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593

麥玉珍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麥委員玉珍:(10時2分)謝謝主席,有請數發部。
1 主席:請政次。
2 麥委員玉珍:次長好。我相信針對詐騙議題全國的人都在關心,因為詐騙,現在很多陌生電話大家都不敢接,只要是沒有輸入名字的電話都一樣。我相信臺灣有用智慧手機的用戶都應該接到很多詐騙的簡訊,甚至有人每天都會接到兩到三通的簡訊,其中有八成是說要繳水電費、保險費、牌照稅等等,5月份簡直就是接不完,結果點進去才發現是被騙了。目前數發部宣傳有「gov.tw」的才是政府單位的網站,呼籲民眾先認明就能識別是否為政府的網站,另外再推出111政府專屬簡訊的號碼,減少誤連詐騙及釣網的風險,但還是出現詐騙網址有gov.tw的狀況;另外,銀行及許多經常出現詐騙案的機關也都沒有使用111簡訊的系統,所以不僅宣傳防詐不成,還誤導民眾受騙,請問數發部未來如何改善這個部分,才能防範詐騙集團冒用這兩者來詐騙民眾?
3 林次長宜敬:跟委員報告,關於短碼的部分,自從數發部推出以後,現在分兩部分進行,一方面是集體的採購,希望有更多的部門使用這個短碼來發簡訊。基本上,在我們打詐的概念上面,一個是所謂白名單的概念,另外一個是黑名單的概念,黑名單就是我們要想辦法去遏止那些假的訊息,白名單就是讓一般民眾知道來自於什麼樣的訊息是可以相信的,我們就是希望以後所有的民眾看到他所收到的簡訊如果是111開始的,那應該就是從政府來的。剛才委員提到111這種短碼的簡訊有沒有可能被偽造?在技術上來講,的確有一種可能會被偽造,就是說如果詐騙業者他私自裝設假的基地臺的話,那麼這個假的基地臺真的就可以攔截這種簡訊,然後把那個簡訊換掉。針對這個部分,目前是由通傳會北區、中區、南區的監理所定期的到處去巡邏、去掃描,這個機會不大,因為所有這些111的簡訊……事實上像我們收到簡訊,譬如委員如果你傳給我的話,事實上這個簡訊不是直接從你那邊傳到我這邊,而是會經過一個機房,像是中華電信的機房,對於111這種簡訊防止被人家劫持的方式,我們是在幾個大電信公司的機房裡面去做攔截,所以一般來講,詐騙集團要假冒111這種簡訊的機會其實不是很大。
4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所以我們是有一些安全的措施,對於民眾比較有保障。還有就是現在問了我們才知道,很多民眾也才聽到,所以希望這個要多宣傳,才能讓更多人不會受騙,大家才不會收到很多簡訊就很恐慌。
5 再來是針對個資外洩的部分,這對民眾的傷害非常大,以前我們是用紙本,紙本的話就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是現在是數位時代,隨便按一個鍵盤就會有好幾千個名單流出去,這樣子的話,詐騙集團就拿去用,後續就造成社會成本難以計算。但是針對蝦皮及誠品個資外洩的案件,一開始說以輔導為主,但是拖了很久才開罰,而且現在開罰罰得很少,只是20萬、10萬,對大型的電商平臺來說不痛不癢,變成他們只有繳保護費而已,所以罰款罰得那麼少,這樣能去改善嗎?要怎麼樣讓企業有足夠誘因及採取嚴謹的個資措施?
6 林次長宜敬:報告委員,關於個資外洩的問題,基本上我們從三方面來加強:第一個方法是加強相關技術的研發,像數發部的資安院就有相關技術的研發;第二個是加強稽核、加強檢查;第三個是我們希望在臺灣建立一個健全的資安產業,民間事業的資安及個資的防護基本上不是直接能由政府來處理,因為數量太大,我們還是希望民間的業者能藉由民間的資安業者協助他們,如果……
7 麥委員玉珍:是,我們知道,但是我要問一下次長,你們罰最高是多少錢?
8 林次長宜敬:請署長來回答。
9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蝦皮這個個案是在個資法修法之前,所以我們罰20萬已經是舊法時候的最高,它是2萬罰到20萬。
10 麥委員玉珍:是的。
11 呂署長正華:去年打詐五法修正之後,這個20萬就往上提升了,而且還可以累次罰,只要有個資外洩情形就可以處理。所以電商的部分在去年打詐五法之後,以及我們加強剛剛次長所說的項目之後,其實這些在10月之後就已經不再是165裡頭的高風險賣場。所以我們有積極在做推動,舊法的部分因為依法行政,還是20萬,後面的部分就以新法去做處理,我們會努力推動打詐各項措施。以上補充,謝謝。
12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署長。給我1分鐘,因為我這邊有在處理的個案。就像剛才你說的那個專線,民眾打進去專線說自己被騙了,你們說你們來處理,如果民眾沒有受騙,只是雙方用簡訊聯絡而已,還有郵局轉帳證明,民眾也提供了,但是因為還沒有被騙,所以你們還沒有辦法處理,或是當民眾把錢轉出去要追蹤的時候,你們又說這筆錢轉到國外,因此無法追蹤,所以我們覺得這個專線好像沒什麼效用。我們希望真正的幫助不是抓了多少人,而是追回了多少錢,這樣對民眾才是真正的幫助,這是我們希望及要求的。
13 林次長宜敬:好,謝謝委員。
14 主席:謝謝麥玉珍委員。
15 請黃建賓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02
meet_id 委員會-11-1-15-22
speakers ["吳琪銘","黃珊珊","王美惠","陳亭妃","蘇巧慧","張宏陸","牛煦庭","麥玉珍","黃建賓","許宇甄","黃捷","高金素梅","張智倫","丁學忠","徐欣瑩","李坤城","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羅廷瑋","沈伯洋","黃秀芳","楊瓊瓔","黃國昌","鍾佳濱","李柏毅","羅智強"]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06-05"]
gazette_id 1135901
agenda_lcidc_ids ["1135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案、(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 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二、「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 例」:(一)審查委員張嘉郡等21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 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 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 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 人擬具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後接第二冊)
agenda_id 1135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