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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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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思瑤:(15時22分)主席、各位同仁。支持原住民、照顧原住民,我們一直在努力,我們希望做更多、希望做更好。但在這裡討論這個議案,我衷心的期待朝野委員切莫因為在法案的主張有所不同,就對有不同意見者扣上帽子或貼上標籤,這不是理性討論議題應有的態度。
1 我們來綜觀這整個法案的修正,三大面向一定要考量,第一個,政府的總體財源是有限的,餅就這麼大,我們讓原住民族的禁伐補償加碼、加倍了,那會不會造成其他的負面衝擊呢?第二個問題,也就是部會之間類似的補償也都有,但是衡平性能不能夠一致?我們看看現在農業部的造林獎勵是一年一公頃3萬,經濟部的植樹保林獎勵是每年每公頃2萬到4萬,現在我們要修法提高原住民族的禁伐補償每公頃每年到6萬,這樣的公平性、衡平性何在?第三,當然要回到法律、憲政秩序,我是覺得非常的遺憾,曾幾何時立法委員都不喜歡談憲法,都不想要遵守憲法的精神。好,不談憲法第七十條,不談大法官第391號解釋,那我們就來看看立法委員自己修正通過的法律,財政紀律法2019年4月修正,對不起,這是新的立法,夠新的法了吧!財政紀律法在2019年是大會共同朝野來推動的,第五條規定「中央政府各級機關、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第七條同樣也提到,「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這是大家一體適用的。我們現在要從每公頃的3萬提升到6萬,將會增加一年到52億,占了原民會一年總預算的41%,如果加上原民會的其他法定支出,更會高達89%的預算被綁死,來年只剩下10%左右的經費可以用來照顧、發展原住民族不管是交通、衛生、教育、文化等等,請問這是真的公平正義嗎?大家要深思。謝謝。
2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5號鄭天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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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6
speakers ["韓國瑜","柯建銘","高金素梅","黃國昌","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盧縣一","麥玉珍","鍾佳濱","黃仁","蘇清泉","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倩綺","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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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6-04"]
gazette_id 1135102
agenda_lcidc_ids ["11351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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