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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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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羅委員智強:(9時8分)針對行政院提覆議七大原因,我在這邊就打臉卓榮泰七次、打臉卓榮泰七次!第一個是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一場專報、三場公聽會、四次政黨協商,4天立法院焦土式從早上9點一路審到12點,你跟我講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那你們的勞基法、鳥籠公投、前瞻預算,看看邱議瑩是怎麼主持議事的!3分鐘輾壓,沒收討論、沒收表決,甚至還沒收在場的有異議。卓榮泰,你站出來說這叫什麼民主,混淆雙首長制。來!不要羅智強打臉你,來聽聽賴清德怎麼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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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羅委員智強:這是假訊息,是賴清德講的,依照憲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統有義務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是質詢喔!是賴清德講的喔!我們現在新的版本也不是質詢,只是問答而已,結果你跟我講,你想打臉賴清德嗎,卓榮泰?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你是不懂中文嗎?在我們的國會改革版本裡面,最重要的門檻是什麼?第一個門檻就是必須跟立法委員職權相關,按照憲法的職權,針對預算、法案,你不可能因為個人因素去聽證調查民眾;第二個門檻就是可以拒絕證言;第三個門檻要院會決議,113位立法委員要當場在院會決議,你以為容易啊!看看那4天焦土式,你有辦法隨便約詢民眾在院會通過決議嗎?第四個,漠視正當法律程序。笑話一場!你民進黨多數的時候就是正當法律程序,你民進黨少數的時候就也要你們作主,才是正當法律程序,民主變成民進黨作主,這就是卓榮泰提出來的覆議啦!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明顯假消息!哪一個條文跟你講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明明白白定有期限,你跟我講無限期。「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我直接告訴你,藐視國會在刑法只有一個定義叫說謊官員,跟你的第七項一樣。我想請問,你在國會,卓榮泰的意思是官員說謊天經地義,絕對不能管嗎?你們保護所有官員不就見證你的心虛?七個打臉卓榮泰!謝謝。
3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4號陳冠廷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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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7
speakers ["韓國瑜","張嘉郡","林沛祥","羅智強","陳冠廷","陳菁徽","林俊憲","黃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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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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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7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國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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