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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2時)主席、各位,大家午安,是不是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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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何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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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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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聽了你一個早上的答詢,對於大家關心的直聘問題,你第一個觀點是印度沒有所謂國對國直聘的模式,你是這樣說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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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他們確實是沒有這樣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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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日本、韓國是什麼模式?你回答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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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日本跟韓國他們有直聘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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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日本、韓國跟印度之間就是直聘模式!你不要再講印度沒有G to G的模式,有!日本跟韓國就是。然後,今天一早委員問的時候,你說直聘要看國家有沒有能力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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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啊!要看我們自己,因為對於我們是全新的經驗,我們現在開始要投入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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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是看國家有沒有能力,而是看政府有沒有能力!然後,你們所持的理由還有國內仲介能力很強,你回答立委質詢時說我們的直聘要以國內直聘先行續聘,這個大家都知道,我們不再談這一塊。但你說國內的仲介能力很強,這就是我們一直跟你說的,關於仲介這一塊制度,我國過去面對4個國家都是全部放給仲介,而仲介的問題在哪裡大家都知道,就是涉及人口販運裡面的強迫勞動、高額的抵債勞務、訓練不足、國家退位,照護的專業不足。然後是買工費、仲介費,高額的抵債勞務就在這裡,這些都涉及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所以在我們國家、社會各個領域,大家都在期待開放印度移工能不能有新的模式。你們一直告訴我們這次要採雙軌制,可能會有仲介加G to G的模式,但我們在這裡發現,如果勞動部都不準備、國家不願意介入,而且政府又不願意─不是不能喔!那麼名義上的雙軌實際上運作下來會只剩下單軌。我要跟你講,人家韓國引進了幾個國家的移工?我們臺灣全部引進幾個國家?臺灣有幾個國家的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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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現在是四個國家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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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四加一嘛!還有印度嘛!對不對?那韓國引進幾個國家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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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印度還沒開始,現在才要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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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OK,我知道。那你知道韓國引進移工的國家有多少數量嗎?17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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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17個,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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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而我們現在只談一個印度,並要求你採G to G國對國的模式,只要求一個!但你連一個都不願意好好地做,國家不願意扛起這個責任,這不是涉及國家有沒有能力,而是政府無能啊!所以很多人都在這裡跟你陳情、也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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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直接看韓國模式,它能夠運作得起來,都是國對國引進,而且數量這麼多,關鍵是他們有SPAS系統你知道吧?他們的SPAS系統。現在是不是AI時代、大數據時代、人工智慧管理的時代?部長,是不是?但你連這種系統都做不出來、也不願意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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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我沒有說不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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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又說臺灣是AI大國、資訊系統的政府、整個e化做得多好,別騙人了!你知道他們這個SPAS系統把所有移工相關部門串聯起來?而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就是從來都不願意串連起整個系統,無論是把引進許可、聘僱許可、還包括入出國業務許可統統整合在一起,而且公開、透明、上網,雇主可以上去看,移工也可以上去看,大家都可以使用這個系統,還包括簽證等等,這樣整合在一起很困難嗎?這個系統會困難嗎?部長,你回答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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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我跟您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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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韓國的SPAS系統對臺灣來講困不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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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我現在就是在進行一項勞政友善化的計畫,要求勞發署現在開始檢討,把所有系統都整合在一起,然後減少雇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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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現在要做什麼系統?串聯起各部會的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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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但這還要經過跨部會層級呢!我現在正在努力這一塊。委員,應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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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要努力多久?要多少時間給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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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希望年底前能夠看到這個系統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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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跟韓國SPAS一樣的系統,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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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不能保證一定跟韓國一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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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署長,你有沒有辦法?署長,你來講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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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其實分兩個方面,第一,關於跟印度之間的直聘系統,我們現在正在參考韓國的SPAS系統。基本上,我們就是會按照委員所提到的,把跨部門資訊串接起來,這個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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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韓國是從沒有經驗開始做的欸!從一開始開放移工就做這種系統、做這種制度、做這種管理,而我們已經幾十年了,我們需要什麼、哪裡需要整合,怎麼整合,整個介面要怎麼管理,我們還會不知道嗎?是沒有心,而不是沒有能力。政府退位,不願意管。部長,你剛才講到仲介能力很好。