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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葉委員元之:(12時4分)有請教育部長,謝謝。
1 主席:好,部長。
2 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3 葉委員元之:部長好。今天大家在談的,就是現在學生發生自殺、自傷的比例節節升高,所以大家覺得心理諮商這一塊是不是要再加強。實際上一個學生會出現上述行為,不是只有心理輔導的問題,因為大家都知道,在學校的環境裡面,不管是校園環境、師生關係、同儕關係,甚至是課程設計、家庭因素,或是他有沒有參加社團活動,這些都息息相關。
4 所以本席建議教育部,在探討這個議題的時候,我們不能把它窄化成好像單純只是諮商的問題、輔導室的問題,而是應該全方位的了解為什麼會出現這些問題,才能找到解決的方法。當然,我們今天討論學生輔導法,主要是討論心理輔導這一塊,本席也有幾個建議,請部長聽聽看,這也是很多學校反映的。
5 第一個當然是專輔人力不足啦!現在以國小來說,好像是40班以下可以有1位專輔人員,有沒有可能調整成國小每20班就有1位,可不可以?有沒有朝這個方向規劃?
6 鄭部長英耀:我們在努力。
7 葉委員元之:第二個,剛才很多委員也有提到,實際上有時候問題並不是出在法律規定應該設多少人,而是根本找不到人,現在很多學校徵專輔人員,例如開10個缺,也許只來8個人報到,剩下的就是代理老師。其實這個問題大家已經說很久了,但是一直沒辦法解決,不知道教育部針對這個問題有沒有什麼方案?總不能我們每次都在這邊說要找人、人不夠,從去年談到今年、明年都是一樣的問題,但是都沒有解決,這樣也很奇怪吧!部長。
8 鄭部長英耀:這絕對不會的。因為我們要確保他是專業的,品質是我們最在意的,以目前的專輔教師來看,我們大概都有達到94%到99%。
9 葉委員元之:問題是據本席了解,很多學校都是代理的,你們的數字是不是和實際有落差?
10 鄭部長英耀:可能是專輔人員的部分,特別在偏鄉地區,確實是有一些困擾。
11 葉委員元之:繼續努力啦!還有一個,有些學校建議……不好意思,我們這邊開會好像有一點吵雜。
12 主席:維持一下秩序,好不好?
13 葉委員元之:有些學校和老師建議,是不是能夠加強教師和行政人員的進修資源,為什麼?因為現在學生面臨的環境變化是非常迅速的,如果我們輔導學生的速度趕不上環境變化,可能就沒辦法達到效果,所以是不是可以增加學校進修的資源?
14 鄭部長英耀:這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的,怎麼快速讓老師和行政同仁的專業增能,我們一直在做。
15 葉委員元之:要繼續努力啦!還有一個,就是能不能強制有偏差行為孩子的家長去參加親子講座?有可能嗎?你們可以努力看看,只要家長有在學子女,能不能放有薪的親職假,讓他們來參加學校輔導等相關活動,或者讓他們有機會來學校和導師溝通,教育部能不能往這個方向努力?
16 鄭部長英耀:我們會努力,但是確實有一定的難度,除非法律強迫他一定要來。當然,讓違規的學生家長能夠來學校,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參與討論,或者關心小孩子的發展,我覺得這是好事,這是有價值的。
17 葉委員元之:對,因為家長也扮演很關鍵的角色。
18 鄭部長英耀:是的。
19 葉委員元之:部長,因為本席一直滿關心校園安全的問題,之前也和前部長溝通過這件事情,本席希望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當時也有提臨時提案,但教育部的回復完全風馬牛不相干,你們是說有增加學生事務副組長。本席要求增加校園安全人員,主要是因為你要現在的老師去面對參加幫派的學生,但他沒有能力去處理嘛!
20 你們現在又增加副組長,但副組長還是一般的老師啊!他一樣要去面對這些參加幫派的學生。所以這不是人力的問題,增加一個、兩個或三個人,這根本不是重點嘛!重點是要增加能夠處理參加幫派小朋友的人員嘛!所以教育部能不能針對本席的訴求、問題來回復,再給本席一份報告,好不好?增加學務副組長並沒有回答到本席的問題,部長。
21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我們也……
22 葉委員元之:而且這是很多國中校長、老師向本席反映的。
23 鄭部長英耀:我非常同意委員的看法,事實上委員對國中的現況有相當程度的掌握,這也是我們努力在思考的,怎麼建構一個更周詳的校園安全網絡。
24 葉委員元之:對啦!部長,因為你也剛報到啦!所以我們沒有很嚴厲的要求你,但總要給我們一個期限,因為從剛才到現在,你都說這是努力的方向,但本席不知道這個努力的方向是兩年後完成,還是三年後完成。本席現在很具體的問,因為這個問題本席已經說了很久,在國中增加校安人員這件事情,什麼時候可以提供一份比較詳細的評估報告?因為我們之前也有提臨時提案,但是你們的回答卻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25 鄭部長英耀:我們內部確實也在研議。
26 葉委員元之:什麼時候給本席一個完整的答案?一個月,可不可以?
