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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縣一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Index Text
0 盧委員縣一:(15時34分)主席、全國的族人,大家好。原住民保留地全臺近26萬公頃,大多屬於非都市,編定為林業用地,或是使用分區為山坡地,當族人要墾植農作、開發土地的時候,常遭遇區域計畫法、水利法、森林法或是山坡地保育條例的限制或者是裁罰,而為了補償我們原住民的土地長期遭受許多法令的限制,好不容易由當時的簡東明立委提案,終於在民國105年通過,公布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才真正確立了禁伐補償金的法源,當時是2萬元,隔年再調高到3萬元。本席因為來自屏東的山地鄉,深刻瞭解及體會到現行法令對我們原住民土地許多不合理的限制,甚至不符合比例原則。
1 翻閱了110年夷將.拔路兒在原民會新聞會刊裡說的,我們的原住民禁伐區域當時是6.2萬公頃,它扮演了國土保安、涵養水源、生態保育等功能,他當時估算經濟效益是122.5億元;再翻閱了期刊,2001年英國皮爾斯博士(他是環境經濟專家)估算一個原始林的碳匯價值,因為有地上的biomass(也就是生物質)、地下的biomass,包括死掉的一些腐質、沙石跟土壤,所有計算來說,原始林的價值是1公頃2,000美金,這是2001年的價值,現在是2024年,也就是說,105年到現在都未曾進行討論它的價值存在,我們希望能夠回推到他所謂的土地正義。提案內容就是114年1月1號開始,我們調高到每公頃新臺幣6萬元的來源是這樣子,然後增加了每2年調漲或者是調整的機制,也就是按照我們的消費者物價指數。
2 今天我們看到國民黨團跟民眾黨團全力支持我們原住民的土地正義,我們感謝,也感謝今天排到第三案,我們全國族人都在等待這個土地正義的機會,謝謝。
3 主席:謝謝盧縣一委員的發言。
4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號麥玉珍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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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6
speakers ["韓國瑜","柯建銘","高金素梅","黃國昌","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盧縣一","麥玉珍","鍾佳濱","黃仁","蘇清泉","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倩綺","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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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04"]
gazette_id 1135102
agenda_lcidc_ids ["11351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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