署長,我今天講SPAS系統年底以前做不做得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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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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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第二個,你說臺灣的仲介服務很好,能力很強,你知道你們的仲介評鑑為合格的優良仲介比例大概有多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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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百分之三十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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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去年11月發布的新聞稿,A級的有64.5%,B級的有30%,所以94%的仲介你們都評定是合格的優良仲介。你知道2016年我們修了一個就業服務法,三年免出境一天,仲介沒辦法再跨國收取不當的仲介費,沒辦法再剝削這些移工,他們轉而在臺灣境內直接要付買工費,而且大家都知道買工費是一定要付,大家都要付,除非那10%的直聘、續聘。部長,你知道買工費的行情是多少錢嗎?一個移工要繼續在臺灣續聘,要付多少買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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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當然仲介一定有良莠……它一定有不好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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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是違法的喔!這不是良莠喔!每一家都有去抽喔!買工費每個都有的喔!每個都有,每家仲介都違法在收,買工費在臺灣發生,要付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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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買工費在我們這邊是非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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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本來就違法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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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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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從以前到現在一年取締多少件?我問你非法的,現在七十幾萬,每個人續聘的時候都要付,你才裁罰幾件?八件。我跟你講這代表什麼?你說仲介能力很好,仲介服務很好,他們幹這種違法的勾當,你們的評鑑還是94%,都是合格的、優良的,而幹非法的事都還是A級的、B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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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我可以跟你報告,有1,775家仲介,連續兩年評鑑A級的只有47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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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啦,這478家有沒有收買工費?你敢保證絕對沒有收買工費嗎?我告訴你,我保證絕對有收買工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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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你可以跟我檢舉,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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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不要講檢舉這種事情,你不負責任,你們政府不願意管,退位、放任,然後你叫立委跟你檢舉,現在沒有政府了?現在是怎麼樣?政府這麼好做?叫立委來檢舉,我要你政府幹嘛?這樣子當政府,這麼簡單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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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再請教你,現在RBA的移工就業零付費原則,雇主自己去負擔買工費,很多大企業都這樣子了,否則整個RBA,整個國際形象就壞掉了,你這個要先行。你們5月2日開會,也有委員在問,你們要不要做這個RBA的移工零付費原則?要不要從這裡開始試辦起?一千個人……零付費原則有沒有可能試辦?國對國引進也不可能,一個印度試辦一千人的規模,你就沒辦法做出來,SPAS系統要到年底,然後就業零付費都雇主自己去負擔,你也要表示一下,你有沒有辦法啊?我們都一直在講說可能涉及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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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這只能盡量努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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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高額的抵債勞務、人口販運、強迫勞動,所以過去政府一直都退位,不願意管,然後就全部交給仲介,然後在這裡,今天不會要求你這個試辦計畫國對國,不管你是雙軌還是單軌,到最後如果沒有運轉出一個模式來,就會變成仲介一軌,所以你的國對國模式,你的SPAS很重要,然後你的「G to G」要怎麼運作,也很重要。人家韓國成立了一個韓國產業人力公團,你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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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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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不對?公團要做什麼?這個是行政法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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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它是行政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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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行政法人代表國家公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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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是啊,它是國家介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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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他們扛起什麼責任?韓國的國家扛起了負責選工,負起技能訓練,負起居留服務等,然後國家還可以受理雇主委託,代向外籍勞工簽訂勞動契約,這就是國家,而我們的國家做什麼?我們的國家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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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我也很期待能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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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所以你要這裡開始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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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可是這個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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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但我要講你從印度……全立法院,包括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到現在都沒有苛責你過去,也沒有要求過去那四個國家的模式。大家對你們的期待,只不過是從現在印度模式試辦計畫,一個國家一千個人開始,我們來run出這一套運作的模式,所以現在只是要求你,這一千個移工的引進,我們來找出一個新的模式,我們把過去強迫勞動的、高額抵債勞務的,統統都改善,國家扛起責任,不是只有仲介有責任。仲介引進來的,很多人沒有專業訓練,沒有技能訓練,沒有服務訓練,很多雇主也不滿意啊,這個服務也不專業啊!可是人家韓國負責選工、技能訓練、居留服務,還可以幫忙簽訂勞動契約,再加上他們的SPAS系統,我們講這才像是一個國家。日本用什麼模式?日本國家做了什麼?部長,日本引進印度勞工,他們跟NSDC引進,執行也是採「G to G」的模式,而且大家都知道,日本也是用一個公法人在處理,日本是國家公法人在處理,他們根本沒有在討論仲介費,因為沒有這一種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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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現在看到你們的開會會議紀錄,包括我們的外交部駐印度代表處說本處尊重國內單位意見,倘若初期採取國家政府直聘方式引進,他們願意協助瞭解主責機構的窗口,願意承擔起來,並依照勞動部的需求,跟印方洽談。唯考量臺、印之間彼此能見度不足,國內對印度的刻板印象嚴重,所以他們提出建議,我講這是官方外交部願意扛起這個責任,它說建議初期可以透過採取直聘方式,引進優質印度移工,讓臺灣社會更加熟悉印度移工,這是外交部說的。外交部下一段說,未來再視市場需求,研議採取多元引進方式,以確保雇主跟勞工權益都受到保障。外交部都直接建議初期國對國引進,外交部還有另外一點建議,我唸給你聽,到印度方面直聘的機制除了NSDC以外,還有一種是由印度政府指定,所以並不是印度沒有國對國的模式,都不是,所以這個問題我們來看只有政府要不要做,有沒有要扛起責任,就只是這種態度而已,而不是不能,也沒有印度方面拒絕,沒有這一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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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我們MOU簽了,看起來好像是雙軌,但是我自己個人很怕最後會變成單軌,叫做仲介,跟以前一樣,那就落入了一些在野黨的前立委嘴巴講出來的,這個是不是有很大的利益已經在那裡先布局了,有人這樣說,但我覺得不一定是嘛,政府應該要採取魄力和行動,來證明國家願意扛起這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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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林淑芬委員的質詢,待會我們可以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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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陳瑩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