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506

黃仁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仁:(15時58分)謝謝院長及所有朝野政黨能夠在這一次讓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的修正案三讀通過,遲來的正義、我們全國族人的期待就在今天得到了答案,謝謝大家!
1 因為第一,原住民保留地之制度在於保障原住民生計,惟當時制定區域計畫法之時,未考量原住民的特殊性,將既有原住民保留地編定為林地,導致原住民無法據以種植作物生存,有損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生計的目的;第二,保護區或係水源特定區以外者,仍有許多礙於地形地貌而難以開發與墾植,迄今仍維持自然林(竹)木或植生覆蓋,不宜或不利於農耕之土地,尤其對於現行每年每公頃發給補償金3萬塊,根本無法平衡萬物齊漲的物價與原住民的生計,例如臺東長濱鄉、花蓮秀林鄉、南投仁愛鄉等全國各地族人的反映,本席基於擔負族人的使命,所以提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修正草案,其內容明確指出希望從民國114年1月1日起,能夠調高禁伐補償為每公頃6萬元,以上。
2 主席:謝謝黃仁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請登記第3號盧縣一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3
meet_id 院會-11-1-16
speakers ["韓國瑜","柯建銘","高金素梅","黃國昌","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盧縣一","麥玉珍","鍾佳濱","黃仁","蘇清泉","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倩綺","陳瑩"]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06-04"]
gazette_id 1135102
agenda_lcidc_ids ["11351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351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