27 鄭部長英耀:我想它需要比較完整……
28 葉委員元之:因為馬上就要放暑假了嘛!本席希望下個學期開始,國中就可以有校安人員,這是很多學校的期望啦!你們增加學生事務副組長沒有辦法滿足那個需求。
29 鄭部長英耀:是。我只能回答委員,這個議題我們內部確實有在認真討論,也在研議當中,但是因為它涉及到……
30 葉委員元之:每次都是研議,本席現在就是問什麼時候研議完?你們到底要研議到什麼時候?
31 鄭部長英耀:如果可以的話,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三個月?因為它還有一些……
32 葉委員元之:三個月?這樣下學期都過完了。希望你們暑假前給本席一個答案,好不好?就是8月中。
33 鄭部長英耀:初步的構想在開學前可以提供。
34 葉委員元之:開學前給本席答案,好不好?到底要不要設校安人員。
35 鄭部長英耀:好的。
36 葉委員元之:最後本席要提醒教育部一件事情,教育部現在不是有一個重編國語辭典嗎?裡面的問題非常多。之前有媒體人找到一個詞「點點點」,它的例句是一男一女進到房間裡面,接下來的事情點點點,本席不知道為什麼教育部的例句會有這種有點性暗示的例子。還有一個,是一位民眾向本席陳情的,密西西比河,你們的例句是密西西比河是美國中部大河,是世界最長河流,那個民眾說根本不是啊!最長的河流是尼羅河,對不對?也有人認為是亞馬遜河,但不管是哪一條河,都不是密西西比河。
37 結果民眾去陳情之後,教育部的回文是說這個問題我們要找專家研議一下。密西西比河不是世界最長河流為什麼要研議?是要找尼羅河女兒還是誰來研議?這需要研議嗎?你們只要到Google搜尋,看維基百科和大英百科全書就可以知道,為什麼要研議?後來他覺得教育部太官僚,所以才向本席陳情,結果本席在臉書上發文,第二天就改了。教育部是一個需要面對很多大家關心議題的單位,結果民眾的陳情,你們是如此不當一回事,都要找到民意代表,你們才處理。
38 所以本席現在建議教育部,既然現在大家對這個重編國語辭典有那麼多意見,你們可不可以自己找專家等等重新審視一遍?或者本席建議你們辦一個活動,全民來找碴,你們可以列一點獎勵措施,請大家看國語辭典裡面有沒有什麼解釋不對,或是例句不通、不適當的,只要能夠提供給教育部,教育部就馬上改,而且給予一定的獎勵,這樣就可以趕快把這個辭典修訂好。好不好?
39 鄭部長英耀:委員的建議非常有建設性,全民來找碴,我覺得這是不錯的想法。
40 葉委員元之:要不要做?
41 鄭部長英耀:我們來做。
42 葉委員元之:不用找專家研議了嘛!
43 鄭部長英耀:我覺得這樣可以很快速的結合社會各行、各領域的專業,幫忙教育部讓這個辭典更完整,我想我們可以來做。
44 葉委員元之:好,終於有一個立刻回應的議題了,謝謝。
45 主席:好,謝謝,兩位請回座。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發言。列席委員的發言時間都是4分鐘,謝謝。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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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17
speakers ["柯志恩","陳秀寳","洪孟楷","陳培瑜","張雅琳","羅智強","陳菁徽","葛如鈞","范雲","萬美玲","羅廷瑋","林宜瑾","郭昱晴","吳沛憶","陳亭妃","葉元之","楊瓊瓔","邱志偉","吳宗憲","徐欣瑩","林憶君","王育敏","吳春城","林月琴"]
page_start 275
meetingDate ["2024-06-26"]
gazette_id 1136601
agenda_lcidc_ids ["1136601_0001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 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柏毅等 18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5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6人擬具「學生 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 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郭昱晴等 19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郭 國文等 19 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郭國文等 19 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萬 美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 「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 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4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五、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林 月琴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36601_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