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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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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17,990 00:30:23,419 現在進行國事論壇每位委員發言3分鐘請廖委員國動發言
00:30:46,414 00:31:05,672 院長、各位同仁本期今天要針對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是否要從信才可以取得原住民身份的爭議表達看法憲法法庭在去年111年的4月1日作出了一個判決要求原民會
00:31:06,638 00:31:15,276 在兩年之內修正原住民身份法如果沒有及時的修正該條文就要失效也就是說明年的3月31號
00:31:17,148 00:31:37,359 如果沒有再修正,原住民身份法將會出現破洞根據內政部111年1月12日調查的狀況如果未能及時在時間之內來修法恐怕將會有將近10萬的新的原住民進入到原住民這個大家庭
00:31:38,476 00:31:55,523 我們非常遺憾的是原民會作為一個主政機關明明看到了一個決議是如此應該要立即的啟動修法的一個機制但是我們看到從111年4月1日宣判以後
00:31:56,283 00:32:21,549 原民會花了545天也就是在今年的9月28號上上個月才送院審查而且送院以後也沒有積極的跟這個召委來安排排案來予以審查我們非常不見不願見到這個法規將來對原住民所造成的這個這個擠壓跟傷害
00:32:26,345 00:32:51,687 我們看到的委員會的主委忙著每個禮拜像花蝠蝶一樣的到處去活動去支持該處理的政事卻不見人影我們真的是要問我們原住民需要一個只會辦活動不會做事的一個主委幹什麼112年的委員會預算平均每個原住民可以受益的數目是16970元
00:32:53,869 00:33:21,283 倘若按照這個比例來計算呢113年至少要編組133億的預算才足夠因應未來即將增加的人口數但實際上委員會只編了111億根本就不服使用委員會的主委明明知道這樣的情形卻跟鴕鳥一樣的不認真的去修法也不想辦法編組預算我們看到的是
00:33:23,379 00:33:48,598 主任雪漢看到的是主委一天到晚就辦這個活動之外呢華眾取寵真正要辦的政事卻沒有好好的去辦我們非常的遺憾主任要的不是一個只懂簽名、智詞、不懂謙卑的主委好 謝謝廖委員接下來請邱委員陳遠發言
00:34:04,619 00:34:20,217 好 謝謝院長還有大衛院所有同仁今天很高興看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終於即將完成三讀我們從去年初提案努力催生終於趕在本屆最後一個會期即將完成立法
00:34:20,797 00:34:35,283 希望未來交通部能夠結合地方政府積極落實改善台灣的交通安全民進黨政府不重視道安問題讓交通亂象越演越烈過去7年車輛總數僅成長6.2%車禍數卻成長23%達到37.5萬件死傷人數也成長23.8%達到50萬人不僅被CNN評為行人地獄更讓美英
00:34:50,230 00:35:17,182 澳、加拿大及日本等5國在旅遊須知注記台灣交通非常危險對照韓國經過28年的努力他們的兒童交通事故死亡數已經下降到96%整體死亡數下降63%在對照1970年車禍死亡人數高達1.6萬人的日本經過實施交通零死亡願景以及交通安全基本法的徹底整頓
00:35:18,022 00:35:36,275 去年死亡數已經剩下2610人每10萬人口的死亡數只有2.06人而台灣卻在最近有記錄的14年當中讓事故數跟死傷人數都成長了整整一倍每10萬人口的死亡數高達13.26人是日本的6倍
00:35:38,917 00:36:00,048 因此這兩年來我們結合所有的力量努力督促交通部跟行政院重視道路交通安全終於讓這部上位法可以在今天即將完成立法的程序這是人民的勝利但是我仍然要提醒交通部跟行政院第一交通部只願意承諾7年內讓事故死亡人數降至三成
00:36:00,808 00:36:19,679 本席認為道安基本法實施之後應在10年內讓每10萬人口的事故死亡數降至5人以下2050年達成交通零死亡願景這樣才有辦法對得起人民回應民意第二道路設計規劃應該回歸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
00:36:20,359 00:36:48,016 各級政府應該致力改善道路設計及交通設施規劃,落實保護行人安全。第三,政府應該致力推動交通教育及宣導,從小、從學校推動到社會,才能培養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的好習慣。第四,道路安全是政府跟人民的共同責任,呼籲全體國人務必安全駕駛及遵守交通規則,共同提升交通安全。
00:36:49,748 00:37:12,831 當你下了車,我們每個人都是行人道路交通安全必須從中央、地方政府以及我們的民間團體還有下到每一個用路人、駕駛人共同努力的目標讓我們一起守護台灣的道路交通安全謝謝大家好,謝謝邱委員接下來請李委員、德偉發言
00:37:34,755 00:37:54,313 主席、游院長、各位立委同仁、各位媒體朋友我想針對明年的總統大選財信傳媒的董事長謝金河說你反台獨就不要選總統選民在行使投票權其實也是認定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00:37:56,095 00:38:09,724 的確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寫得很清楚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所以本席也想請問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到底是參選中華民國的總統還是選台獨的台灣共和國總統
00:38:20,307 00:38:44,999 蔡英文總統強調兩岸兵兇戰為明年義務役即將改為一年而當飛彈飛越台灣國防部第一時間卻不敢說賴清德一直說自己當選戰爭機率最低蕭美琴則說參選是要守護台灣民主、和平、穩定、繁榮
00:38:46,378 00:39:13,846 試想若是民進黨不放棄台獨黨綱民眾能夠信服民進黨的說法嗎如果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要選的是中華民國的總統也不走向台獨那為什麼不乾脆來宣誓廢除台獨黨綱這原因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
00:39:14,690 00:39:33,285 另外《財訊雜誌》、《金週刊》這7年多來受到民進黨政府各部會廣告預算的強力支持甚至曾經有多期有3、4十頁政府的文宣廣告可以說是標準的綠色政商媒體
00:39:34,466 00:40:02,745 謝金河卻說如果明年政黨輪替台灣的大運結束這顯示民進黨公然透過政府的預算企圖干預選情真的令人痛心難道名嘴成了國師還能夠補掛未來還是根本只是執政黨詐騙集團的成員罷了股價指數根本就不是經濟發展的指標
00:40:04,011 00:40:26,218 人民心中的感覺最確實台灣的經濟好不好大家心裡有數而且也感受得到去年11月足跡總數預測今年的經濟成長率是2.75而5月下修到2.04創8年以來的新低11月又下修到1.4呈現一路下滑
00:40:26,938 00:40:45,465 難道明年台獨景氣就會好轉嗎?人民的生活就能改善嗎?世衛素餐的官員跟政商媒體應該要自嘗羞愧謝謝好 謝謝林委員接下來請游委員遇難發言
00:41:04,512 00:41:33,411 趙少康在24日登記為副總統參選人後立即請辭政論節目主持人一職但是因為中廣董事長的身份遭到綠營及賴清德以正媒雙七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要求說清楚NCC也立刻配合演出要求中廣說明如何落實公平宣傳更表示要釐清政黨黨務工作人員的定義
00:41:35,052 00:41:52,702 廣電法第5條之一是以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為對象趙少康不是黨務人員、不是政務人員目前也還沒有當選何來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說反觀
00:41:55,504 00:42:14,914 民進黨、彩虹縣早已劣跡斑斑﹐不論是前副秘書長林鶴鳴﹐現在是三立集團子公司的行銷長﹐而我們政府及國營事業的宣傳預算﹐大筆挹注特定的青綠媒體﹐
00:42:16,530 00:42:28,646 或者是已故的三立電視董事長海派大佬林坤海他的三立幫幾身民進黨黨政要職還有更多民進黨黨籍
00:42:31,141 00:42:46,108 要員及擔任電視及廣播政論節目主持人這些算不算正媒雙七NCC有沒有查要不要查今年9月三例被揭露一
00:42:47,288 00:43:08,329 頻道商身份收購系統商中佳股權嚴重觸犯媒體壟斷紅線更已達徹照程度NCC在兩個月的裝聾作啞之後表示他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而進電視最嚴重違反上架的附帶條件案
00:43:10,111 00:43:29,745 照理應該要撤照但是NCC卻睜眼說瞎話宣稱並沒有違反而理應以公共利益為優先的公廣集團及華視也遭到民進黨黑手入侵不同政黨間的政府總統參選人
00:43:32,219 00:43:59,506 新聞播報時間差距嚴重明顯並沒有平衡報導NCC要不要查原來所謂的紅線只是用來要求非綠媒體而民進黨執政下更以衝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政治正確邏輯NCC別當政客的走狗別再以張手玷汙民主與新聞自由謝謝
00:44:03,937 00:44:05,358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早
00:44:28,089 00:44:38,101 最近本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先生因為具有中廣公司董事長的身份遭到NCC的關切、棄寒要求說明
00:44:39,589 00:45:00,367 另有一位類似狀況的民眾黨不分區的立委徐瑞熙他目前的身份是公事及華事的董事徐瑞熙的案子比較明確因為公事法明定董事或監察人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既然政黨已提名候選人參選
00:45:02,486 00:45:10,016 政權成為成立的目標徐瑞熙被提名當然算是參與政黨活動
00:45:12,250 00:45:39,979 黃立解釋的空間是比較小的可是趙先生的情況是完全的不同依照黨政經退出媒體的條款那麼禁止政黨及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投資廣播電視事業或是擔任廣播電視事業及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那麼趙先生既非政務人員
00:45:41,363 00:45:59,899 在當選前也不是選任的公職人員只能算是候選人當然就沒有違法至於政黨公職人員呢依據廣電法的施行細則是指政黨張誠組織架構明定職位的人員
00:46:02,328 00:46:27,240 屬於顧問性質還是不算趙先生既然沒有任何黨籍當然不是政黨黨務的工作人員那麼這件事如果趙先生有任何違反的話呢那麼黨政經退出媒體條款的地方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擔任中廣公司的董事長那麼既然NCC核准以前如今又自我懷疑以後
00:46:28,360 00:46:57,278 更讓國人質疑獨立機關的專業獨立準則在哪裡雖然NCC最終沒有動用法律只要求各媒體公正公平的處理候選人相關的新聞但是這種可大可小的行政指導豈會處處充滿危險跟當初成立獨立機關希望政治的手退出通傳領域的初衷大為違背
00:46:59,212 00:47:22,443 本席要勸NCC一句話獨立機關不是沒有權力的限制相反的獨立機關更應該謹慎的用事謹慎的處理不應該有雙重的標準以上好 謝謝文委員登記國術論壇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現在休息
01:31:08,523 01:31:22,288 請林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出席委員55人以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實踐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3時
01:31:27,403 01:31:49,380 地點紅樓302會議室決定事項一請各黨團於12月7日星期四下午20前將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會診預時不再收案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復印相關提案後於12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
01:31:50,541 01:32:16,518 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請行政部門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若實溝通必立後續12月11日星期一起密集協商主持人游錫坤、蔡其昌其昌代表、柯建銘、劉世芳、莊瑞雄、鄭明忠、謝依鳳、李德維、邱承遠、賴香林、張其祿、陳佳華宣讀完畢請問會對以上超越黨團協商結論有沒有意義
01:32:17,679 01:32:44,259 好沒有異議那通過112年11月29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一請各黨團於12月7日星期四下午2點之前將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會長一時不在說案財政委員會說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附應相關提案後
01:32:45,862 01:33:11,080 12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請行政部門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必立後續12月11日星期一期密集協商現在進行報告事項請林秘書長宣讀第8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01:33:14,588 01:33:18,952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9次會議一時入時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24日上午9時至9時10分10時19分至11時25分11月28日上午9時1分至9時6分9時至9時22分
01:33:34,306 01:34:02,560 下午5時至5時3分地點本院議場出席委員、邱委員陳妍等102人、請假委員、蘇委員鄭清等10人、主席院長游錫坤、副院長蔡其昌報告事項第一案先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8次會議意思錄決定確定第二案至第692案均決定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處理或交付相關委員會
01:34:03,598 01:34:19,968 第693案至696案為經濟委員會所提之報告案第697案為行政院涵送本院委員提案之嚴處情形執行事項本院委員執行部分一件討論事項第一案決議
01:34:21,369 01:34:38,751 併案請由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第二案至第七案經決議照審查報告通過第八案、第九案經決議含請行政院嚴處其他四項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一案已通過先讀完畢
01:34:40,507 01:35:08,980 報告委員會 針對第8會期第9次會議一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疑慮之處作為以下之先告 第8會期第9次會議一事錄確定 請先讀第二案第二案 本院委員蔡易瑜等20人理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28條及第263條之一條文修正財管勤審議案陳訓委員會見 寧請委員會加入司法及法律委員會審查 宣讀完畢好 沒有意見通過下案
01:35:09,588 01:35:36,186 第3案 本院委員蔡宜瑤等18人離聚刑事妥訴審判法第6條條維修正常案請審議案財修委員會監理請匯交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審查宣讀完畢公告下案第4案 本院委員賴慧元等17人離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及第11條條維修正常案請審議案財修委員會監理請匯交內政委員會審查宣讀完畢公告下案
01:35:36,886 01:36:01,022 第五案本院委員、內會員等17人離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4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陳修緣會見、立行會交、交付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宣布完畢報告下案第六案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離聚違法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陳修緣會見、立行會交、財政委員會審查宣布完畢報告下案
01:36:01,602 01:36:24,818 第7案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離聚、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水恩、陳秀永會見、立行會交、司法及法律委員會審查、宣言完畢第8案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離聚、國民年金法第50字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水恩、陳秀永會見、立行會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宣言完畢
01:36:26,019 01:36:35,936 第9案: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8人離聚、社會救助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案:陳秀勇會見立行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訊訊完畢
01:36:38,789 01:37:05,047 第10案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理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賺行條例第4條條文修憲草案請審議案陳秀圓會見立行會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宣傳編第11案本院委員游玉蘭等16人理據公務人員退休之前撫恤罰第37條條文修憲草案請審議案陳秀圓會見立行會交司法及法律委員會審查宣傳編
