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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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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209 00:00:28,371 委員好謝謝主席有請部長我們請部長部長你要喝水一下嗎可以先喝水吧謝謝那個趙偉那個時間可不可以先不要算不好意思因為他剛剛在咳嗽我想說讓他先喝個水
00:00:33,528 00:00:35,439 謝謝委員好 那我們開始囉
00:00:37,381 00:01:01,597 好 那我想講今天校園霸凌以及毒品10分鐘不夠講半個小時也不夠但是很多要跟你探討近年來校園霸凌層出不窮霸凌的多樣性已經越來越讓我們感受到這個應該要予以重視也重視很多年但是都還沒辦法處理但是教育部啟動了一個修法強化防制校園霸凌的一個作為同時強化太除不適任的教師這個機制歷經一年多
00:01:04,078 00:01:20,398 二部新修正法規總算在113年4月19日執行本席先肯定但是有很多要建議我想首先要先對於這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支遣辦法第16條第一項
00:01:21,960 00:01:38,130 校式會議組成調查小組.各該主管機關調查人才.推舉三倍至五倍的學者專家.供學校領選三人五人作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偏遠地區學校外聘的調查有困難者.學校主管機關應該給予協助.
00:01:42,113 00:01:55,972 這部分我要跟部長來說說看這個校室調查人員的培訓是由各主管機關推派3名參加招募人員每次培訓預計100名由國教署篩選後公告名單並且培訓事宜
00:01:57,213 00:02:25,510 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的專業人才的一個培訓現市政府介派僅限以參與國教署事件處理會議調查輔導人才庫的研習製成員各主管機關每梯次介派10人但不覺得專業人力推薦我們現在非常不充足嗎?調查小組應該具備專業性及公正性現在我們按照所有的培訓以及介派標準人才庫看起來絕對
00:02:27,311 00:02:29,272 部長,我剛剛講出了一個問題您有聽到問題點嗎?有那您覺得呢?
00:02:52,693 00:03:15,801 我們現在跟委員報告我們確實現在也因應這樣的一個校式人才的校外的委員我們積極國教署在培訓這一對但是我剛剛有點出問題嘛我希望你應該偵辦相關的培訓那個場次以及借聘人員的增額嘛對不對我想我直接就跟你講啊跟我陳情的是誰台中市政府
00:03:17,230 00:03:45,245 台中市政府就看到問題點了所以要我一定要來跟你說希望你趕緊把這個事情給處理第二個今天的重點我們來看一下本席比較一下深深霸凌所謂的案修法前後法定其成以及失退生、校園霸凌、不當管教以及體罰修法前後的一個法定其成我們來細看一下這個表格修法前跟修法後我們來看看修法前
00:03:45,905 00:04:01,248 我們先看一個生對生校園霸凌防治處理的一個時程差異表修法前一樣通報24小時召開防治委員會修法前是三個工作日現在召開防治委員會你們修法後變成打叉叉
00:04:01,949 00:04:20,338 我不知道是不用成立防制委員會嗎應該不會啦齁但是你打叉叉是不需要工作日那當然好像有提升效率了但是受理通知我就想跟你請問一下我們修法前是20日內看起來是不就是含了6日
00:04:21,197 00:04:46,994 但是你修法後變成20個工作日所以就是不含所謂的假日那時程是不是就拉開了而且這個叫做受理通知20日跟20個工作日差距就很大囉那這樣子的一個修法你覺得是適宜嗎我們把時間拉長了欸受理通知為什麼要拉長部長您不覺得很奇怪嗎
00:04:48,663 00:05:15,330 您覺得這樣對嗎我想他確實是時間拉長也許因為這個校室委員的一個處理都是但是我要跟您特別報告這個也是台中市政府跟我說的他覺得很不當為什麼受理通知要20個工作日我們要接觸這個受害者我們要的就是搶時間所以我覺得20日內改成20個工作日對不起我不能夠接受
00:05:16,070 00:05:40,445 好那現在組成處理小組為什麼又多加5個工作日我們在前面有一個召開防制委員會變成打叉叉不用時間現在呢看起來原本的是我們看第二個召開防制委員會是原本修法前是3個工作日現在呢你變叉叉可是你現在又拉成組成處理小組要5個工作日又多加了一個5個工作日這樣子的處理小組來籌組我不解
