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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Text
0 洪委員孟楷:(16時48分)感謝院長、各位立院同仁。今天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三讀通過,其實追根究柢就是讓地方民意代表的助理費用能夠增加,並且讓村里長的年終慰問金以及資深的獎勵金能夠明定在法律中,重點只有一個,我們希望中央、地方一條心,所有的村里長、所有的地方民意代表都是共同服務臺灣2,350萬人,我們一起來打拼。
1 從民國95年以來制定公費助理補助員額,其實都沒有調整過額度,而民眾對於村里長的服務品質要求日益提升,也因此我們當然需要給予更多的資源來協助。在這一次的修法,縣市議員助理費從原本的8萬元提升到16萬元,直轄市議員從原本的24萬元提升到32萬元,雖然只有僅僅8萬元的提升,但是對於我們的縣市議員及直轄市議員,都希望能夠給予更實質的幫助,增加彈性,來改善過去低薪而造成的服務品質不佳。
2 再者,村里長的年終慰問金部分,每年有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並且我們增加滿6屆且年齡高達65歲以上者有所謂的資深獎勵。在37個版本裡面,我們可以整合並且在今天三讀通過,我想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
3 其實如同剛剛原民禁伐條例,很多委員都提到2015年簡東明委員當時首先的領銜提案,而兩個月前簡東明委員已經不在人世,但是他的精神依然永存,跟我們所有的委員一起努力!所以我想我們身為中央民意代表,在職的一天我們都要盡心盡力為中華民國來打拼、為臺灣2,350萬人共同努力,這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責任!
4 恭喜我們今天三讀立法通過,感謝大家、謝謝!
5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發言。
6 接下來請登記第3號張嘉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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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6
speakers ["韓國瑜","李彥秀","洪孟楷","張嘉郡","羅廷瑋","楊瓊瓔","蘇巧慧","李柏毅","吳沛憶","劉建國","王美惠","吳思瑤","許宇甄","牛煦庭","高金素梅","陳俊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徐欣瑩","陳瑩","廖偉翔","黃建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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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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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五 條至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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