01:37:06,508 01:37:33,725 第12案: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鄰居福江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施條例草案請審議:陳秀恩會見立行會交司法及法治、教育及文化聯務委員會審查宣告下案:第13案: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9人、鄰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7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陳秀恩會見立行會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宣告下案:
01:37:35,186 01:37:57,783 第14案:本院委員賴秉渝等16人離聚、國家精密保護法第12條條維修正常請審案:陳秀元會監理情會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宣傳完畢報告事項第14案:現在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進入奧圖與相關提案表演協商請問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本案進入奧圖與相關提案表演協商下案
01:37:58,376 01:38:18,992 第15案本院委員賴秉渝等16人.據《政治檔案條例》第5條條文修憲草案請審議案陳秀元會見、您請歡迎交通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審查宣傳完畢報告事項第15案現在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進入奧獨與相關提案別人協商請問案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本案進入奧獨與相關提案別人協商下案
01:38:19,642 01:38:42,732 第16案:本院委員賴平宇等16人離聚、政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陳秀園會見、李勤賀會交、政務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宣傳畢通過審案:第17案:本院委員魏韻霞等16人離聚、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陳秀園會見、李勤賀會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宣傳畢通過審案:
01:38:43,852 01:39:02,555 第18案、本院委員魏玉霞等16人離聚、就業服務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陳秀元會見、內心院會交生物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宣告審案第19案、本院委員陳亭飛等16人離聚、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01:39:03,656 01:39:19,351 程序委員會見、立行會交、內政委員會審查宣傳完畢報告審案第20案本院委員陳培慧等16人、李駿、舊市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程序委員會見、立行會交、教育界文化委員會審查宣傳完畢報告審案
01:39:20,134 01:39:44,137 第21案:本院委員陳培慧等16人離聚、教育委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財修委員會間、理情委員會交、司法及法治教育及文化兩位委員會審查:宣讀外幣通過審案:第22案:本院委員陳培慧等16人離聚、救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財修委員會間、理情委員會交、教育及文化兩位委員會審查:宣讀外幣通過審案
01:39:45,078 01:39:56,549 第23案本院委員陳穎欣等16人離聚、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條維修政策請審議案陳秀英會見、理情會交、經濟委員會審查、宣讀完畢同口寫案第24案本院委員陳穎欣等18人離聚、國防省業發展條例第10條條維修政策請審議案陳秀英會見、理情會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宣讀完畢同口寫案
01:40:10,822 01:40:34,678 第25案本院委員陳穎欣等18人離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條維修正常案請審議案程序委員會見理情委員會交通內政委員會審查宣布完畢通過下案第26案本院委員陳穎欣等17人離聚中央銀行法第5條條維修正常案請審議案程序委員會見理情委員會交通財政委員會審查宣布完畢通過下案
01:40:35,178 01:40:58,068 第20期案: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6人、移居、行政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陳秀榮會見:你請會交司法及法律委員會審查:宣讀而畢封告下案:第20方案:本院時代力量黨團、移居、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陳秀榮會見:你請會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宣讀而畢封告下案
01:40:58,508 01:41:14,217 第29案:行政院函請審議:我國與宏都拉斯共和國間:自112年12月6日終止:中華民國臺灣與薩爾瓦多共和國及宏都拉斯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案:呈受委員會見:立行會交外交及國防經濟欄委會審查宣讀完畢
01:41:17,299 01:41:38,522 第30案司法院行為修正法院庭長任期調日本法第3條、第5條及第7條條文陳修揚會見李晴慧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審案第31案司法院行為修正司法院處規程第9條及第14條條文陳修揚會見李晴慧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審案
01:41:39,583 01:41:48,750 第32案司法院行政院函委修正國民法官個人資料本戶本法第24條、第33條及第36條條文陳修永會見立即會交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宣傳完畢通過下案
01:41:54,714 01:42:14,985 第33案:考試院函未修正各境外人事資料管理規則﹐程序委員會兼理情委員會交出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第34案:考試院行政院函未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基金委託經營辦法﹐程序委員會兼理情委員會交出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
01:42:15,485 01:42:32,434 第35案內政委員會修正道路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經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財修委員會兼理情委員會交內政委員會宣告完畢第35案台灣民眾黨黨團體改交審查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下案
01:42:33,291 01:42:59,708 第36案內政部函宋威權統治實際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被害者賠償金、申請及處理辦法等5項法規陳修揚會見立請會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通告審案第37案內政部函威修正威權統治實際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被害者賠償金、申請及處理辦法第9條及第10條條文陳修揚會見立請會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
01:43:03,291 01:43:11,121 通過審案第30報案:內政部海運修正警察人員競收集宣策9月14日辦保第6條附表陳修揚會見你請會交內政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審案
01:43:15,529 01:43:41,201 第39案﹐內政部函威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告、查訪及查閱辦法﹐財修委員會見李勤匯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通告下案﹐第40案﹐內政部函威本院修正人口分域防治法﹐通過負擔決議、減送盤點、限行非我國籍之人口分域被害人保護機制書面報告﹐財修委員會見李勤匯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通告下案﹐
01:43:41,681 01:44:00,799 第41案﹐內政部海外修正替代役役男傷病庭役、檢定標準第二條附件﹐強修委員會見內政委員會﹐宣告完畢透過寫案﹐第42案﹐內政部海外修正常備役體位﹐應將頂應訴及替代役體位服補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條文﹐強修委員會見內政委員會﹐
01:44:04,622 01:44:27,842 宣讀外閉 通過下案第43案 內政部函文修正內政部警政署編制表陳秀元會見李勤惠交司法及法徵內政兩委員會宣讀外閉 通過下案第44案 內政部函文修正內政部組織法通過負擔決議第二項辦理進行陳秀元會見李勤惠交司法及法徵內政兩委員會宣讀外閉
01:44:28,683 01:44:52,922 通過審案第45案內政部函送本院修正內政部組織法通過負擔決議第4項辦理前行﹐強修委員會見您請會交司法及法律內政兩位委員會﹐宣讀外幣通過審案第46案內政部函送本院修正內政部組織法通過負擔決議解送計政署辦理起請說明資料﹐強修委員會見您請會交司法及法律內政兩位委員會﹐宣讀外幣通過審案
01:44:53,783 01:45:23,056 第40期案內政部行為修正、內政部國土智慧中心編制表、內政部土地重化工程處組織規程、內政部土地重化工程處辦事細則及內政部土地重化工程處編制表、陳秀揚會見、李景輝交司法及法律內政兩委員會宣言完畢報告協議案第40報案內政部行送內政部編制表並修正內政部初步規程陳秀揚會見、李景輝交司法及法律內政兩委員會宣言完畢報告協議案
01:45:23,576 01:45:51,559 第49案海洋務委員會海外修正海洋氣質物質之分類查詢委員會見您請回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公告下案第50案海洋務委員會海外修正海洋氣質指定海域查詢委員會見您請回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公告下案第51案海洋務委員會海外廢止海洋污染防止法公民訴訟書面告示可視查詢委員會見您請回交內政委員會宣讀完畢公告下案
01:45:53,171 01:46:18,863 第52案海洋委員會海文修正海洋委員會海行署處規程部分條文等思想法規及編證表程序委員會皆立行會交司法企劃之內政兩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審案第53案大陸委員會函送香港特殊定位檢討及香港人道援助關懷系統專案執行進行112年10月報告程序委員會皆立行會交內政委員會宣布完畢
01:46:20,305 01:46:46,936 第五十三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決定交內政委員審查下案第五十四案武當黨長處理委員會寒送自105年8月31日至112年9月10日因務執行現況即調查進度報告橋雄陽會見禮請外交內政委員會宣言完畢五十四案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決定交內政委員審查下案
01:46:47,591 01:47:09,290 第55案國防部函文修正國防部出物規程第5條及第6條條文查詢委員會見您請回交司法及法治國交集國防難問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第56案國防部函文修正國防部軍備局域出物規程第5條條文查詢委員會見您請回交司法及法治國交集國防難問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
01:47:11,111 01:47:36,504 第57案國防部函威修正國防部參謀本部初步規程第3條及第8條條文陳述委員會見你請回交司法及法、中國教育、國防兩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寫案第58案國軍退職官兵輔導委員會函威廢止國軍退職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及國軍退職官兵輔導委員會農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編制表
01:47:37,725 01:47:59,863 程序委員會見你請匯交司法及法治、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審案第59案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台灣外交部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威斯聯邦外交部外交人員訓練及交流合作協定中文及英文約本一本程序委員會見你請匯交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審案
01:48:00,383 01:48:25,261 第60案經濟部海外修正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部分條文陳修揚會見歷經委員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傳完畢通過下案第61案經濟部海外修正一定契約容量以上的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的遠方電設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陳修揚會見歷經委員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傳完畢第61案台灣民眾黨黨團體改革事實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下案
01:48:27,301 01:48:48,503 第62案經濟部海維修正科技產業園區准許設立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之種類陳秀勇會見你請回交經濟委員會宣讀完畢報告審案第63案經濟部海維修正天然氣事業經營資料申報作業辦法第二條條文陳秀勇會見你請回交經濟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
01:48:49,884 01:49:09,324 第64案 經濟部海維修正違法經營使用案件進去人及查緝人員獎勵辦法第三條條文陳修揚會見你請回交經濟委員會宣禮完畢通過寫案第65案 經濟部海維修正營運總部任意辦法第八條條文等十項法規陳修揚會見你請回交經濟委員會宣禮完畢通過寫案
01:49:12,987 01:49:37,353 第60、6案經濟部函為修正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第二條基地九條條文程序委員會見你請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下案第60、7案經濟部函送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分署組織轉折等四水省法規及編制表程序委員會見你請會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下案
01:49:37,893 01:50:03,539 第60報案:農業部行為修正漁船建造學科及漁業徵照合法準則第22條條文採修委員會建立行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布外閉通過審案:第69案:農業部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農田水利實驗區域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農田水利實驗區域並修正實驗區域採修委員會建立行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布外閉
01:50:06,900 01:50:36,114 第69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究竟交經濟委員會審查下案第70案 農業部還送遠洋漁船傳播攝錄影系統裝飾及管理辦法前序委員會見你請回交經濟委員會宣讀外幣通過下案第71案 農業部還會修正公告美國猶他州自高冰原性交警流行性感冒飛去刪除前序委員會見你請回交經濟委員會宣讀外幣通過下案
01:50:36,614 01:51:02,129 第七十二案:農業部衡議修正公告美國蒙特納州及明尼蘇達州自發病原性僵血流血性感冒非疫區刪除﹐柴旭委員會建立警務會交經濟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第七十三案﹐農業部衡議修正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製作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要來表﹐柴旭委員會建立警務會交經濟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
01:51:02,549 01:51:26,579 第74案 農業部海外修正、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頒發第16條條文陳書永會見、林秦鶴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導完畢通過審案第75案 農業部海外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至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第4條附件一陳書永會見、林秦鶴會交、經濟委員會宣導完畢通過審案
01:51:27,419 01:51:42,156 第76案:農業部橫送於曾經《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丁雞交保服農藥中其他成分交保服檢驗方法》並修正《三賽做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等6項檢驗方法財訊委員會建立請婚姻會將經濟委員會宣傳畢報告審案
01:51:47,082 01:51:54,873 第77案 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廠本里農藥田間實驗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臺東區農業改良廠本里農藥田間實驗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程序委員會見理行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
01:52:03,726 01:52:04,066 報告審案審案審案
