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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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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范委員雲:(12時42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
1 | 主席:請鄭部長。 |
2 | 范委員雲:部長午安。要先謝謝部長,因為昨天總質詢的時候,有關兒童工作證的部分,我問行政院可否跨部會來協助評估?主要是這個議題涉及到跨部會,不只教育部,也涉及到衛福部,如果跟工作有關的制度,也牽涉到勞動部,謝謝部長,勇於出來說已經在做初步評估;但我也要提醒部長,這件事情不要只是教育部做,也要去協調衛福部,因為兒少權法是衛福部主管;相關的一些營隊、演講活動,甚至有可能牽涉到文化部。感謝部長勇於承擔,但是這個部分應該要跨部會來努力,提醒部長,也謝謝您。 |
3 | 再來,我今天我想問跟教甄有關的事情,部長可能不知道,兩年前在花蓮的教師甄試中,發生國文老師考英文,不考國文的事情,當時我就質詢了潘部長,潘部長也認為這樣的事情不能夠接受,所以教育部後來就修了教甄有關的行政命令,就是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中,中央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失,經查證屬實,可以請地方主管機關改正。不知道部長曉不曉得有這個規定? |
4 | 鄭部長英耀:這…… |
5 | 范委員雲:沒關係,如果部長原來不熟悉的話,現在就確定有這個部分,因為當時我就請教育部,如果沒有相關規定的話,應該要去瞭解一下,畢竟這是地方的權限,可是也不能違反中央更高位階教育基本的法令,所以在我的努力下,去年2月的新版本在這裡。 |
6 | 另外,我想請問部長有沒有聽說臺北市最近有關教甄的一些爭議?我舉臺北不是針對臺北,而是因為臺北市比較容易上新聞,不代表其他縣市沒有問題。包含光合作用的氧是不是來自二氧化碳?臺北市教育局公布的答案,跟相關的專家不一樣,後來很多考生反映這樣會影響他的錄取權益,因為差0.5分可能就沒錄取,後來臺北市決定增額錄取,但是就引發質疑是不是有吵的孩童就有糖吃。因為另外一題阿德勒個人心理學,雖然我不是心理學專家,召委可能更熟,阿德勒我也讀過一、二本書,我也覺得丁明顯不對,因為它說補償作用只適用於身心障礙者,可是教育局公布的答案居然是C,有丁在裡面,國立大學的諮商輔導學系教授已經指出丁明顯有爭議,答案是有問題的,但是冷處理這一題。我想問的是,部長覺得以剛剛臺北市的情形為例,這是不是也符合我們剛剛講的中央主管機關發現有違失而且經查證屬實,應該要請聯合甄選的機關予以改正?你覺得有沒有符合你們修訂的這一條? |
7 | 彭署長富源:委員剛剛提的涉及實質上那一題出題整體的認定,我們在規範的第十二條第二項比較不屬於同性質,不過委員對於這一類的關切,上一次我們答應的是能不能讓縣市出題的爭議減少的方法,包含聯合起來,有更多時間或更好的命題,例如入闈等等,這個方式我們在這週五會開會。 |
8 | 范委員雲:你們會開會是好事,針對這件事情,我覺得你們有一個可以去考量、評估的,是不是要給考生救濟機制?因為教師對我們教育非常重要,它應該是個重要的國家考試,可是我們現在放在地方政府,過去比較大的爭議教育部的確會去處理,像我之前講的花蓮縣國文老師考英文的事情,但是相關的爭議,我相信不會只有臺北市政府,你們是不是可以去研議一下要不要給考生救濟機制,而不要每件事情上新聞,然後我們立委質詢才有機會處理,就是先去研議,你們也要開會了,包含救濟機制一起討論好不好? |
9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指教,有一些地方老師命題上的疏失是不是要到中央來作成法規上的救濟,我們再來研議。 |
10 | 范委員雲:我想你們就去研議,因為這個部分到底需不需要,你至少有這個「發現違失經查證屬實」,這個如何發現,我想這部分你們可以研議需不需要有救濟機制,因為我認為它是重要的國家考試。另外,剛剛也有委員問到不適任教師的新制度,全教總狠批,家長團體和教育團體是支持的,部長知不知道為什麼家長和老師會意見不一樣?部長知道原因嗎? |
11 | 鄭部長英耀:我想主要是涉及老師的權益,怎樣也讓老師在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中有參與的角色,我想他們主要是在這個部分不一致,但是我當時所理解的,潘部長也是用心良苦,他希望老師的教學負擔已經夠重了,如果有涉及到教師的爭議,是不是讓我們有客觀、公正的第三者來協助處理,我想這需要一些時間來加強溝通化解,因為它本來是合作議題的。 |
