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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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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林委員楚茵:(11時38分)謝謝主席。主席,有請彭主委。
1 主席:有請彭主委。
2 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3 林委員楚茵:主委好。其實本席上一屆在財政 委員會的時候,就曾針對新光人壽還有新光金控的問題提出多次質詢。當然,昨天吳東進被收押並以高達1億元交保。對於新光金控這個集團,本席在上一屆從2021年開始有5次質詢和2次臉書發文。有關他們的公司治理,當時我就收到非常多的檢舉,包括對於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或者是保險局,我不只一次對他們的內稽內控提出要求,他們甚至曾經發生相關高階人員該處以罰鍰的都沒有好好地來進行,果然!主委啊!真的是出事了!對於新光人壽吳東進現在以1億元交保,1億元這個金額非常高喔!是吧?如果以一般案件來講。
4 我認為過去金管會面對立法委員質詢時的要求,如果你們只是約談、交報告、裁罰、減薪,包括他們整體的公司治理,比如說:金管會為什麼會退他們的報告?他們的KYC,包括新光銀行對於im.B事件等等,包括我曾經質詢過新光金控是國內14家業者當中唯一由贏轉虧等等,現在我要面臨的問題是,新壽正在進行125億元的增資,金管會現在怎麼來看?這個增資案會不會受到影響?如果受到影響的話,後續該怎麼處理?金管會面對這樣的案件,我知道有些委員會說這是不是一個政治案件,但是我先把大前提說在前面,如果任何一個非法都扣上政治辦案,那我說了:法院可以收起來了!檢察官也不用辦案了!調查局也不用查案了!因為就會成為所有犯罪者脫逃的標籤。
5 我現在在乎的是整體的金融穩定,目前新壽125億的增資還在進行當中,過去它的RBC一直都不足,到200%,所以現在你怎麼來看?整體的金融市場會不會受到影響?
6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我想,維持金融市場的穩定以及市場的公平,金管會責無旁貸,剛剛委員提到過去質詢對金管會的指正,我想我們都會銘記在心,而且我們也都持續依法在辦理。剛剛委員也提到難道我們沒有其他工具了嗎?其實我們是一個行政主管機關,我們依保險法裡面擁有的職權,該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至於大股東個人的行為,我剛剛已經表達過了,這是大股東個人的行為,我們關注的是整個金控公司以及它所屬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剛剛委員的指正我們都會持續來檢討,至於剛剛您提到增資案是否受到影響,我想,新壽過去沒有符合RBC的規定,我們依保險法的規定,要求他們在5月24日提出相關的計畫,我們正在審議中,剛剛也報告過,我們在6月底以前會針對它的增資計畫進行所謂的回復意見,這一部分我們剛才講過,這是大股東行為,跟這個是兩回事,針對增資計畫,我們還是按照程序進行。
7 林委員楚茵:好,主委,我要提醒的就是,在我過去的質詢當中,這個大股東不只一次插手非他職務之內的事件,現在被爆出資金挪用的弊案之後,第一個,投資人還要相信、給予增資的機會嗎?第二個是我們知道,現在出事的是新壽,但是在新光金控底下還有新光銀行,還有元富證券,還有新光投信、新光金保代和新光金創投,那這個大股東就像您所說的,他擁有實質股權的時候,他的手只插入新光金嗎?金管會有沒有再針對其他包括銀行、證券、投信、創投或者是保代來進行瞭解?因為當時我已經不只一次詢問:這個大股東是不是握有大股的權力,所以變成底下的人即使不願意,還是沒有辦法,因為大股東交代?這就是公司治理上一個很大的破口啊!
8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在剛上任的業務報告裡面說,對於市場管理、對於大股東、對於所謂的權責不相當要進行管理,我們未來會對這個部分提案修法。剛剛提到我們對旗下各子公司的關注,我們整個會當然完全都有去做一些掌控,至於剛才大家擔心風險感染的問題,金控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三十六條都有明確的規定,我們都依法在執行中。
9 林委員楚茵:主席,我知道時間到了,我趕快做結論。
10 本席提醒,第一,新光金控底下除了新壽之外,還有銀行、還有證券、還有投信,大股東如果今天可以對人壽伸手的時候,對其他的有沒有伸手?請金管會瞭解,瞭解之後提供報告。再來就是,我提醒,國華人壽當時政府是挹注了八百八十幾億,對不對?
11 彭主任委員金隆:883億。
12 林委員楚茵:但是它的資產只有3,000億喔!今天新壽的規模比這個還要高上好幾倍,我們要做好準備,好嗎?
13 彭主任委員金隆:是的,沒問題。剛剛委員的指正還有要求的資料,我們會再跟委員報告。
14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15 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
16 主席:謝謝林楚茵委員的質詢。
17 接著請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不在。
18 接著我們請李坤城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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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17
speakers ["郭國文","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賴惠員","李彥秀","王鴻薇","顏寬恒","陳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楚茵","李坤城","葛如鈞","王世堅","羅明才","黃秀芳","邱志偉","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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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12"]
gazette_id 11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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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就「《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 與《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制定對於防制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 VASP )淪為詐騙工 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虛擬資產專法制定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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