我們來鼓勵,擴大宣傳。
19 劉委員建國:對啊。因為這一、兩年如果人數往上再提升,那對於臺灣的社工師缺額的問題,會有一定程度的效益。
20 何部長佩珊:對,可能很多僑外生還不知道有這件事,我們來擴大宣傳。
21 劉委員建國:對啊。這個可以做為你爾後政策相關的一些依據,大力來把這個事情做好。
22 何部長佩珊:好。
23 劉委員建國:第二件事情是這樣,我為什麼會這麼講?因為這個可以當成未來一個參考指標的理由是,你看僑外生將可以從事旅宿業的中階技術工作,勞動部預計8月要上路嘛,對不對?
24 何部長佩珊:這是觀光署向國發會提案,我們來配合開放。
25 劉委員建國:是。但是部長有去思考幾個問題嗎?現在當然是旅宿業缺工非常嚴重,沒有錯吧?所以才會朝這個方向來做,但是你有聽過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的洪理事長特別表示,臺灣中小型旅館職務編制、培訓與升遷體制都不像觀光旅館一樣齊全,僑外生可能會願意去有規模的觀光旅館,因為僑外生大都是大學的學歷,基本上是這樣,所以臺灣年輕人不想去清房間,你說僑外生會去嗎?
26 何部長佩珊:是。委員,我跟你解釋,不可能說一個政策滿足所有的人。
27 劉委員建國:沒有錯。
28 何部長佩珊:我們只是想儘量來幫忙,因為協助企業解決缺工問題也確實是勞動部的責任,我們希望能夠開放這個東西,其實是希望能夠增加多元勞動力的供給,把人才留下來。像星級旅館,會比較有能力進用僑外生,憑良心講,因為薪資條件比較好,中小型旅館可能會比較難,因為薪資條件就是比較低。所以針對中小型旅館,我們會另外再來想想其他的方式,可是我們有一塊很重要,對於本土,我們很重要的是要推動婦女跟中高齡的就業,在中小型旅館這一塊,其實空間很大,在這部分可能要配合包括獎勵的措施,我們再推動獎勵,然後協助中小型旅館來做這一塊的進用。
29 劉委員建國:部長就講到重點了,講到獎勵,就是政策上來鼓勵嘛,對不對?
30 何部長佩珊:是,是,是。
31 劉委員建國:所以這個應該不是只有勞動部一個部有辦法去完成的事情嘛!
32 何部長佩珊:現在針對婦女跟中高齡的獎勵,是我這邊主要在推。
33 劉委員建國:那你是focus在這個族群嘛,對不對?
34 何部長佩珊:我覺得可以針對這個族群,尤其是中小型旅館這個族群,我們可以加大來推動。
35 劉委員建國:對象就是中高齡,對不對?
36 何部長佩珊:對啊。
37 劉委員建國:服務業就是針對中小型的旅宿業嘛。
38 何部長佩珊:對啊。
39 劉委員建國:你要把這個套在這個地方嘛?
40 何部長佩珊:對。而且這一塊本來就是……
41 劉委員建國:所以單憑勞動部一己之力就夠了?
42 何部長佩珊:我們也要配合觀光署和交通部,因為我們有疫後改善缺工擴大方案,就是針對旅宿業而去設計的一個獎勵方案,其實現在也已經進用不少人,有上萬人。
43 劉委員建國:目前有上萬人進到旅宿業?
44 何部長佩珊:有,那已經是進行一、兩年的計畫了。
45 劉委員建國:有進到旅宿業嗎?沒有吧?比例多少?一、兩萬人是比例多少?
46 何部長佩珊:對不起,我……
47 劉委員建國:沒關係,你總是有做嘛,對不對?就請部長把你回應我的一、兩萬人,比例多少是進到你講的旅宿業?差不多多少?因為我們要來看你的成效怎樣。
48 何部長佩珊:沒有,有好幾千人進到旅宿業。
49 蔡署長孟良:我們的資料可以提供委員,目前他們的需求大概不到三千人,透過我們的專案,我們的協助大概媒合……
50 劉委員建國:你講他們的需求不到三千……
51 蔡署長孟良:是,不到三千。
52 劉委員建國:是指旅宿業嗎?中小型的旅宿業嗎?