01:52:24,993 01:52:33,155 第79案 農業部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建築執照規範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建築執照規範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財經委員會見理情會將經濟委員會宣布完畢
01:52:44,838 01:52:44,978 通過審案
01:53:09,144 01:53:16,834 第80議案 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助成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名稱修正為 農業部協助成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並修正條文 程序委員會建立請委員交通經濟委員會宣讀完畢
01:53:25,445 01:53:48,781 通過審案第82案農業部還未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規定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轉世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5點規定及遵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5點規定財區委員會見例請匯交經濟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審案
01:53:52,623 01:54:01,226 第83案:農業部海維修鎮農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頒發陳秀元會見立警會交、經濟委員會宣禮完畢通過下案第84案:農業部海維修鎮清搜漁業管理頒發陳秀元會見立警會交、經濟委員會宣禮完畢通過下案
01:54:11,329 01:54:34,354 第85案:農業部海外修正公告﹐美國查利福尼亞州﹐自公民原性交情流行性感冒肺炎去身處﹐曾匈牙會見林秦惠交經濟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下案﹐第86案﹐農業部海外修正公告﹐美國愛荷華州﹐自公民原性交情流行性感冒肺炎去身處﹐曾匈牙會見林秦惠交經濟委員會﹐宣傳完畢
01:54:35,074 01:54:54,503 通告審案第8屆案:農業部橫層該部與亞太農業研究金融聯盟簽署《亞太農業生物技術及遺傳資源聯盟合作計畫瞭解備忘錄第一次修正文件引本集中一本》陳修揚會見令行會前往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審案
01:54:55,043 01:55:20,013 第88案財政部函為接動調降汽油集團由貨物稅應徵稅額朝訓委員會屆立行會交財政委員會宣言完畢通過審案第89案財政部函為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28條條文朝訓委員會屆立行會交財政委員會宣言完畢89案國民黨黨團體改交審查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下案
01:55:20,643 01:55:35,704 第92案基礎監督管理委員會函文修正其貨將於所設立標準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等三項法規財政委員會兼聯警會及財政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審案第91案基礎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
01:55:36,164 01:55:57,192 政卷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三環及第四條第三項第三環授權和准之政卷投資信託事業及政卷投資顧問事業得今年之業務相關規範求修委員會見李景輝交財政委員會宣傳完畢九十一案國民黨黨團體改交審查決定交財政委員審查下案
01:55:57,847 01:56:27,143 第九十二案教育部海外修正英文教育及政務法實行細則第五條條文陳修仁委員會建立警衛教教育集團化委員會宣布完畢通告下案第九十三案教育部海外修正專業輔導學校停整全部超生後停辦時,然在修學生分方辦法第四條條文陳修仁委員會建立警衛教教育集團化委員會宣布完畢通告下案
01:56:27,847 01:56:50,187 第94案 教育部函威修正中度學校教育實施辦法第13條及第25條條文陳修揚會見 立行會教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下案第95案 教育部函威修正特殊教育學生教務主辦法第1條及第11條條文陳修揚會見 立行會教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下案
01:56:50,680 01:56:52,902 第九十六案第九十七案通過審案通過審案
01:57:12,499 01:57:13,239 通過審案通過審案
01:57:37,765 01:58:00,173 第100案 教育部海維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定期退輔給予長驗及發放本法第二條及第二十條條文採訊委員會見年輕會教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宣布完畢報告審案第101案 教育部內政部海維修正世情運動、槍枝彈藥、國力本法部分條文採訊委員會見年輕會教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宣布完畢
01:58:01,693 01:58:16,933 投告審案第102案文化部橫送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及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處編織表詳需委員會見議請換交司法及法事、教育及文化兩位委員會
01:58:17,794 01:58:43,440 宣讀完畢 通告下案第103案衡能安全委員會函送衡能安全委員會出入規程等5項法規即編之表程序委員會借理情會交司法企劃之交易及文化兩位委員會宣讀完畢 通告下案第104案交通部海維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3條條文及第4條附表1至1程序委員會借理情會交交通委員會宣讀完畢 通告下案
01:58:43,880 01:59:12,234 第105案:交通部函為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及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程序委員會、建立警衛會及交通委員會﹐宣傳併案報告宣案第106案:交通部函為機車運輸業個人資料等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明確修正為﹐機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等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並修正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自112年12月1日施行
01:59:12,894 01:59:41,697 程序委員會見理情會交交通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下案第107案交通部函文修正航空機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18條之一條文及第12條第202條附件二程序委員會見理情會交交通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下案第108案交通部函文修正海事評議規則第7條條文程序委員會見理情會交交通委員會宣傳完畢通告下案
01:59:42,421 01:59:58,238 第109案交通部海外修正航空成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維修成順利檢定管理規則第3條附件一、第3條附件二及第5條附件三陳修穎會見臨近環交交通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下案
01:59:58,778 02:00:25,564 第11領案:交通部函文修正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頒發第五條附件一、第六條附件二及第七條附件三:採訊委員會建立請會交交通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審案:第11領案:交通部函送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限職員優惠推理辦法採訊委員會建立請會交交通司法企劃之兩委員會:宣讀完畢
02:00:26,184 02:00:49,842 通告下案第112案交通部橫送交通部觀光署的國家風景區管理署組織準則等109項法規及編制表陳書遠會見例請匯交司法及法治交通兩委員會宣布完畢通告下案第113案書業發展部橫送書業發展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設行細則陳書遠會見例請匯交交通委員會宣布完畢
02:00:53,615 02:01:16,603 第113案國民黨黨團提改交審查決定交交通委員審查下案第114案數位發展部橫送數位發展部所管特立非公務機關自動安全管理作業辦法柴修揚會見立行會交交通委員會宣布完畢通過下案抱歉114案國民黨黨團提改交審查交交通委員會審查下案
02:01:17,230 02:01:32,018 第115案數位發展部橫送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等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陳修揚會見李景慧交交通委員會宣導一併依我案國民黨黨團提改交審查決定交交通委員審查下案
02:01:32,594 02:01:44,700 第1、1、6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為修正電視節目廣告訊息與製作性行銷及贊助管理人員發提書條條文財修委員會見李景輝交通委員會宣布完畢1、1、6案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交交通委員會審查下一案
02:01:51,423 02:02:16,383 第11期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環境部、海外修正、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財修委員會界、力勤會教、交通委員會:宣告下案第118案:衛生、福利部、海外修正、使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治、藥物品項、財修委員會界、力勤會教、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告完畢
02:02:17,665 02:02:43,938 18案 國民黨黨團提改交審查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下案第119案 衛生國立部海運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本法部分條文採訊委員會見立行委會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傳完畢119案 國民黨黨團提改交審查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下案
02:02:44,468 02:03:00,474 第120案衛生福利部橫送長期照顧、套約、管理、辦公、程序委員會見議請匯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讀完畢120案國民黨黨團體改交審查決定交稅務力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下案
02:03:01,195 02:03:16,301 第1、2、1、2衛生福利部橫送食品原料、羊肚菌、菌絲體培養與粉末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程序委員會見議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言完畢通過下案
02:03:16,823 02:03:36,154 第一、二、二案衛生福利部海維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及副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產療項目除第七目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LGS支付通則之付表7.3113年1月至6月3.4本A068項TWDLGS權重表自113年1月1日生效外自112年11月1日生效
02:03:44,059 02:03:44,359 通過審議通過審議通過審議通過審議
02:04:11,058 02:04:38,850 第124案衛生福利部還會新增先天性、血栓性、血小板、丁酵子斑症為罕見疾病及促進公告罕見疾病名登暨ICT10CM編盲易藍標陳書遠會見你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傳完畢通過寫案第125案衛生福利部橫掃本院促進性騷擾防治法通過負擔決議第一項指出明陳書遠會見你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傳完畢通過寫案
02:04:40,130 02:05:03,205 第1、2、6案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新三藥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二項之說明陳修揚會見你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告下案第1、2、7案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新三藥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三項之說明陳修揚會見你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告下案
02:05:04,125 02:05:04,906 第12報案:第129案:第129案:
02:05:24,958 02:05:48,047 宣准外幣 通過審案第13領案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6項之說明請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6項之說明請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6項之說明請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6項之說明請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6項之說明請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
02:05:48,607 02:05:49,208 第132案:第133案:
02:06:09,884 02:06:29,481 第13、4、2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定誰相知說明陳修揚會見例請回交社會福利基金會上環境委員會宣傳完畢通過下第13、5、2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定誰相知說明陳修揚會見例請回交社會福利基金會上環境委員會宣傳完畢通
02:06:30,422 02:06:40,580 通過下﹑第13、62、衛生福利部緩送本院修正性騷擾防治法通過附帶決議第12項就說明陳淑媛會見臨警衛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言完畢
02:06:41,502 02:06:43,264 通過審案第13、7、2通過審案第13、8、2通過審案
02:07:04,464 02:07:32,940 第13、92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函文修正兒童接受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就醫辦法陳修揚會見你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治良務委員會宣傳完畢第14、02衛生福利部法務部函文性侵害、犯罪、將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就醫辦法名稱修正為性侵害、犯罪、將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就醫辦法並修正條文陳修揚會見你請回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治良務委員會
02:07:33,800 02:07:57,088 宣讀完畢通告審案第14、12衛生福利部財政部海外修正、菸品健康福利券分配及運作辦法陳修緣會見李景惠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宣讀完畢通告審案第14、12環境部海外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治費、收費費率陳修緣會見李景惠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讀完畢
02:07:57,839 02:08:07,866 議唆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決定交稅務力及衛生環境委員審查下案議唆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決定交稅務力及衛生環境委員審查下案143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決定交稅務力及衛生環境委員審查下案
02:08:20,851 02:08:45,649 第144案 環境目環層溫水系體排放量增量典範管理辦法柴旭委員會見理情委員會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宣告完畢第144案 國民黨黨團體改調審查決定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下案第145案 環境目環層溫水系體資源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柴旭委員會見理情委員會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宣告完畢
02:08:46,468 02:09:01,201 第145案:國民黨黨團提改交審查決定交稅務理事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下一案第146案:環境部衡審會發行有機物含量檢測方法、數量法﹐NIEA M701.017﹐財修委員會見理事委會交稅務理事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讀完畢
02:09:06,223 02:09:15,927 通過下案第14期案環境幕橫維飛行、揮發性總有機物檢測方法重量法NIEM701.00C陳秀揚會見議請匯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言完畢通過下案第14方案