12 | 范委員雲:的確需要時間磨合,但是有一個部分我們幫老師想的部分是老師會擔心不知道如何遵循,現在我們改為外聘委員,舉個例子,剛剛也有委員問到最近這個案子,某大學的性平會,學校的教評會依照性平會建議停聘3年,我剛剛已經聽到你們把它退回,因為你們認為停聘3年可能還不夠,當然尊重大學自主。我回來講這件事情,這樣的一個案子,據我了解目前教育部的準則其實只有一個函釋,還是非常模糊的,才會出現學校的校評會依照性平會停聘3年,可是教育部覺得情節重大,它情節的確重大,這個案子我們辦公室之前也有接到陳情,它是複數的學生,可是為什麼學校和你們的判定會不一樣?就是我們對不適任教師,例如這個老師是不是已經不適合當老師,沒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準則。體罰的情形我們也有遇到,老師帶領全班學生去討論要如何出班規,結果大家討論出來說應該罰跑操場等等,結果老師就這麼去做了,後來被判定體罰,老師認為這不是體罰,因為是同學民主討論出來的班規,我覺得老師在這個新時代遇到的問題就像剛剛有委員說的,好像他的武器變少了,可是動不動就會被認為霸凌或體罰,我一直主張教育部要訂出老師的行為準則、要怎麼管教。剛剛這個老師最後被學校調查只有成立不當管教,家長還對霸凌不成立提出申覆,申覆成功後,學校需要重啟調查,這些事情真的不斷在發生。 |
13 | 今天召委排的這個霸凌主題非常重要,我希望教育部不是從0開始做,因為去年我擔任召委的時候,我們就辦了一個反霸凌、降低霸凌的公聽會,教育部不知道記不記得,你們應該記得,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你們當時承諾要進行跨國研究,因為我自己在做國會外交的時候,到英國、德國、比利時,我們都有特別跟他們的教育部會相關的人請益,因為名稱不一定叫教育部,有看到各國對於反霸凌等等都有一些不同的作法和準則,我有跟你們要資料,你們4到6月正在請委辦研究專家學者研擬計畫,籌組研究計畫團隊,部長可否告訴我們現在進度是不是依照你們的規劃說明,是正在研擬計畫呢? |
14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部裡面已經在今年4月用專案委託大學的專家來進行跨國的研究。 |
15 | 范委員雲:預計什麼時候會出來? |
16 | 鄭部長英耀:期限是1年,理論上明年的3、4月初步的報告會出來。 |
17 | 范委員雲:我希望這個報告是很有品質的,因為教育的問題不會只有臺灣發生,至少別的國家不錯的經驗我們要能夠了解,看看是不是能夠適用在臺灣,否則這樣的議題一直出現,現有的老師真的覺得非常困擾,我們要給他一個好的工具,如何不是體罰、不是違反教育部霸凌相關規定,做好管教工作,好不好?所以我今天的兩個對教育部長的期待及要求,第一個,教甄的亂象,教育部應該要研議一下我剛才所講的那個部分。第二個,教師行為準則的跨國研究持續進行,希望能夠如期出來。好不好?部長沒問題點頭,謝謝召委,謝謝部長,一起加油。 |
18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
19 | 主席: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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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2-16 |
speakers | ["柯志恩","洪孟楷","葛如鈞","陳培瑜","羅廷瑋","陳秀寳","吳沛憶","林宜瑾","郭昱晴","葉元之","吳春城","張雅琳","黃建賓","林德福","林倩綺","陳俊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范雲","黃秀芳","邱志偉","楊瓊瓔","萬美玲"] |
page_start | 207 |
meetingDate | ["2024-06-12"] |
gazette_id | 1136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62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列席就「如何有效防制毒品入侵校園及減少霸凌 案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62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