53 蔡署長孟良:對,就是旅宿業。
54 劉委員建國:那你說有一、兩萬人,就應該可以補足了吧?
55 蔡署長孟良:對,現在就是我們媒合,經過雇用之後,其實目前的媒合就業比例大概超過50%以上,這個還在持續當中。
56 何部長佩珊:所以疫後改善缺工擴大方案是從去年開始,現在我會再延長到今年底,也是配合這一個為了幫忙……
57 劉委員建國:這個理事長對外發表這樣一個言論是什麼時候?
58 何部長佩珊:他是前幾天吧?
59 劉委員建國:對嘛。
60 何部長佩珊:其實委員,他應該是代表比較中小型旅館的聲音。
61 劉委員建國:是啊。
62 何部長佩珊:是,我們也很重視。
63 劉委員建國:我現在要跟你討論的就是中小型的旅宿業,對不對?
64 何部長佩珊:我們來針對……
65 劉委員建國:不是,署長跟我講的是需求不到三千嘛,那在這一、兩年已經補足一、兩萬,那等於三千個空缺cover過去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
66 何部長佩珊:三千是他新提出的需求,是他最近提出說有三千個移工需求,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在這個時候開放服務業引進移工,所以我們必須想辦法,比如補足僑外生這一塊,僑外生這一塊也許可以有一些補充,那麼針對中小型旅館,我們另外再來設計,針對婦女跟中高齡,開發這個部分的勞動力,來進用。
67 劉委員建國:我的意思是說,我覺得部長你跟署長講的是不太一樣的範圍,你們說的內容好像怪怪的。你這樣講,就是理事長提出來的,你們已經有備案了嘛,簡單講就是這樣嘛,對不對?
68 何部長佩珊:不是說備案,而是我本來就在進行這個東西,針對婦女跟中高齡,本來就是我優先推動的本土勞動力的開發。
69 劉委員建國:是啊,你還沒有就任部長以前應該就在推了嘛,應該是這麼說嘛。
70 何部長佩珊:我就任部長以後才……
71 劉委員建國:還是上任之後開始推嘛。
72 何部長佩珊:對,對,對。是。本來就是我們要優先推動本土勞動力的開發,這裡有56萬,但是我們因為必須讓缺工不等於低薪,所以不能用移工來解決這個問題。
73 劉委員建國:部長,簡單回答我一句話就好了,你現在要推的我們本土的中高齡到這個職場的方案,什麼時候開始可以上班?
74 何部長佩珊:現在已經在進行。
75 劉委員建國:在進行?缺額三千……
76 何部長佩珊:對。現在這一個就是……
77 劉委員建國:那你現在已經補足多少進去?簡單講就好了。
78 何部長佩珊:委員,這一個所謂三千缺額的需求也是最近的事情,這個都是他們覺得要引進移工的數字,這三千人,我們現在也可以用婦女跟中高齡來補,我們希望能夠用獎勵方案,原來就有針對婦女跟中高齡的獎勵方案。
79 劉委員建國:是,我知道了,就是你現在已經在做了嘛,對不對?
80 何部長佩珊:對,希望能夠擴大來做。
81 劉委員建國:人員到位是什麼時候?
82 何部長佩珊:當然希望能儘快,我們現在要下去來處理。
83 劉委員建國:這個政策已經啟動了……
84 何部長佩珊:政策啟動了,早就啟動了。
85 劉委員建國:但是基本上人還沒有到位,這樣不是lag?
86 何部長佩珊:中小型旅館這邊的缺工,當然我們就是來協助……
87 劉委員建國:我時間到了,你這個專案是不是可以給我詳細的資料,讓我來參考,再提出相關的建言,好不好?
88 何部長佩珊:好。
89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90 何部長佩珊:謝謝。
91 主席:好,謝謝。
92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林憶君、楊曜、盧縣一、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93 委員林憶君書面質詢:
94 一、我國目前外籍移工聘僱,從民國96年始有雇主直接聘僱制度,請問這個制度執行情況如何,有無申請踴躍?