02:09:22,089 02:09:40,351 緩解默罕為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定定公告之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第一款有關嘉義式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定自113年4月1日實行程序委員會建立行會交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02:09:41,132 02:10:09,787 宣讀完畢通過審案第149案環境目橫維中環民國111年4月28日定定公告之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解釋方式公告事項三第一環有關苗栗縣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定自113年7月1日實行僑修委員會建立行會回交生物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宣讀完畢通過報告委員會第150案是第699案
02:10:11,552 02:10:14,434 請依序顯圖其中第164、167、169、170、176、178、183、192、208、218、221、224、280、290、294、300、304、306、311、317、328、330、342、397、417、420、421、429、439、447、449、462、529、540、556、577案
02:10:40,875 02:10:42,617 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167、168、173到175、209到213、225到230、235、237、256、260、276到279、283、287、292到294、305、31、588、618、626到629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
02:11:05,834 02:11:29,710 第168、173、174、264、333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先讀後以上提案除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他議案均改交相關委員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好沒有異議請先讀先讀後通過請先讀
02:11:32,731 02:11:59,194 第150案及第151案內宣部第152案及第153案大陸委員會第154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第155案原住民族委員會第156案至第15方案海洋委員會第159案中央選舉委員會第160案至第165案國軍退取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66案至第16方案農業部第169案至第175案國家發展委員會第176案至第17方案中央銀行
02:11:59,694 02:12:26,448 第179案 決定191案 青種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92案 決定194案 文化部第195案 決定196案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第197案 核能安全委員會第198案 決定20案 國立復工博物院第202案 決定208案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第209案 交通部第210案 決定221案 數位發展部第222案 及第223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02:12:27,328 02:12:40,082 第224案之第228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229案及第230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第231案之第233案防護部第234案環境部第235案之第243案內政部
02:12:42,464 02:13:07,877 第244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45案之第254案文化部、第255案之第275案監察院、第276案之第288案交通部、第289案之第30案數位發展部、第305案之第415案勞動部、第416案之第549案衛生福利部、第550案之第555案原住民組委員會、第556案行政院主席總署、第557案之第699案交通部、
02:13:08,337 02:13:34,514 含為113年度相關預算、111年度相關預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徵信特別預算、追槍預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等預算權益分別寫送相關報告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第710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準理被查請宣讀
02:13:35,239 02:13:49,998 第7本案:第715案:為本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治、經濟、生物、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委員會和維域匯交副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算、附屬單位算、權益等案、業績處理完略
02:13:51,079 02:14:15,354 第116案:第117案: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委員外交部審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等111年度預算書案等案:均已於年度預算執行期間第118案:行政院函送:本院王委員定語等所提臨時提案之嚴處進行第119案:考試院秘書長函送:本院遊語月欄等所提臨時提案之嚴處進行
02:14:18,135 02:14:42,662 質詢事項繳行政院答覆部分行政院函送本院林委員處分等所聽質詢支出面答覆共3件以本院委員質詢部分本院副委員昆齊等向行政院提出質詢共5件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變更議程式提議並結束說案
02:14:44,363 02:14:55,553 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處理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議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02:15:07,849 02:15:30,875 請問院會對本案有沒有異議沒有沒有異議那本案就照案通過報告院會院會方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的討論事項總述及順序已定因此其他黨團變更異常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提議就不再處理列入公報記錄報告院會變更異常
02:15:35,666 02:15:48,010 提議均已經處理完畢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請先讀審查報告
02:15:50,253 02:16:15,703 本院交通委員會分別於112年10月25日及11月6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案由何照景雲、辛純擔任主席、委員陳椒華等說明提案要旨並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才等報告令交通委員會於112年10月18日舉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公聽會由何委員於聽取報告及詢答後進行逐條審查
02:16:20,105 02:16:39,998 將全案審查完略,令通過附帶決議6項本案併案審查完略,擬據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信譽加油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交通委員會和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和委員欣純補充說明
02:16:41,462 02:16:58,389 好,沒有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另外,委員湯惠珍等提案,經第8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進入奧獨相關提案,本案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現在已經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議法院
02:17:02,366 02:17:23,368 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2年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32分至25分地點立表院紅樓201會議室協商主題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協商結論協商通過條文第一條、第九條及第十六條如附件二
02:17:24,471 02:17:51,026 立法說明修正如附件③陣列附帶決議如附件④取於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協商主持人何欣純、協商代表柯建銘、莊瑞雄、游世芳、曾明中、謝玉鳳、李德維、黃孟凱、游玉蘭、邱承遠、賴香林、張其路、陳焦華宣讀完畢好 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沒有意義沒有意義沒有意義我們原案就在主條討論的時候進一協商結論處理
02:17:54,554 02:18:24,017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請先讀名稱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宣讀完畢照審查會名稱通過請先讀第一章第一章總則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請先讀第一條第一條為提宣道路交通安全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及推動體制以達道路交通事故臨死亡願景特制定本法宣讀完畢
02:18:24,775 02:18:46,579 照協議上條文通過請先讀第二條第二條各級政府、事業及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及落實道路公共使用等安全之用路環境及文化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三條
02:18:47,656 02:19:09,177 第3條 中央政府應制定定推動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與綱要計畫推動計畫並定期評估檢討及公佈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推動狀況中央政府應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執行道路交通安全事務宣討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4條
02:19:11,308 02:19:39,725 第4條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訂令所屬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定期評估及公布檢討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5條第5條車輛或零組件之製造、銷售、維修者應盡力促進維持其製造、銷售、維修車輛或零組件之結構、設備及裝置之安全性並遵守法令及配合相關政策宣讀完畢
02:19:40,322 02:20:07,229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寫入第6條第6條 車輛所有人應依法確保使用交通工具之駕駛或操作安全並採取必要之安全預防措施 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寫入第7條第7條 車輛駕駛人應依法進行安全檢查相關工作並確保安全駕駛車輛防止自己、行人及其他用路人遭受傷害 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寫入第8條
02:20:08,837 02:20:25,522 第8條行人應遵守道路通行相關法規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二章請先讀第二章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照明通過請先讀第9條
02:20:26,926 02:20:54,624 第9條 中央政府會確保車輛駕駛人具備安全駕駛之技能及知識應建立完善車輛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宣讀完畢照審查一條運動過期先讀第10條第10條 中央政府會提宣車輛安全性應調合國際車輛安全法規訂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並完善車輛安全審驗及檢驗制度宣讀完畢照審查一條運動過期先讀第11條
02:20:56,977 02:21:15,389 第11條各級政府外建立以人為本質安全擁有環境應完備道路交通設施、道路設計規範、道路掩護與改善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及相關管理措施宣讀完畢造審在後一條運動過後請監督第12條
02:21:16,653 02:21:30,031 第12條各級政府為提升汽車運輸業營運安全應健全汽車運輸業相關管理法規落實監督管理並強化汽車運輸業安全治理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13條
02:21:31,653 02:21:51,566 第13條 各級政府為充實與迅速選民道路交通安全之能及文化應於各教育階段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鼓勵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專業機構及推廣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宣導完畢照宣導條例通過請先入第4條
02:21:52,571 02:22:16,711 第14條各級政府為維持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應依法規執行道路交通事件之稽查取締處罰宣讀完畢照審查2條文通過請先讀第15條第15條各級政府為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傷患之生命及健康應健全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宣讀完畢照審查2條文通過請先讀第16條
02:22:18,186 02:22:47,552 第16條 中央政府為提升用路人質、交通安全意識應規劃辦理道路交通事故之保險制度及其他相關措施 宣讀完畢照審商條文通過 請先讀第17條第17條 各級政府為善用科學技術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應推動與促進相關制研究及科學技術發展 宣讀完畢照審商條文通過 請先讀第三章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計畫 宣讀完畢
02:22:48,331 02:22:50,947 照審查會張明通過請先讀第18條
02:22:52,250 02:23:21,363 第18條 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依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研議部門全責政策及計劃送交通部統合嚴體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報警行政院核定後實施前項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因依據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擬定綜合性長期性施政大綱與其他關於維護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施政之必要事項
02:23:22,205 02:23:26,420 並聚成每4年檢討修正宣傳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入第49條
02:23:28,496 02:23:52,921 第十九條 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前條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定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規劃每年度應辦理之道路交通安全事項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擬定前項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應相互配合提供相關職場資料宣讀完畢照實在位條文通過後請先讀第20條
02:23:54,298 02:24:17,335 第20條指向市政府、縣市政府每年應依第18條國家道路交通安全重要計畫及檢調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定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並落實執行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4章第4章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宣讀完畢照審查會章名通過請先讀第21條
02:24:18,700 02:24:45,262 第21條 行政院應正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或代表、主席和市及縣市政府首長組成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務並轉譯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前項會報之幕僚作業由交通部辦理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期限度22條
