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521

吳沛憶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Text
0 吳委員沛憶:(17時3分)謝謝主席。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修法,是我進到立法院之後第一個修法的提案,所以今天在這裡我要特別感謝內政委員會的吳琪銘召委以及所有委員。這一個提案的版本有超過37位本會立委的提案,就是因為在內政委員會我們經歷了逐條審查、討論,歷時超過10個小時的討論,最後達到的共識,所以今天在院會二、三讀,各個黨派的成員在場都沒有任何的異議,全數達成共識通過。
1 所以我們看到關注政治的年輕人,不只在立法院外的青鳥,其實有非常多的年輕人把自己的生命、生涯投注在政治工作裡面,我們在場的立委理當更有感受,我們站在這裡之所以能夠質詢,我們對法案、很多資料的相關研究,我們在基層做的每一個服務都有我們團隊的努力。我自己是青年政治工作代表者之一,我感謝國家以及社會給予我們這樣的資源,才讓我們這樣清白從政的年輕人有能力能夠來為社會、為公眾服務,所以我們更加知道,我們所使用的每一筆資源都要謹慎地使用。
2 今天提出的修法版本,我們的主張是合理的資源、有尊嚴的待遇,然後必須要提出更好的服務,所以我們希望在本次的條例修法通過之後,直轄市議員的助理費用能從二十四萬提升到三十二萬;縣市議員從八萬提升到十六萬,就是希望能夠讓地方自治團體、每一個議員團隊對於社會可以有更多的付出。我們每一個民意代表,包括地方議員及立法委員,我們對自己也要更加嚴格、自律,才不會愧對國人對我們的期待,謝謝。
3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的發言。
4 接下來請登記第9號劉建國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69
meet_id 院會-11-1-16
speakers ["韓國瑜","李彥秀","洪孟楷","張嘉郡","羅廷瑋","楊瓊瓔","蘇巧慧","李柏毅","吳沛憶","劉建國","王美惠","吳思瑤","許宇甄","牛煦庭","高金素梅","陳俊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徐欣瑩","陳瑩","廖偉翔","黃建賓"]
page_start 13
meetingDate ["2024-06-04"]
gazette_id 1135102
agenda_lcidc_ids ["1135102_00002","1135102_00003","1135102_00004","11351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五 條至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35102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