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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吳委員琪銘:(10時10分)好,謝謝部長、署長! |
| 1 | 主席:請部長和署長。 |
| 2 | 吳委員琪銘:部長、署長,今天大家都關心我們的消防法,本來是今天要排審,因為國民黨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那麼我們今天就採用質詢的方式。大家都關心我們的消防,因為消防打火弟兄的安全,包含職業的安全與衛生的專章,所以我們早上在討論,本席在這裡也聽了很多,但是我要特別跟部長、署長說,我剛才看到蘇巧慧委員所整理的比例,新北市的比例真的是六都裡面最低的,消防人員缺額九百多位,非常的誇張,是不是拜託部長、署長,要如何將缺額趕快來補足?需要多久的時間? |
| 3 | 劉部長世芳:跟召委報告,召委非常關心,你自己也是義消的隊長! |
| 4 | 吳委員琪銘:是大隊長。 |
| 5 | 劉部長世芳:要跟召委報告的就是,現在我們已經想辦法解決考試院那個地方的考試人員資格,因為這是很專業的。 |
| 6 | 吳委員琪銘:對。 |
| 7 | 劉部長世芳:可以快一點達到我們所要求的部分。剛剛署長也有報告過,這一次我們在招考的過程當中還算順利喔!如果順利的話,未來我們希望大概是在兩年內可以補足1,000到1,400人左右,會按照原來我們的編制員額趕快配比到其他的縣市裡面,尤其是在幾個六都比較多高樓建築的部分,希望能夠趕快把編制員額補足。 |
| 8 |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部長!因為部長這樣說,你們辦理的速度一定要快,畢竟編制員額的差額差太多了。 |
| 9 | 劉部長世芳:對。 |
| 10 | 吳委員琪銘:但是消防弟兄他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平常的超時工作,超時我們過去說用記功、用嘉獎的方式,我們現在應該要用補金額還是補假的方式?我請署長說明,因為這關係到我們消防存在的問題,總是要解決啊! |
| 11 | 蕭署長煥章:是,真的如委員所關心的,健康權是我們優先的考量,在健康權考慮的情形之下,另外從去年開始人事總處特別要求就是補假,也將金額提高至1萬9,000元,由兩個部分來處理。也就是在這兩個大原則之下,我們的服勤時間怎麼在這個框框之下來達成?當然未來每兩年會減少24小時工時,這也是我們在進行的目標,就是人力增加以後,他們的勤休相對就可以更正常,目前這個方向要訂…… |
| 12 | 吳委員琪銘:因為你沒有人力編組,你要用補假的方式,人員還是缺少啊! |
| 13 | 蕭署長煥章:對啦! |
| 14 | 吳委員琪銘:你說用補錢方式也是一個辦法,但是你的時間要定在什麼時候?不管補假或補錢,總是要給我們的消防弟兄交代,不然他們期待政府要做改變的…… |
| 15 | 蕭署長煥章:是。 |
| 16 | 吳委員琪銘:結果完全都沒有,這樣子也說不過去啊! |
| 17 | 蕭署長煥章:所以感謝委員!勤務的方式我們現在也在檢討,譬如說晚上勤務是白天三分之一的量,所以晚上的外宿也是考量之一,就是住在分隊附近的同仁,晚間他可以回到家裡面,那個時間就會相對減少;那麼服勤的時間不是24小時,中間可能2個鐘頭或3個鐘頭,完全可以讓同仁放空、出去吃個飯或回家看個小孩,這都已經在進行了;甚至我們早上8點上班時間是不是稍微慢一點?晚上下班或者早上下班的時候提早下班,這個部分都同步在進行當中,我覺得很多的彈性啦。 |
| 18 | 吳委員琪銘:重點是我們什麼時候有辦法實施? |
| 19 | 蕭署長煥章:現在都在做了、現在已經在做了。 |
| 20 | 吳委員琪銘:有在做了嗎? |
| 21 | 蕭署長煥章:現在正在做、現在正在做。 |
| 22 | 吳委員琪銘:因為現在新北市還存在著這個問題啊! |
| 23 | 蕭署長煥章:不要緊,我們再和臺北市跟新北市來檢討一下。 |
| 24 | 吳委員琪銘:新北市打火兄弟跟我講的,這個問題一定要快點解決。 |
| 25 | 蕭署長煥章:是,謝謝委員! |
| 26 | 吳委員琪銘:剛才王美惠委員有提到,因為2050年淨零排放,我們很多電動車要用鋰電池,鋰電池這個部分,署長,我更正一下,這個月月初有一起鋰電池造成三個人火災死亡的事件,起因是屋主看到它冒煙,結果他潑水導致爆炸。針對鋰電池的問題,我們還是要宣導,不然……他是凌晨看到冒煙,他就用水潑,造成爆炸。鋰電池引發的事件,過去在電動車也發生過,未來的趨勢會越來越多,我們要怎樣防範,不要再造成火災?這是我們未來要做的。再來一點,新北市用機器人滅火,這非常好用,它是採用履帶,現在新款還有送風、增加壓力,水量會更大。但是我們只有買電動車,光有車子要怎麼載?這一點你要就整套,這是我們未來要做的。 |
| 27 | 蕭署長煥章:今年每一個縣市有四臺機器人。 |
| 28 | 吳委員琪銘:對。 |
| 29 | 蕭署長煥章:也考慮到運輸的車輛,這個經費包括在裡面,沒有問題。 |
| 30 | 吳委員琪銘:車子沒問題。 |
| 31 | 蕭署長煥章:對,我們編預算就包括運輸的車輛,今年每一個縣市有四部機器人…… |
| 32 | 吳委員琪銘:對,機器人。 |
| 33 | 蕭署長煥章:車輛的經費都包括在裡面,感謝委員提醒。 |
| 34 | 吳委員琪銘:機器人在裡面作業,畢竟現在是科技滅火,所以我們還是要妥善使用科技。謝謝。 |
| 35 | 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 |
| 36 | 主席:謝謝吳琪銘召委。 |
| 37 | 請張智倫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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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1-15-25 |
| speakers | ["吳琪銘","黃捷","廖先翔","蘇巧慧","李柏毅","張宏陸","黃建賓","王美惠","張智倫","許宇甄","黃國昌","牛煦庭","蘇清泉","丁學忠","林岱樺","徐欣瑩","范雲","張啓楷","吳宗憲","高金素梅","楊瓊瓔"] |
| page_start | 87 |
| meetingDate | ["2024-06-26"] |
| gazette_id | 1136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365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 「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四、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 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 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365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