02:24:47,042 02:25:13,097 第22條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召開地方道路交通安全匯報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省長、召集學術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及其他地方交通安全重要措施並督導執行進行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期先至第5章第5章負責宣讀完畢
02:25:14,761 02:25:29,870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限讀第23條各級政府為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所需之政策或措施應規劃及提供足夠經費並是實際需要合理分配之 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限讀第24條
02:25:32,099 02:25:59,445 第24條各級政府應定期公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等必要資訊並經濟整合公路公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事務統計資料及各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匯報指揮記錄以增進人民對道路交通安全瞭解及監督即將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公佈時應同時檢討執行成效宣讀完畢照審查一條文通告及監督第25條
02:26:01,021 02:26:10,375 第25條各級政府會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業務等7條有關機關提供資能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宣讀完畢照實在位通過請簽署第26條
02:26:13,032 02:26:40,686 第26條﹐各級政府應聘請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有關之機關共法人、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備功諮詢﹐並得邀請個人或團體共同參與以將強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措施﹐宣讀完畢照實在位條文通過請先讀第27條﹐本法實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修正廢止或制定定相關法規﹐宣讀完畢
02:26:41,587 02:26:48,492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審讀第28條第28條本法實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好沒有異議那請先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02:27:04,608 02:27:20,242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及推動體制以達道路交通事故臨死亡願景特制定本法
02:27:21,860 02:27:37,718 第二條﹐各級政府、事業及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及落實道路、公共使用等安全之用路環境及文化
02:27:40,390 02:27:59,284 第三條 中央政府應制定定推動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與綱要計畫推動計畫並定期評估檢討及公佈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推動狀況中央政府應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執行道路交通安全事務
02:28:02,028 02:28:27,194 第4條指消市政府、縣市政府應定定所屬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定期評估及公佈檢討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第5條車輛或零組件之製造、銷售、維修者應盡力促進維持其製造、銷售、維修車輛或零組件之結構、設備及裝置之安全性並遵守法令及配合相關政策
02:28:29,912 02:28:56,433 第6條車輛所有人應依法確保使用交通工具之駕駛或操作安全並採取必要之安全預防措施第7條車輛駕駛人應依法進行安全檢查相關工作並確保安全駕駛車輛防止自己、行人及其他用路人遭受傷害第8條行人應遵守道路通行相關法規
02:28:58,925 02:29:12,931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第9條中央政府為確保適量駕駛人具備安全駕駛之技能及知識應建立完善之駕駛人訓練、考驗及資格管理制度
02:29:15,202 02:29:42,334 第10條 中央政府會提升車輛安全性應調合國際車輛安全法規、訂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並完善車輛安全審驗及檢驗制度第11條 各級政府會建立以人為本質、安全用的環境應完備道路交通設施、道路設計規範、道路養護與改善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及相關管理措施
02:29:44,830 02:30:13,479 第12條各級政府會提升汽車運輸業營運安全應競選汽車運輸業相關管理法規落實監督管理並強化汽車運輸業安全治理第13條各級政府會充實與迅速全民道路交通安全之能及文化應於各教育階段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鼓勵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專業機構及推廣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02:30:15,987 02:30:34,015 第14條:各級政府為維持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應依返回執行道路交通事件之稽查決定處罰:第15條:各級政府為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傷患之生命及健康應健全緊急醫療救護體系
02:30:37,475 02:30:58,514 第16條 中央政府為提升用路人之交通安全意識應規劃辦理交通事故之保險制度及其他相關措施第17條 各級政府為善用科學技術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應推動以促進相關之研究及科學技術發展
02:31:01,789 02:31:23,265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計劃第18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研議部門權責政策及計劃送交通部統合言題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報警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請向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應依
02:31:25,046 02:31:40,138 因依據第二層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擬定綜合性長期性施政大綱與其他關於維護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施政之必要事項並至少每4年檢討修正
02:31:42,659 02:32:06,028 第19條 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前條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規劃每年度應辦理之道路交通安全事項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擬定前項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應相互配合提供相關職場資料
02:32:09,775 02:32:23,472 第20條指向市政府、縣市政府每年因依第18條《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及前條《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定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劃並落實執行
02:32:28,106 02:32:57,223 第4章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第21條行政院應召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或代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組成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務並轉譯國家道路交通安全公要計劃前項會報之幕了作業由交通部辦理
02:32:59,232 02:33:21,070 第22條指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召開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指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省長、州級、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劃及其他地方交通安全重要措施並督導執行情形
02:33:23,959 02:33:36,184 第5章負責:第23條:各級政府為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所需之政策或措施應為化解提供足夠的經費並是實際需要合理分配之
02:33:38,345 02:34:03,420 第24條:各級政府應定期公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等必要資訊並經濟整合公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事務統計資料及各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會報之會議記錄以增進人民對道路交通安全瞭解及監督且向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公佈時應同時檢討執行成效
02:34:07,403 02:34:32,638 第25條 各級政府會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業務等協調有關機關提供資料或其他必要之協助第26條 各級政府應聘請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有關之機關共法人、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備功諮詢並得邀請個人或團體共同參與以加強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措施
02:34:34,830 02:34:58,063 第27條本法實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實規定、修正、廢止或制定定相關法規第28條本法實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委員會有沒有文書修正好沒有文書修正那我們就做成決議決議
02:35:00,276 02:35:14,363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制定通過繼續處理審查會及黨團學商所做的附帶決議請議事人員一併先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02:35:18,564 02:35:33,563 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六項一、內政部及交通部目前所定班道路設計規範已不符現況需求卻與歐美等國道路設計規範有所不同要求內政部及交通部於6個月內研議檢討道路設計規範之修正二、
02:35:38,052 02:36:04,800 交通部應邀請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並同檢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儘速於6個月內完成檢討並發布施行如有未涉及標準或基準修正之路口有立即增設之必要者亦請於6個月內研議設置之可行方法以確保所有使用道路行人之安全三、內政部應責請
02:36:06,801 02:36:21,708 各地方政府分期、分區檢討重要道路繁忙地區的樓房、騎樓被佔用導致行人被迫通行於車道以致危及生命安全的這些騎樓應列為重要的違建取締對象四
02:36:23,108 02:36:50,013 為確保交通安全觀念向下扎根請教育部接同交通部參照他國交通安全教育之授課經驗共同研擬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時數之制定並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人員之教學資格及協力單位人才庫並鼓勵各大專院校開設交通安全公式課程以提升國民道路交通安全資能五
02:36:51,281 02:37:20,211 為保障用路人安全及早達成交通零死亡願景請交通部接同相關部會參照七二邊遷因應法第8條及食農教育法第7條與本法相關條文之說明欄明確訂定全責機關才能徹底去除各地各自為政治狀況好善國人之用路安全六、道路交通安全之改善需長期進行及妥善規劃
02:37:21,294 02:37:46,623 而長期性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得以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適當依循據此發展各主管業務範圍內之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交通部統合研提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前應先邀請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代表等參與討論
02:37:49,788 02:38:13,385 寫商結論通過附帶決議三項一、為促進公共運輸及道路交通之安全性要求交通部應鼓勵並於必要時要求道路運輸業者設置專責管理人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統並致詞於公元2050年推行全體道路運輸業者施行之
02:38:14,488 02:38:34,827 二、為進一步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充實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之內涵,要求行政院應研議與全階基本法通過6個月內,將重要交通安全教育事項訂定計畫推動之。三、要求行政院
02:38:36,011 02:39:03,277 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地方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會議之議案資料、會議記錄、相關機關報告建議、附帶決議等會議資訊應於會議作成一個月內與公開並會診登載於單一政府網站上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依協商結論均照案通過
02:39:05,638 02:39:20,965 現在處理院委所說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附帶決議共兩項請醫事人員宣讀第一項附帶決議之內容第一項為近年全國道路交通死亡人數已達3000人
02:39:23,171 02:39:48,499 為敦促行政院未來明確訂定並考核達成各階段改善之KPI原參考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0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涉學者、專家、技術諮詢小組並應邀集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研商訂定階段管制之下降目標宣讀完畢
02:39:51,174 02:40:11,333 請問議會有沒有異議決定照案通過請議事人員先讀第二項附帶結議之內容第二項限制駕照制度作為管理駕駛人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性之核心政策工具在我國管理功能顯然能有強化之處
02:40:12,779 02:40:36,764 原要求行政院及中央主管機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施行後應於國家道路交通綱要等計畫中定定執行之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那決定照案通過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沒有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首先請陳委員交法發言
02:40:51,788 02:41:05,275 謝謝院長、各位委員、大家好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今日三讀通過然而事實上全國交通死傷狀況依然嚴峻政府相關單位完全不值
02:41:06,455 02:41:24,822 則有思考雀躍今年來我國歷年死傷事故總件數在2021年達到358,221件已是2008年的兩倍之多而每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更穩定超過3000人
02:41:26,383 02:41:37,948 行政機關未來如何依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計劃目標達成臨死亡願景在在都考驗著明年執政黨政策的規劃與執行力
02:41:40,706 02:42:05,678 此外對比於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抽象規定時代力量版本的部分條文雖經納入基本法但未來交通部、教育部、內政部等主管機關針對相關作用法的研議必須盡快送入行政院切莫辜負國人對於交通改革的決心
02:42:07,048 02:42:21,153 最後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六項附帶決議經修正後通過包括提升運輸業管理成效、訂定具體交通教育計劃、要求
02:42:22,173 02:42:46,442 中央及地方道安會議議案資料均應於會議後一個月內公開並會診單一政府網站具體的改革措施還有很多要做時代力量黨團希望交通安全的改革是全民議題是超越黨派的議題希望未來朝野政黨能一同繼續努力謝謝
