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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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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266 00:00:28,049 我們請傅崐萁委員發言院長
00:00:29,383 00:00:54,836 主席,是不是請卓院長。麻煩請卓院長備選。副委員好,卓院長好。本席啊,再三的向您提醒,
00:00:56,031 00:01:21,153 這是過去30年來民進黨這些先進不斷地要求台灣要民主要陽光要透明要反貪腐讓國會能夠有能讓政府能夠有效率能夠連能所以過去不管是林卓水也好沈富雄也好還有這麼多的民進黨的先進
00:01:22,182 00:01:50,948 在30年前推出希望能夠有國會聽證跟調查權我們現在看到這一代的民進黨對自己過去一再堅持的主張我們表示非常多的遺憾但是總院長既然提出了覆議案我們竟然還是針對你所提出的七項我們逐一的來討論這個就是民進黨行政院所提出的圖卡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
00:01:51,892 00:01:54,334 這次的國會改革修法總共在委員會3月21號委員會專報4月1號委員會排審、詢答
00:02:17,043 00:02:42,176 四月三號十號十一號三場公聽會四月十五號委員會審查五月八號委員會草擬協商十六號院會的草擬協商十七號院長召集三次草擬協商五月十七號二十一號二十四號二十八號院會逐條審查經過十三次的院會及委員會的審查及協商才三讀通過
00:02:43,427 00:03:08,925 院長哪裏有沒有經過實質討論?哪裏?謝謝副委員提醒五月十七、二十一、二十四、二十八那四天的院會逐條審查呈現什麼樣的狀況?就是為國人所詬病的整個討論的過程三場公聽會到底是誰舉辦?沒有關係院長齁這個你要持續堅持那本席就提醒你
00:03:10,060 00:03:18,279 十三次的院會委員會的討論才把國會的修法改革三讀通過如果你認為
00:03:19,941 00:03:37,096 十三字還不算有實質討論以後民進黨推出的法案要在本院通過那我們看要幾次討論十三字都不算有實質的討論那以後行政院提的法案我們逐一來檢視我們再看一下國務紀要費阿扁除罪法當時怎麼通過的發起法九十條之一直接送出委員會
00:03:50,523 00:04:01,368 這就是民進黨我不是跟你講數字我講的是內容跟文字 聽委員搞清楚誰贊成誰反對舉手投票誰知道這是基本常識
00:04:02,745 00:04:31,559 二零一七零二月三號國會頻道直播這是民進黨提案的從那天開始包括我們現在都是全國直播在這裡講什麼做什麼通通清清楚楚怎麼會沒有人知道院長如果齁你的國際常識不足的話本席可以來這邊給你尊尊教誨齁歐洲議會英國議會聯合國到現在都是舉手表決所以沒有什麼叫做舉手表決誰知道第二
00:04:33,841 00:04:57,820 毀謠雙首長制不可以質詢總統總統沒有接受立委質詢的義務來我們來看一下影片我不願意不要下一步請大家注意立法院所有質詢所有報告總質詢還是委員會都是極問極大的永遠面對所有問題
00:05:02,185 00:05:12,769 又是民進黨的主張卓士晉非沒有通過這就是民進黨一貫的詐騙一貫的手法再過來不特別調查聽證範圍過廣再過來我們看這是第幾條這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46條之二顯得很清楚立法院職權行使之前調查所有的目的事項範圍
00:05:32,728 00:05:55,087 通通寫得很清楚在訴訟中或審判中的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範圍鑑定得非常清楚這個是案子是誰提的來我們播放一下為什麼當時沒有過這是你認為不適當嗎46條之二民進黨版本無意通過對不起是通過的民進黨的版本過去為什麼沒有過
00:05:56,741 00:06:14,783 就是不適當然後再過來末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請律師拒絕證言請問一下卓律師你是學法律我請問一下《刑事作法》二十七條除非是犯罪嫌疑人才可以請律師
00:06:17,150 00:06:29,861 法院可以請律師嗎?而且來這裡立法院聽證的民眾都是有涉及跟政府相關有勾結立法院立案調查來這裡作證作證怎麼可以帶律師?
00:06:32,043 00:06:48,369 但是你要科政府人員可以移送刑法,而且科人民直接的發法,這就是跟人民的職權行使法有關,百姓到立法院的聽證會,他是沒有刑責,只有政府官員有刑責
00:06:49,509 00:07:15,563 為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一點水都不能放。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說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癱瘓政府,限制機關的運作。我們修正的條文,叫做29條修正以後,立法院修審查期間,人事審查期間不得少一個月,並於院會表決前十天擬據審查報告,有什麼不對?
00:07:17,875 00:07:20,317 修正前立法院依照憲法104條徵修條文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
00:07:34,110 00:07:52,766 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初院會以吳敬平投票表決。今院會委員二分之一同意為之。之前有任何的期間嗎?原本就沒有期間。所以,行政院門口無所八道,原本就沒有期間的限制。在不來下一條。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可以刻意刑責。
00:08:02,786 00:08:18,178 這個完全是詐騙行政院的詐騙這一條是刑法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哪裏是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在這裏造謠我們再次的強調再次強調中務院在立法院聽證部長部長本席不要請你回答中華民國憲法刑法中華民國刑法一百四十一條之一
00:08:32,898 00:08:54,313 公務員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下游七年不是立法院來判他是從法院來處理我相信這個結論就是委員你不是檢察官啊你每個委員都可以把案件處理在法院這個質詢不是辦案質詢也不是檢察在做調查這個不是關於他的刑事訴訟的一個案件也不是刑法訴訟的案件好 最後一條
00:09:01,543 00:09:07,895 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施以擴大立法院權責,所謂反執行以逆執行何謂藐視國會?
00:09:13,914 00:09:31,227 主務所要緩攻大陸,到現在還沒緩攻大陸,就一定要講這種,不會輸你啦!欸院長你聽懂我的問題嗎?你聽懂我剛才答詢嗎?我吃了草幹什麼?好屎!好屎!好屎!聽懂了沒?我覺得真的非常的離譜齁!台灣人民共產黨!台灣人民共產黨!
00:09:34,090 00:09:45,242 我怕到時候投降的第一個是你,第二個是蔡英文啊!是你們不敢笑了!不敢笑了!
00:09:51,239 00:10:10,678 請問這樣子有沒有對委員人身攻擊?這個可以算不算?花蓮縣議會的質詢也很精彩嗎?委員花蓮縣議會的質詢也很精彩?如果你用這種態度在立法院,你不但不是大師兄,不但沒有調和鼎賴,你用這種方式
00:10:11,579 00:10:29,857 用這種方式這是國會!如果你不是行政院長或你的水平是地方議會議員你可以這麼做所以卓院長請尊重你是行政院長你不是地方議會議員
00:10:31,418 00:10:49,873 請你面對國衛要謙卑、要調和鼎賴、要好好的把你的職務做好。最後再提醒你,面對國人,我只是一般的國人,是中華民國總統按照憲法來宣誓就職。請不要再推兩國論!不要再推兩國論!不要再推兩國論!請不要超越質詢的範圍。謝謝傅崐萁委員質詢。謝謝左院長的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