95 二、目前我國仍可以從一些勞工團體、NGO看到關於直接聘僱的問題,例如:「聘僱許可函」的使用,聘僱許可函本身是書面形式、亦會寄電子信件予移工,但在職聘的過程裡面,恐因宣傳不足,產生資訊不對稱,導致雇主與移工誤會無此張紙本「聘僱許可證」即不能辦理直接聘僱。貴部針對此點是否要加強宣導,使有意直聘的雇主或移工理解聘僱許可證若因故無法取得,但移工或雇主有直接聘僱需求時,可申請補發?
96 三、此次印度引進移工的政策,以大規模廠工先行,惟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行政院日前亦放寬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者,不需巴氏量表即可申請。據統計,此將會增加約53萬長照缺口,因印度勞工海外就業管道:「國家技能發展有限公司」(NSDC)能根據不同國家引進移工之需求,依不同產業別制定計畫訓練及通過技能檢定、且印度懂英文之民眾比例偏高,我國是否可以先行試辦一部分家庭看護移工引進?
97 四、臺印度勞務合作事務專家諮詢會議上,每種類型立場代表主張引進方式皆不同,我國目前既是多種制度讓民眾自行選擇如何找移工,民眾教育水準亦高,本身具有能力可以直聘、貴部直聘委託制度運行穩定,惟印度專家學者稱移工對口,印度主要以仲介公司、或是同鄉介紹,但本席認為「國家技能發展有限公司」(NSDC)有一半為印度官股、且印度英文人口多,我國是否能於下次會談,與印度官方討論是否能於此公司建立人才庫、人力銀行,使欲直僱之民眾方便媒合,完善整個制度?
98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99 一、勞動部對於新南向政策國家之勞動法令資訊,仍未公布於官網中
100 問題:在勞動部的官網中,有個專區為「重要國際勞動情勢及資訊」,用於推動國際勞動事務合作、汲取最新國際勞動資訊,其中一個項目為世界各國勞動環境及勞動法令簡介,又新南向政策是政府對外經貿政策主軸之一,推動至今已逾八年,但勞動部網站上仍未見印度及其他新南向國家相關的勞動環境及勞動法令簡介,勞動部雖非新南向政策主責機關,但基於行政一體,且日前勞動部也已以簽訂印度移工備忘錄,勞動部最快何時能將新南向政策所涵蓋國家(印度、馬來西亞等南亞六國,以及澳大利亞與紐西蘭,合計共18國)之勞動環境及勞動法令簡介上網,讓國內雇主及民眾能有更多官方管道了解印度勞動環境?
101 二、我國與世界各國相比,聘僱外籍移工誘因逐漸減少,我國已非外籍移工之首選,如何重新盤點移工政策,解決我國缺工問題?
102 問題:近年因產業回流,台商回國設廠,加上少子高齡化,國內勞動力極度缺乏。目前台灣在引進移工的主要競爭對手是日本和韓國,因基本薪資、物價水準等因素,在薪資條件下確實無法跟日本及韓國競爭,目前的幾個移工主要引進國(如越南、泰國等),經濟也持續在成長,來台工作的薪資誘因逐漸縮小。在薪資條件相對較差的情況下,勞動部是否能盤點其他國家對於移工政策的優勢,並且在可行的政策範圍內改善本國移工工作條件?
103 三、勞動部如何消弭我國民眾對於印度移工的刻板印象?