02:42:51,267 02:42:53,349 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李委員得為發言喔
02:43:08,479 02:43:26,086 主席、各位委員同仁我想交通道路安全督導委員會它的統計111年的交通事故高達37萬5000多件而死亡的人數是3085人那這不僅僅是交通問題更是社會問題
02:43:27,697 02:43:49,105 台灣現行的交通安全法規有很多缺失、但書例外或者因地制宜皆隨法規面相關但沒有系統化而今天相關的三讀主要是落實交通安全的檢核機制要求主管機關定期來辦理安全檢核對於高風險的地點
02:43:50,626 02:44:17,192 主動發掘相關潛在的危險因子進行預防性的改善作為建立規劃設計、興建與營運的相關制度我想在這個部分同時也明定了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及落實道路公共使用等安全用路的環境跟文化來洗刷
02:44:18,132 02:44:35,941 相關台灣行人地域的惡名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條文並要求政府要提供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並且辦理交通事故的保險制度跟其他相關的措施
02:44:36,840 02:44:46,329 不過在道路交通事故臨死亡的願景2030年降低前30%的目標長期的2050年朝臨死亡願景邁進本席認為這樣子的時程仍然嫌太遲
02:44:56,819 02:45:13,826 應該滾動式的檢討提前達成相關的目標另外相關的交通事件法規的法官也認為相關的法規仍有健全的必要應該全盤檢討謝謝好 謝謝李委員接下來請蘇委員巧會發言
02:45:30,882 02:45:47,154 主席、各位同事台灣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不僅遠高於其他OECD的國家每年的死亡人數甚至比人口數是台灣五倍的日本還多造成許多家庭不可磨滅的傷痛顯見我國交通安全改革勢在必行
02:45:48,295 02:46:12,690 過去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偏重於執法及處罰往往忽略工程對於用路環境的影響政府自106年起推動前瞻基礎建設、積極建置人行道去年底行政院又核定了50億元的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以通學路網作為基礎改善重點今年的5月
02:46:13,490 02:46:28,680 行政院再通過了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四大面向推動19項行動方案預計投入400億進行行人交通工程改善提升整體的通行環境
02:46:29,480 02:46:53,752 所以在歷經了民間團體的倡議政府機關的溝通我跟紅山委員也曾經共同舉辦過公聽會請聽各方意見一直到今天完成最後的立法程序很高興這些好的政策在今天三讀之後可以邁向法治化而我提出的版本當中所強調的建立無障礙用路環境在審查過程中也獲得支持最終得以入法
02:46:55,399 02:47:09,632 陸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是我原先提出的法案名稱可鑒於對於法定義之交通範圍我仍有不同觀點在預算來源及運用也是如此不過相信大家對於改善道路安全的決心是一致的
02:47:10,453 02:47:28,017 所以道路交通問題龐雜且多元不僅需要中央機關跨部會整合政策方針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執行還需要集結社會大眾的力量一起努力共同達成道路交通事故臨死亡的願景再一次感謝所有人的努力謝謝謝謝蘇委員接下來請游委員預覽發言
02:47:48,221 02:48:09,949 臺灣是交通安全的野蠻之邦每年有3000人死於輪下有超過50萬個家庭受到傷害交通安全的改革已經刻不容緩交通安全基本法在朝野共同努力下今天完成三讀希望這是臺灣交通安全的新里程
02:48:10,669 02:48:15,234 除了基本法外本期強調交通安全改革必須有幾項重要元素那就是復權與克責確立中央地方的責任不能像過去一樣有權無責要釐清事故、人、車、路的責任
02:48:27,426 02:48:53,700 改善計劃必須由國會監督改革的過程也必須有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的參與廣大用路人、民眾聲音與國際實務經驗不能只是閉門召居過去日本和韓國與我們一樣也都有非常嚴重的交通安全問題但是在他們改革之後日本現在每年每10萬人的
02:48:55,722 02:49:23,541 事故死亡人數只是台灣的六分之一韓國的死亡也降低了63%日本、韓國能、台灣沒有理由不能行人地獄是台灣的恥辱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完成三讀可說是台灣的交通安全元年希望政府凝聚國人共識讓改善交通安全成為全民運動不僅早日
02:49:24,261 02:49:47,680 去除行人地域的惡名也能夠朝著交通事故零死亡的目標前進更期待2024年不管誰當選總統務必召開交通安全國事會議行政院長也必須每年向國會來報告交通改革的政策與目標讓我們早日去除行人地域的惡名謝謝
02:49:53,842 02:49:56,204 謝謝余委員接下來請洪委員生和發言喂
02:50:21,064 02:50:41,692 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來作為台灣規劃制定交通政策的最上位的法規在基本法三讀通過後我們將提高交通安全的決策的層級透過行政院長主持的道安會報協調跨部會、跨中央以及地方的交通事務
02:50:43,322 02:51:01,409 在這次交通安全基本法的立法中我們也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在未來用路環境規劃中必須納入無障礙設計的原則也在這次被訂入基本法因為只有障礙者通行無阻所有用路人也才有機會順暢的通行
02:51:03,610 02:51:30,475 在中央及地方層級的道安會報我也建議要納入專家學者與民間代表的參與讓不只是運輸業專業也包括都市規劃、空間專業的學者和不同運具的民間團體都有機會將用路人第一線所遇到的交通課題和意見納入到政策評估中在《交通安全基本法》的立法框架上我們也才能夠建立整體
02:51:31,295 02:52:00,061 交通政策的作用法的體系在後續各式的交通運具以及交通空間規劃和權利物的規劃上做更細緻、更具體的規範這是台灣邁向交通臨死亡願景重要的一步未來建立交通政策的法規體系和規劃各種交通安全政策我們也還會再持續的努力大家加油
02:52:05,267 02:52:07,416 好 謝謝洪委員接下來請邱委員選字發言
02:52:22,182 02:52:49,756 院長、各位同仁今日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基本法從院版提出歷經三個月內容雖不盡完美但保留時代力量黨團版本所提出的人本交通六大指原則包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無障礙設計、道路公共使用等十一黨團希望未來執政黨應秉持立法精神
02:52:50,316 02:53:06,602 竟速將有骨有肉的作用法送到立法院審議今年1月江部舉辦新春記者會時王國才部長曾表示他上任至今最不滿意的就是道路安全的部分
02:53:07,202 02:53:21,221 事實上交通安全在我國部會分工下更包括內政部國土署、警政署、交易部在內的其他的部會基本法通過後未來中央道安會
02:53:22,782 02:53:38,752 告案會報將由行政院召開院長應加速腳步指揮各中央部會分工並找出垂直及橫向聯繫分工的盲點依照基本法規定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劃最後
02:53:41,153 02:53:57,278 道路交通臨死亡不應只是願景每一條人命都是寶貴的每一個人都承載了許多家庭的責任我們不應該讓爸爸沒有孩子讓孩子沒有爸爸
02:53:58,098 02:54:23,562 行政團隊對於這樣的目標定定每年的管制目標及執行做法才是真正改善台灣行人地域的重中之重時代力量也會秉持過去8年在立法院的努力在台灣各個領域一同努力謝謝大家好 謝謝邱委員接下來請謝委員依奉發言
02:54:43,117 02:55:06,124 院長、本院同仁大家好行政院雖然逐年編列預算推動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但是2018年到2021年行人死亡人數並沒有大幅度的減少每年行人仍有超過400位死亡始於交通事故只有2022年降為394人
02:55:09,065 02:55:34,566 所以面對聯合國所揭示的2050年交通零死亡的目標目前已經實施交通零死亡願景的國家因為重視所以交通的死亡率都普遍的降低那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確實是迫切需要改革的公共政策我常常在活動的場合當中都有民眾期待立法院可以儘速完成
02:55:35,086 02:55:54,964 所以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的刪渡通過正是時候希望中央與地方能夠努力的推動建立以人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達成道路交通事故臨死亡的政策願景
02:55:56,545 02:56:15,076 擺脫外國人形容台灣是行人地獄的惡名感謝大家今天共同來通過這樣子的一個重要的法案好 謝謝謝委員接下來請王委員晚意發言
02:56:28,100 02:56:47,987 感謝各位委員今天在院會通過了三讀交通安全基本法事實上這樣的步伐已經婉於國際的角度許久了我們看到聯合國在2020年開始經過了10年之後在2011年發起了第一個道路安全的行動10年之後就已經進入了第二個10年
02:56:48,767 02:57:08,248 其中更是把道路交通傷亡減少能夠達到50%以上作為一個具體的目標然而我覺得非常可惜的是在我們這次三讀通過的最後中條文當中這樣子明確的百分比下降的目標完全沒有放進本法的法條條文當中
02:57:09,850 02:57:30,275 時代力量持續的要求未來行政院應該要在交通綱要計劃當中明確的訂定各年以及各階段的改善KPI我們希望的不是只有通過法案而已而是希望能夠具體的來改善台灣的交通環境所以未來也應該要嚴格執行各部會的考核辦法並且來追蹤落實的情況
02:57:31,135 02:57:57,793 此外現行的考照制度在我國仍然有非常多必須要強化必須要改變之處包括駕照制度的申請資格回訊制度高齡考照換照的制度我們希望不要再讓全民雞腿換駕照的這樣子的一句話成為國際上台灣交通的笑話我們希望能夠真正的透過工程透過教育通過執法一起來讓我們的交通安全持續的來做改善
02:57:58,673 02:58:16,719 時代力量這幾年來請全黨之力在推動交通安全交通改革也是全民的期盼更是事故家庭每天出門的傷痛我們希望政府能夠還給民眾一條安全回家的道路所以希望本院的朝野委員能夠不分黨派的一起讓這件事情做得更好
02:58:17,259 02:58:32,330 今天的法案的通過只是一個開始而已更加來的是需要大家齊心協力讓這些法案能夠具體來做落實以及訂出明確的KPI真正的能夠讓台灣交通的安全得到一個改善的機會好 謝謝王委員接下來請吳委員示意而我發言
02:58:52,258 02:59:11,566 謝謝主席大家辛苦了下了車我們都是走路的人每個人每一天的移動經驗雖然不盡相同可能是駕駛人可能是公眾運輸的使用者但是下了車我們都是走路的人所以行人的路權就是每一個國人都享有的權利
02:59:12,068 02:59:26,206 人人平等、交通平全我曾經多次被國外的朋友詢問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可是為什麼良善的台灣人開了車之後那份良善有理似乎就變得不見了
02:59:27,567 02:59:46,944 當最良善的台灣被形容是行人地獄我們必須有所行動訂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就是我們的積極作為這是台灣訂定的第10部基本法以基本法的高位階來落實憲法基本國策保障的社會安全以憲法
02:59:47,524 03:00:03,252 所具備基本法的高效力對於各級政府資源以及社會各界的能量進行有效的整合也因為它是基本法我們確立了不論誰執政都可以穩健運行可長可久的政策永續性
03:00:04,432 03:00:22,915 吳思瑤也提出了版本感謝被審查的委員都採納使用我們由制度下手統合跨部會合作貫徹公司協力軟硬兼顧在工程、教育、監理、執法的各個面向對台灣的交通安全政策進行結構性的改革
03:00:23,676 03:00:47,197 未來各級政府都應當設立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我們也立法鼓勵我們各級政府要寬列足夠的預算來進行軟硬體的更新而國家也應當來設立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的專業機構進行研究更透過社會教育及學校教育從全齡來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
03:00:48,338 03:00:56,564 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我們希望走在臺灣路上的人都能夠安心安全享受最美的臺灣風景好 謝謝吳委員報告委員會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巡視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3:01:16,630 03:01:36,594 委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2年11月29日召開全英委員會議併案審查本案由湯召集委員會陣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職外相關機關應邀職派代表練習說明並答覆委員詢問與會員於聽取報告並經詢答後審略到底討論進行逐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略
03:01:40,655 03:02:01,588 令通過附帶決議二項原經決議本案審查完略,拟據審查報告提醒議員會公決不需叫黨團先生,議會討論時由湯召集委員慧珍出席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湯委員慧珍補充說明沒有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
03:02:03,462 03:02:08,747 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委員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那併案盡以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尋訴釋送法請宣讀第27條
03:02:19,761 03:02:38,707 第27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行為人授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一同被告或犯罪行為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行為人選任辯護人
03:02:39,827 03:02:56,161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身心障礙至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接入第31條
03:02:57,452 03:03:26,847 第3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與審判中未清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一、罪輕本行為森林上有期徒刑案件二、高等法院管轄低損案件三、被告因身心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四、被告具原住民身份竟因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申請指定
03:03:27,707 03:03:51,395 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任由必要前項案件選任辯護人與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社辯護人或律師、被告有數人者得指定一人辯護但各被告之利害相反者不在此限指定被辯護人後,經選任律師為辯護人者,得將指定之辯護人撤銷
03:03:53,455 03:04:19,814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身心障礙、置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具原住民身份與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輔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但經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詢問或詢問或等候律師於4小時未到場者得進行詢問或詢問宣讀完畢
03:04:22,189 03:04:23,799 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期先讀第35條
03:04:25,492 03:04:52,022 第35條:被告或自處人之配偶、執行或三親等:旁系協情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傳或於審判情日以言辭成名為被告或自處人之輔佐人輔佐人得為本法所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處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03:04:53,002 03:05:13,598 被告或犯罪行人因身心障礙至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有第一項等為輔佐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相關市府機構指派諸社工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為輔佐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證通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宣告完畢
03:05:17,062 03:05:32,150 第93條之一﹐第91條及7條第二項所定之24小時﹐有下列執行之一者﹐其經過這時間不予進入﹐但不得有不必要之遲言﹐一﹐因交通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身不得已知遲至﹐
03:05:33,150 03:05:57,865 二、再度解送時間三、依第100條之三﹐第一項規定不得為詢問四、因被告或犯罪行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詢問五、非告或犯罪行人應表示詢問辯護人之意思而等候辯護人到場至未予詢問但等候時間不得於4小時其等候第31條第5項律師到場至未予詢問
03:06:00,487 03:06:11,772 或因身心障礙之無法委員選擇陳述應等候第35條第三項經通知陪同在場之人到場之位與詢問一同
03:06:13,713 03:06:22,763 6.被告或犯罪行人須由通譯傳譯,應等候其通譯到場之位與詢問,但等候時間不得於6小時。7.