00:05:42,706 00:06:08,960 為什麼我們修完以後反而要多五天來處理組成小組的一個組成好我們再來看看調查所謂的調查時間兩個月必要時延長兩次每次一個月這看起來好像都沒有改變所以到目前為止我看到的深深霸凌修法前的法定期程我認為有問題的就是在這個20個工作日以及組成處理小組五個工作日
00:06:09,813 00:06:35,459 所以這個部分您會後可不可以給我一個時間內來做檢討是不是可以給我回應?跟委員報告這一個時程的調整是經過研修小組一二十次的會議討論形成的共識我想這個是學校端反映他們在作業上確實有這樣的需求但是學校端如果我們在準則的部分其實也有賦予縣市政府可以在不抵觸法規的基礎下可以訂更詳細的規範
00:06:36,499 00:06:37,119 從委員剛才所提的我完全認同
00:06:58,906 00:07:19,041 因為當有人被霸凌的時候我們怎麼快速的接觸這個學生讓他能夠免於這個恐懼或是傷害時間說的越短我想那是越對但是我今天不是要你20個工作日變10日而是為什麼工作日跟20日內他這樣子的一個差別他橫跨了如果兩個假日的話怎麼辦
00:07:20,201 00:07:20,642 現在統一改成七個工作日
00:07:37,992 00:08:02,468 7個工作日5日3日被你變成7個工作日那這個部分我就看出差異了我覺得有必要嗎好再來我們再看調查調查不當管教是30天必要時延長30天然後霸凌是兩個月221啦可是我們現在看到統一調查都改成221那你不當管教原本是3030現在變成221
00:08:05,751 00:08:06,712 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00:08:24,614 00:08:42,866 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研商的過程的考慮,那待會部長跟您做個總政說明首先在校事會議這一段,七天、三天、五天這一個,以往是霸凌、不讓管教全部分開,以至於學校要啟動好幾個小組,所以那個加起來可能加起來會變成八天
00:08:43,726 00:08:43,905 委員長鄭英耀
00:09:00,839 00:09:28,320 都被家長申請兩次所以加起來有時候會變成三個月以上所以我們是折衷而且是朝比較有力比較嚴謹的方式做處理所以以上特別跟委員報告以前在處理這兩段的時候被組兩個小組以及兩次的啟動讓家長等太久讓學校啟動太多小組所以整併之後才一個學校能接受地方政府也好運作的方式跟委員報告細節再跟您做一個比較詳細的補充
00:09:29,901 00:09:46,636 但就現在來看你把兩個分開來講說把它做一個整合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但是內容上我覺得還可以再研議一下我想這不是這一次的修法絕對不是最終我們是不是跟縣市政府在做一個溝通考量我想本期我覺得這個修法對我來說我
00:09:48,217 00:10:03,169 作為一個家長我擔心的就是時間上我很粗淺的就直接看到時間拉長了那是不是有機會整合以後再縮短這個是部分我們應該去考量到了而且我還是要再次強調跟我曾情的是市政府教育局
00:10:03,829 00:10:24,825 那教育局也是第一線工作他們去了解去做一個普查去了解到有這樣子的問題他們覺得是可以再做一個縮減今天連教育局他都沒有說支持第一線在這樣子的一個部分他們都覺得執行上可能會拉長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考量到所以我想本席覺得
00:10:26,102 00:10:54,947 這個部分教育部能夠苦民所苦修法要能夠接住受害者部長這部分我們是不是再來做一個擇期我想這裡邊當然因為有非常多次的一個公聽會跟老師的座談就考慮到行政單位學校運作老師的呼和跟但是不要忘掉所有的考慮我們要處理的是學生受霸凌的這一個議題那我們怎麼樣來讓他更有效率的去整合我想這我們會來努力
00:10:55,447 00:11:23,997 其實我自己是蠻常接到校園霸凌事件不管是誤會也好不管是生對生或者是失對生我們通常遇到的家長都是非常急家長都覺得沒有作為每一個家長都可能會因為急躁這我們能夠體諒但普遍我們遇到的案件還是多數覺得時間拉太長希望能夠速戰速決因為對孩子來說每一天都是苦戰希望能夠趕緊回到正常的就是校園生活
00:11:24,637 00:11:43,991 所以我們希望是整合聽到了你們的說法沒關係但整合能不能縮減時數是我們要努力的這部分我希望教育部是不是一個月內來做一個台中市政府的溝通那是不是來做一個相關的檢討我們會後再來做一個討論可以嗎謝謝一個月可以嗎可以好謝謝部長
00:11:49,585 00:11:58,804 好謝謝部長謝謝羅委員我在這邊宣布我們在等吳佩奕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會休息五分鐘謝謝接下來我們請陳秀寶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