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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9時44分)我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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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沒有休息,已經在臺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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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但還是要禮貌一下,我要尊重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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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暫行條例,其實也快要到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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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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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其實臺灣的宗教、寺廟很多問題是由來已久的,他們現在遇到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們很難提出認定不動產為宗教團體實質所有的證明文件,這個時間很久了,也是歷史的共業。我們有沒有想要再給它延長一些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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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非常謝謝張委員的關心,其實我前兩天有拜訪中國佛教會跟大高雄的佛教會,所有在佛教界的長老或長老尼也提到這樣的狀況,原則上我支持可以延長,因為地方政府在輔導這些宗教團體,不管是有自然人或者是非自然人的部分,確實我們的出家眾比較不瞭解俗事裡面的這些規則,我們願意多多來支持,我想這樣子,因為本來宗教就是維持我們社會治安,讓人民可以寬心的地方,他們為了這樣的法律,已經時間到了,不能夠再繼續做延長或做一個輔導的話,反而造成他們的困擾,所以我支持用這樣延長的方向,但是延長多久的時間,是不是讓我們內部有作業的時間以後,再跟各位委員來做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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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部長,我也不贊成無限期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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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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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你讓它無限期延長,它就沒有壓力,不趕快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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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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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們是希望問題及早解決,其實這個問題在臺灣,每個宗教、宗派都遇到,我跟你講,很多教會在原住民的地方,其實可能一百年前就提供給他們了,現在又有很多產權的問題,你也不可能就把它拆掉,也不可能啊!對不對?各個宗教都有。道教以前很多還登記神明的名字等等什麼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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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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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很難處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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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所以產生它未來遺產分配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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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所以我會建議可以適度地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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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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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另外,在我們臺灣的宗教寺廟有很多問題都是關於土地,不是只有這個,有一些寺廟是我們很多法令還沒有實施之前就已經在那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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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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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們這一個部分、這一題,還有一個是有些寺廟是有國有地,但國有地現在不出售、不讓售,問題也沒辦法解決,這個宗教、這個廟已經既有存在了,我們應該去協調國有財產署,這個廟如果是財團法人或什麼,以後這個絕對不會變成私人財產的情況之下,國有財產署的土地在那邊,也是不能利用啊!不如就把土地讓售給它,或是長期租給它,可能租個100年、50年,這樣可以解決很多寺廟的問題,我不知道部長的看法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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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非常謝謝張委員對宗教團體他們的需求瞭解得非常地深切,其實我也碰到有人告訴我,有一些已經列入古蹟,長達400年,400年前恐怕還沒有國有財產署,400年前我們的行政區劃也不是這個樣子。我所要推動的部分就是如果他能夠證明,譬如我們取得空照圖,在100年前或是50年前它已經在那個地方,它要現地當成是宗教團或宗教場所來使用,而不是營利,其實在我們的立場上,我們可以來協助它。至於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的規定,現在的土地讓售大概面積會很小,還有如果要租的話,大概是9年為主,很多人會覺得租9年以後,我要再9年、再9年,這樣對不對?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再跟財政部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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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第一個因為宗教團體不是營利組織,不是買進來以後要蓋高樓大廈、要蓋民宿,要蓋非常好的,可以營利的部分,它只是一個宗教,在傳達一個正派,讓社會的民心可以撫慰的地方,所以我們先能夠保存,讓這個宗廟自己本身可以存在那個地方,不受其他的影響,至於它能不能取得國有財產地,還要看他們所在的範圍,第一個,我們一定要有共識,他們一定要避開土地所使用的敏感地帶,如果它有安全疑慮,恐怕站在我們官方的立場,不敢去同意這件事。但是如果沒有安全疑慮,我想在高山上很多寺廟大概會有類似土石流或是地震等等影響以外,我們用其他的行政手段,我們來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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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問題,不管是幾百年前的寺廟,或是幾十年的寺廟,我覺得我們都要去把它解決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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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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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只有一個啦,他如果買了這塊土地或長租這塊土地,就不能另作他用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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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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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永遠就只能當宗教寺廟,我覺得只有這樣子就可以解決很多寺廟的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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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我瞭解你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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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來處理就好了嘛,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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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但是因為我剛剛有提到,國有財產署不在內政部,我們會跟它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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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我覺得我們要主動去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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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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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由你內政部出來協調,他們也才敢做,然後可以解決,不然一個、一個寺廟,我覺得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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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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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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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好,我會朝著這方面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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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麻煩部長,你可以幫很多神明解決祂的問題,你會有很大的福田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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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沒有、沒有,我們服務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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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所有的神明都會保佑你,連基督教的天主啊、上帝啊什麼的,所有都會保護你啦!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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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有一些時間問題,我想順便請警政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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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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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你知不知道現在有一種新興的,還沒有列入毒品的叫做「依托咪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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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知道,這個是一個麻醉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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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我們現在查獲這個東西都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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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現在只要查獲的話,目前是用行政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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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這個問題你知不知道現在在我們這個社會上,問題很嚴重?很多年輕人就在抽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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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所以我們會把這個狀況提到毒防中心來做一個處理,未來如果是在網路上廣告販售的,是用藥事法來處罰,如果是製造的,可以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供應販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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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我跟你講,時間的關係,這個啊,年輕人流行說這叫喪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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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就是喪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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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喪屍,就是屍體的屍。我跟你講,這個非常嚴重,我認為署長你剛上任,你應該把這個列為重點,趕快把它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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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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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然後同樣的問題,我們內政部應該主動跟衛福部跟什麼去聯繫,這個你把它當成藥事法去處理,我覺得不對。這個就是毒品,尤其是販售什麼的,我們應該把它積極納入,然後積極地去抓啊!我跟你講,一個新興毒品的產生,你不馬上把它鏟除的話,以後就會越來越多,然後等它變成一個很大的、龐大的事業鏈之後,它養了越多人你就越難處理,我覺得這個應該馬上積極處理啊!誰在賣,我看你們都可以查得出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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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是,我覺得這些新興毒品如在第一時間就能夠把它納入毒品來做管理,會比較能夠在第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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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多久時間可以處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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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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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多久時間可以處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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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6月7號就會來開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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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主席,給我30秒,這個問題很嚴重,多久時間可以處理好?我不是問你什麼時候要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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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把它納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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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有兩個,第一個納入毒品管理,第二個你們要積極有效地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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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會積極來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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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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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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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所以你剛剛是說6月7號會納入毒品,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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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毒審會會把它納入討論,是不是把它納入作為新興毒品的一個範圍,以後把它納入法律來做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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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跨部會要來做啦,如果你6月7號提出來,跨部會積極做,我認為3個月內就可以把它列入毒品,以後就可以依法去處理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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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我們還沒納入之前,還是會積極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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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很嚴重,很多學生都在抽這個,我非常、非常地在乎這個問題,你們要把它當成一個很重要的事情來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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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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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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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榮興: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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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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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跟提醒,謝謝署長、謝謝部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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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我們請王美惠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