03:06:22,763 03:06:30,911 經檢察官命據把貨責付之被告,在後把貨後責付中,但後把貨後責付時間不得於4小時。
03:06:32,292 03:06:48,980 8.犯罪行人進法院提審之期間,其向各管其行之經過時間內不得詢問。因第一項之法定障礙事由至24小時內無法移送該管法院者,檢察官聲明羈押時並應示明其事由。宣讀完畢。造審才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182條。
03:06:52,008 03:07:15,745 第182條 證人為醫師、藥師、心理師、助產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辭等職務之人就其因業務所知其有關出人秘密之事項受詢問者除今本人允許者外得拒絕證言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186條
03:07:17,745 03:07:36,320 第186條,證人因命拒絕但有下列起刑之意者不得令其拒絕,亦未滿16歲,而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知不解拒絕意義及效果。證人有第181條之起刑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第253條之二。
03:07:39,195 03:07:53,441 第253條之二,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下列更緩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03:07:56,943 03:08:18,809 四、向公共支付一定金額並等由該管檢查署依規定提供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五、向該管檢查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士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03:08:20,249 03:08:43,379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商、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者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之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併等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03:08:44,199 03:08:57,771 第一項進行應付及逾還起訴處分數內第一項這期間不得逾還起訴期間第一項第4款提撥比率說政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認定之宣讀完畢
03:09:01,721 03:09:18,401 第294條被告因精神或其他興趣障礙、知不解訴訟行為意義或欠缺依其理解而為訴訟行為之能力者應與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被告因決定不能倒庭者應與其難倒庭以前停止審判
03:09:19,122 03:09:41,971 前二項被告嫌有因欲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行刑者得不待其到庭進行判決徐庸代理人案件委任有代理人者不是用前三項這規定有第一項或第二項停止審判之原因者當事人、庇護人或輔助人得申請停止審判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宣讀第298條
03:09:44,363 03:09:50,008 第298條、第294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295條至第297條停止審判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繼續審判當事人、辯護人或輔助人亦得申請法院繼續審判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先讀增訂第298條之一
03:10:07,574 03:10:25,998 第298條之一對於第294條第一項、第二項及前四條停職或繼續審判制裁定或駁回第294條、第5項或前條申請制裁定得提起抗告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455條之41維持現行條文全案結果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
03:10:36,673 03:11:00,811 好 沒有異議 那請先讀經過二讀字條文第27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屬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一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03:11:02,672 03:11:29,961 被告或犯罪行為人因身心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通知前項之人﹚得為被告或犯罪行為人選任辯護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第31條有下列執行之一﹚與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決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一、罪金本行為三年以上有歧途行案件﹚
03:11:30,581 03:11:45,940 二、高能法院管轄低審案件三、被告因身心障礙,是無法為完選之陳述四、被告具原住民身份,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申請指定
03:11:46,940 03:12:01,166 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任由必要請向案件學任辯護人與審判起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決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被告有數人者得決定一人辯護
03:12:02,086 03:12:28,185 但各被告之利害相反者不在此限。指定辯護人後,經選任律師為辯護人者,得將指定之辯護人撤銷。被告或犯罪行人因身心障礙,即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取原住民身份,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輔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
03:12:31,048 03:12:39,684 當今併案或犯罪行人主動請求立即詢問或詢問或等候律師於4小時未到場者得進行詢問或詢問
03:12:42,799 03:13:09,429 第35條: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執行或三親等內旁系血性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署證或於審判其日以言辭成名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輔佐人等為本法鎖定之訴訟行為並得在法院陳述意見但不得與被告或自訴人明示之意思相笨
03:13:10,449 03:13:30,528 被控或犯罪行人因身心障礙至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應由丁向等為輔助人之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相關市府機構指派之社工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為輔助人陪同在場但經合法通知無證當理由不到場者不在此限
03:13:32,130 03:13:50,288 第93條之一﹐第91條及前條第二項所定之24小時由下列進行之一者其經過這時間不予進入但不得有不必要之指引一、因交通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申不得以支持之二、再度結束時間
03:13:52,169 03:14:07,302 三、依第100條之三第一項規定不得為詢問四、因被告獲犯罪行﹐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詢問五、被告獲犯罪行﹐人應表示選任辯護人之意思﹐
03:14:07,762 03:14:27,939 而等候庇護人到場致慰與詢問但等候時間不等於4小時其等候第31條第5項律師到場致慰與詢問或因身心障礙之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應等候第31條第3項經同培同在場之人到場致慰與詢問一同
03:14:30,050 03:14:40,137 6.被告獲犯罪前予人須有通譯傳譯,應等候其通譯到場之未予詢問,但等候時間不得於6小時。7.
03:14:40,137 03:14:47,681 經檢察官命去保護責付之被告,在後保或後責付中,但後保或後責付時間不得於4小時。
03:14:49,262 03:15:04,907 幫犯罪行人警法院提審之期間其向各館進行之經過時間內不得詢問因第一項是法定障礙事由至24小時內無法移送該館法院者檢察官申請羈押時並應示明其事由
03:15:07,116 03:15:28,135 第182條 證人為醫師、藥師、心理師、助產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著力人或曾任辭等職務之人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真事相受詢問者,除今本人允許請外,得拒絕證言
03:15:32,014 03:15:51,633 第186條 證人因命拒絕但有下列起刑之意者不得令其拒絕一、未滿16歲二、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知不解拒絕意義及效果證人有第181條之起刑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03:15:54,164 03:16:09,131 第253條之二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等面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相類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03:16:12,472 03:16:34,595 四、向公共支付一定金額並得由該管檢察署依規定提撥一定比率補助相關公益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五、向該管檢察署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03:16:36,616 03:16:44,298 6.完成經營治療、精神治療、心理治療、心理諮詢、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7.
03:16:44,298 03:16:47,438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8.
03:16:47,438 03:16:59,781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3款至第6款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3款、第4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03:17:00,621 03:17:15,297 第一項期刑應付及逾緩起訴處分書內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第一項第4款提撥比率收盡運用及監督管理備份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03:17:17,509 03:17:35,928 第294條被告因精神或其他心智障礙、知不解訴訟行為意義或欠缺依其理解而為訴訟行為正能力者應於其回覆以前停止審判被告因疾病不能倒庭者應於其難倒庭以前停止審判
03:17:36,568 03:17:58,242 前一項被告嫌有因欲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起刑者得不待其到庭進行判決循用代理人案件為任有代理人者不是用前三項之規定有第一項或第二項停止審判之原因者當事人、庇護人或輔助人都申請停止審判
03:17:59,523 03:18:03,969 第298條、第294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295條至第297條停止審判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繼續審判當事人、辯護人或輔助人亦得申請法院繼續審判
03:18:17,301 03:18:40,728 第298條之一對於第294條第一項、第二項及前四條停止或繼續審判之裁定或駁回第294條、第5項或截條申請之裁定得提起抗告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沒有文字修正好 沒有文字修正決議
03:18:43,183 03:18:46,744 行事訴訟法徵定第298條之一條文並將第27條、第31條、第35條、第93條之一、第182條、第186條、第253條之二、第294條及第298條條文修正通過
03:19:14,113 03:19:19,316 繼續處理審查會所作出附帶決議請議事院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通過附帶決議二項有鑒於環境犯罪案件造成環境污染問題
03:19:29,424 03:19:54,379 為避免污染持續對環境及生態造成嚴重損害檢查關於具體個案如認得為緩起訴處分時以斟酌犯罪所生危害及相關因素命犯罪行為人為清除環境污染或其他預防再犯之必要命令避免其待於清除且使污染之危害持續發生二
03:19:56,351 03:20:13,139 刑事訴訟法第182條條文制定目的為考量到許多職業因其職業特性需要與客戶建立嚴密的信賴關係且其職業倫理與相關專屬法規中也詳盡保密義務刑法第316條、第317條也有關於洩漏因職業獲悉資訊之相關罰則與刑責
03:20:26,022 03:20:47,380 要求司法院於兩個月內盡速研議並再次推動修法將婦理人員獨立列入刑事訴訟法第182條拒絕聽證權之保障宣讀完畢請問內陸委有沒有異議沒有決定照案通過繼續討論事項第三案
03:20:50,100 03:20:59,468 刑事施行法徵定第7條之19條文草案請先讀審查報告
03:21:01,072 03:21:22,446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2年11月29日召開決定委員會議審查本案由湯恩趙景委員會政擔任主席邀請相關機關指派代表列行說明並答覆委員詢問與候委員予聽取報告並經詢談後審略當庭討論進行主條審查並將主任審查完據原請決議本案審查完據擬據審查報告提醒院會公決不需將由黨團協商議會討論時由湯恩趙景委員會政出席說明宣讀完畢
03:21:31,236 03:21:40,458 請召集委員、湯委員會稱補充說明沒有補充說明本案今審查會決議不須在交友黨的協商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沒有異議那本案今依審查會意見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刑事訴訟法施行法請先讀徵定第7條之18
03:21:57,697 03:22:24,174 第7條之18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為刑事訴訟法第294條定向第二項及第295條至第298條停止繼續審判或不回繼續審判申請之裁定者人身用刑事訴訟法第404條定向本文規定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全案經過二讀
03:22:25,102 03:22:26,686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會沒有異議沒有異議那選前讀經過二讀出條文
03:22:33,103 03:23:02,234 第7條之18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為刑事訴訟法第294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295條至第298條停止繼續審判或駁回繼續審判申請者裁定者人事用刑事訴訟法第404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委員會有沒有文字修正沒有那我們就作成結議
03:23:03,719 03:23:22,921 決議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7條之18條文修正通過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4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先讀審查報告
03:23:23,973 03:23:41,648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2年5月22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案由劉兆景、袁建國擔任主席出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質問司法院及相關機關應邀指派代表列寫說明及答覆委員詢問與會員予聽取報告並詢答完畢後審略大體討論進行主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均
03:23:46,292 03:24:11,027 原經決議審查完畢,理據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本案需交由黨團協商,議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員建國出席說明宣讀完畢好,請召集委員劉委員建國補充說明好,沒有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另外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經第7會期第13次會議決定