104 問題:許多國人對於開放印度移工有所疑慮,印度在信仰及文化與我國不同,也與過去移工主要來源國不一樣,部分國人對於印度曾傳出的社會新聞也感到不安,即使來台工作的移工須提供良民證明,但勞動部未來引進印度移工前,仍須與社會大眾進行充足的溝通與說明。
105 勞動部對於彌平社會大眾對印度的刻板印象,有何作為?以及如何減少社會上對於移工的種族歧視?否則在未來國際搶人大戰中一定會更加劣勢。
106 四、民眾質疑大舉開放移工將使本勞薪資難以爭取調整。
107 問題:現階段大多數企業處理人力短缺問題時,最希望爭取直接補充外籍勞工的選項,但民團認為,部分產業缺工源自薪資過低,一旦加薪,現在看起來缺工的產業就會有人願意做,且從近年稅收超徵的情形看來,顯示台灣多數的企業確實是有賺錢的,仍舊缺工的產業則依靠既有移工,不需要開放新移工國。
108 請問勞動部,勞工認為薪資過低,是否為調薪幅度跟不上物價指數的上漲,才會讓勞工對於調薪無感?又我國引進移工政策的勞動政策,主要是針對不足的部份才由移工補充,將外籍移工定位在「補充性的勞動力」,非「替代性勞動力」,使移工無法取代本國勞動力,但有民團擔心,企業大量聘用外籍勞動力,會使得調整本國勞工薪資待遇增添阻力,勞動部看法為何?以及勞動部的政策工具要如何避免上述情形發生?
109 委員盧縣一書面質詢:
110 請問勞動部預計:
111 每一年引進多少位印度移工?開放哪些行業別?台印MOU之內容是什麼?為什麼要引進印度移工?
112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113 一、本席邀請勞動部。我國駐印度代表葛葆萱、印度台北協會會長葉達夫,2月16日以視訊方式簽署MOU(勞工合作備忘錄),待雙方舉行工作會議確認施行細則後,台灣將正式引進印度移工。MOU中明定印度移工開放行業及人數由台灣方決定,印度方將依台灣方需求招募及訓練印度移工,並依雙方法令規定引進僱用。請教部長,已經與印度方展開會議討論了嗎?目前我方有需求的行業別有哪些?需求人數擬定了嗎?台灣引進移工政策若是以補充性為原則,也就是雇主必須先招募國內勞工,如台灣勞工不願從事,才能根據清單引進移工,那針對外界擔憂影響國人薪資及排擠工作機會您有把握不會發生嗎?
114 二、如今有新的移工來源國即將加入,政府應亡羊補牢,針對台灣整體勞動條件提出更好的配套,避免移工愈悲慘、本勞愈悲哀的問題。不論何種國籍移工在台工作,經常從事高危險營建業或製造業、面臨高工時、宿舍環境不佳等問題,而且部分雇主會使用較高薪水聘僱國內勞工,換成移工卻只願給予法定最低薪資。請教部長,這種「同工不同酬」的狀況如何解決?政府健全勞動環境的具體措施為何?
115 三、內政部統計數據逃逸外勞累計已超過8萬人,外籍移工行蹤不明率與人數甚至持續增加中,監察院去年調查報告指出,仲介占了移工逃逸原因的大宗,過高的仲介費是失聯推力之首。台灣自1992年開放引進移工以來,私人仲介制度就成為了移工就業市場的主導力量,業者利用現行引進機制壟斷市場,進行高額收費和剝削,導致移工處於弱勢地位。請教部長,多年的逃逸外勞情況如何改善?移工團體主張廢除私人仲介制度,實行政府對政府的直接引進,是否可以解決移工被剝削的問題?還是需要訂定專法?
116 主席:作以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117 現在進行審查。本案比照行政命令,依例不宣讀條文,不逐條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請就本案有無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進行處理。我們現在先請委員表示意見。好,我們先休息5分鐘,協商一下。
118 休息(12時35分)
119 繼續開會(12時50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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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26,35-1
speakers ["王育敏","林月琴","蘇清泉","陳昭姿","陳菁徽","廖偉翔","王正旭","邱鎮軍","羅美玲","洪申翰","黃秀芳","林楚茵","王定宇","陳冠廷","羅廷瑋","涂權吉","沈伯洋","陳培瑜","黃珊珊","林淑芬","陳瑩","劉建國","林憶君","楊曜","盧縣一","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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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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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勞動部函送「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與印度台北協會促進僱用印度勞工瞭解備忘錄」之 中、英及印地文文本影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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