03:24:13,703 03:24:41,901 近乎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言會本案現在已經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時地點紅樓302會議室協商主題一、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二、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7條之15條文草案
03:24:43,070 03:24:51,240 寫上結論一、刑事訴訟法不修正草案一、增訂第160條之一、第198條之三、第198條之四及第206條之二均不予增訂二、
03:24:59,690 03:25:23,069 第198條及徵定第198條之二均照司法院行政院提案通過三、徵定第198條之一、第208條及徵定第211條之一均照協商內容通過如覆建議四、第206條照司法院行政院提案之假案司法院版通過
03:25:23,942 03:25:51,552 五、其餘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二、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徵定第7條之15條文查案徵定第7條之15照協商內容通過並將條次修正為第7條之19如附件二協商主持人湯惠珍、協商代表柯建銘、劉世芳、莊瑞雄、鄭明忠、謝衣鳳、李德維、邱承遠、賴香菱、張其路、邱顯智宣讀完畢
03:25:58,902 03:26:12,733 好 請問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沒有異議好 沒有異議沒有異議 本案直條討論時 進一協商結論處理懸殊視訟法第160條之一不予增訂第166條之一第166條之二第166條之六第166條之七第167條第167條之一
03:26:27,961 03:26:30,363 第160條之二、第168條、第168條之一、第169條、第170條均維持現行條文請宣讀第198條
03:26:44,414 03:27:03,113 第198條規定人由審判長、說明法官或偵查官就下列之人、選任藝人或熟人從之一、因學士技術經驗、訓練或教育而就鑑定事項具有專業能力者二、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
03:27:04,154 03:27:29,952 經理人就本案相關專業意見或資料之準備或提出應揭露下列資訊一、與被告、次數人、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有無分工或合作關係二、有無受錢款之人金錢報酬或資助及其金額或價值三、前項以外其他提供金錢報酬或資助者之身份及其金額或價值宣讀完畢
03:27:31,587 03:27:36,395 照施法院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請先讀增訂第198條之一
03:27:40,953 03:28:06,067 第198條之一被告辯護人即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於偵查中得請求鑑定並得請求檢察官選任前條第一項之人為鑑定第163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及第四項前段規定於前項請求准用之當事人與審判中得向法院申請選任前條第一項之人為鑑定宣讀完畢
03:28:10,387 03:28:32,720 好 可以了 先讀好了 照協商條文通過 請先讀增訂第198條之二第198條之二 檢察官於偵查中選任鑑定人前等與被告及其辯護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審判長受命訪官於審判中選任鑑定人前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助人得陳述意見 宣讀完畢
03:28:33,806 03:28:36,772 照蘇海縣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198條之3、第198條之4均不予增訂請先讀第206條
03:28:46,994 03:29:05,510 第206條建立之經過及其結果應命建立人以言辭或書面報告建立人有數人職得使其共同報告職但意見不同者應使其個別報告第一項之言辭或書面報告應包括以下事項一、建立人之專業能力有助於事實認定
03:29:06,411 03:29:24,434 二、鑑定信以足夠真實實或資料為基礎三、鑑定信以可靠之原理及方法做成四、監管之原理及方法、信以可靠方式適用於鑑定事項以書面報告者與審判中應時實施鑑定之人、道庭以言辭說明
03:29:25,695 03:29:47,425 但今當事人民是同意書面報告得為證據者不在此限請向書面報告如今實施鑑定之人於審判中以言辭陳述該書面報告之作者為真正者得為證據宣讀完畢照司法院行政院提案假案
03:29:48,490 03:30:10,252 施法院版條文通過第206條之二不予證定請先讀第208條第208條法院或檢察官得主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除本條另有規定外只用第203條之第206條之一之規定
03:30:12,834 03:30:33,622 其均以言辭報告或說明時﹐得命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為之前項執行﹐其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應由第198條第一項之人重置﹐並準用第202條之規定﹐及英語書面報告具名﹐第一項之書面報告有下列執行之一者得為證據一、當事人明示同意
03:30:34,122 03:30:54,964 二、依法令具有職長鑑定、鑑識或檢驗等業務之機關所實施之鑑定三、經營主管機關認證之機構或團體所實施之鑑定當事人與審判中得向法院申請主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並準用第198條第二強制規定
03:30:57,306 03:31:24,171 當事人與審判中等委任、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為簽訂或審查他人之鑑定並準用第一項之第三項及第198條第二項之規定其項情形當事人得應鑑定之必要向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申請將關於鑑定之物交付受委任之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並準用第163條至第163條之二之規定
03:31:26,912 03:31:53,372 因第5項委任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所生之費用由委任之人負擔第163條、第1項、第166條之第167條之7、第202條之規定於第1項、第4項及第5項由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為言辭包括或說明之、情形轉用之宣讀完畢照學商條文通過請宣讀增訂第211條之1
03:31:56,707 03:32:24,961 第211條之一法院任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代理人、庇護人或輔助人之申請就案件之專業法律問題選任專家學者以書面或與審判情日到場陳述其法律上意見前項意見於辯論中結前應告知當事人及庇護人始未辯論本節之規定除第202條外與前二項之情形准用之宣讀完畢
03:32:25,956 03:32:50,749 照學商條文通過委員江永昌等提案第三節之一結名第211條之一至第211條之八均不予增訂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沒有異議好 沒有異議請先讀經過二讀這條文
03:32:52,796 03:33:08,976 第198條 鑑定人由審判長、說明法官或檢察官就下列之人選任一人或數人從之一、因學識、技術、經驗、訓練或教育而就鑑定事項具有專業能力者
03:33:09,697 03:33:32,544 二、經政府機關委任永鑒定職務者鑒定人就本案相關專業意見或資料之準備或提出應揭露效力資訊一、與被告、自訴人、代理人、辯護人、輔助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有無分工或合作關係二、有無受償款之人金錢報酬或資助及其金額或價值
03:33:33,486 03:33:40,066 前項以外其他提供金錢報酬或資助者之身份及其金額或價值
03:33:42,878 03:34:07,926 第198條之一,被告辯護人即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於偵查中得請求鑑定並得請求檢察官選任檢調第一項之人為鑑定第163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項及第四項前段規定於前項請求准用之當事人與審判中得向法院申請選任檢調第一項之人為鑑定
03:34:12,847 03:34:28,692 第198條之二檢察官於審查中選任鑑定人權等與被告及其辯護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審判長受命法官於審判中選任鑑定人權當事人代理人、庇護人或輔佐人得陳述意見
03:34:30,765 03:34:57,108 第206條 鑑定之經過及其結果應命鑑定人以言辭或書面報告鑑定人有數人時得使其共同報告之但意見不同者應使其個別報告第一項之言辭或書面報告應包括以下事項一、鑑定人之專業能力有助於事實認定二、鑑定竟已足夠知事實或資料為基礎
03:34:57,868 03:35:12,436 三、鑑定現已可靠之原理及方法作成四、監管之原理及方法現已可靠方式適用於鑑定事項以書面報告者與審判中應時實施鑑定之人到庭以言辭說明
03:35:14,177 03:35:28,465 但經當事人民是同意書面報告得為證據者不在此限請向書面報告如今實施鑑定之人於審判中以言辭陳述該書面報告之作曾為真正者得為證據
03:35:33,675 03:35:44,709 法院或檢察官得主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除本條另有規定外,全用第203條至第206條之一之規定
03:35:47,973 03:36:02,179 其須以言辭報告或說明時得命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為之其項進行其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應由第198條第一項之人重置並轉用第202條之規定即應於書面報告具名
03:36:06,121 03:36:19,074 第一項之書面報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等為證據一、當事人明示同意二、依法令具有准掌鑑定、簽證或檢驗等業務之機關所實施之鑑定三、經主委機關認證之機構或團體所實施之鑑定
03:36:24,960 03:36:49,717 當事人與審判中得向法院申請主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並轉用第198條第二項之規定當事人與審判中得委任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為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並轉用第一項之第三項及第198條第二項之規定
03:36:52,859 03:37:04,274 其項進行當事人得應鑑定之必要向審判長或收名法官申請將關於鑑定之物交付受委任之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機構或團體並準用第163條之第163條之二之規定
03:37:10,461 03:37:21,804 因第5項委任鑑定或審查他人之鑑定所生之費用由委任之人負擔第163條、第1項第166條至第167條之期第202條之規定於第1項、第4項及第5項由實施鑑定或審查之人為言辭報告或說明之、情形準用之
03:37:36,909 03:38:05,618 第211條 法院任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助人之申請就案件之專業法律問題決任專家學者以書面或與審判其日到場陳述其法律上意見前項意見於辯論終結前應告之當事人及辯護人始未辯論本節之規定除第202條外於前二項之進行轉用之
03:38:07,719 03:38:20,566 宣讀完畢宣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沒有文則修正沒有沒有決議《刑事訴訟法》增訂第198條之一第198條之二及第211條之一條文並將第198條、第206條及第208條條文修正通過
03:38:41,387 03:38:49,000 編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我們就請邱委員選自發言
03:39:02,352 03:39:22,217 院長、各位同仁本次修法是鑑定制度的重大改革那過去刑事訴訟法讓鑑定人沒有到庭的義務更不需要具名不僅讓被告沒有結論的機會更容易造成錯辦、冤枉的這個情況
03:39:23,217 03:39:43,672 那對於鑑定的結論這個提出意義的重要性其實更凸顯了現行刑事輸送法在人權保障上面的不足那這次時代力量黨團與各團體來努力提出了我們的版本來推動這一次的修法
03:39:44,252 03:40:07,178 在與司法院、法務部積極的溝通協調下各方的意見都獲得了重視也順利的達成了共識一起實現這一次刑事訴訟法的重大改革也謝謝大家的共同努力那這一次的修法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包含失選鑑定制度的創設
03:40:08,658 03:40:33,104 第二科語製作鑑定報告者有道庭及具名的義務這兩個重要的改變不僅促進了武器平等原則更是對被告防禦權保障的一大進步我們期待透過制度的文明化可以降低誤判的機率提升人權的保障也希望
03:40:33,644 03:40:56,839 我們我國形式訴訟制度的這樣的持續的改變之下能夠讓這個我們的人權能夠更加的進步以上謝謝邱委員報告委員會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5案
03:40:57,449 03:41:04,921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徵定第7條之15條文草案請先讀審查報告
03:41:06,209 03:41:35,712 本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於112年5月22日召開全英委員會議審查本案由劉兆景委員建國擔任主席並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機關指派代表列行說明及等後援詢問與後援於聽取報告並詢談完畢後審略到底討論進行主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畢原清決議審查完畢領去審查報告提醒委員會公決本案須交由黨團先生用會討論時由劉兆景委員建國出席說明
03:41:36,212 03:41:49,461 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劉委員、建國補充說明沒有補充說明本案今審查會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報告宴會本案現在已經完成協商請先讀協商結論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一時地點紅樓302會議室
03:42:08,842 03:42:37,118 協商主題行事訴訟法、施行法徵定第7條之15條文草案協商結論徵定第7條之15照協商內容通過並將條次修正為第7條之19如復見二協商主持人湯惠珍、協商代表柯建平、劉世芳、莊瑞雄、曾明中、謝衣鳳、李德維、邱承遠、賴香林、張其路、邱顯智宣讀完畢
03:42:38,497 03:42:52,886 請問內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沒有意義﹖沒有意義﹖那本案逐條討論的時候竟依協商結論處理行事侍訟法施行法增訂第7條之15依協商結論條次修正為第7條之19請先讀條文
03:43:01,289 03:43:23,997 第7條至19,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通過執行事訴訟法第198條至第198條至2,第206條第三項字公佈日施行,其他條文字公佈後一年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通過執行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細數於各級法院之案件,其以後之訴訟程序。
03:43:24,657 03:43:44,151 因依修正形式訴訟法終結之但修正形式訴訟法施行前依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宣讀完畢照協商條文通過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N會有沒有異議好 沒有異議請先讀經過二讀的條文
03:43:46,872 03:44:08,784 第7條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第198條至第198條之二、第206條第三項字公佈日施行其他條文字公佈後一年施行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細數於各級法院之案件
03:44:09,644 03:44:36,995 請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刑事訴訟法終結之但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也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率不受影響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沒有文字修正好沒有那決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7條之19條文修正通過
03:44:40,711 03:44:46,404 報告委員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12月5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後續討論事項現在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