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153
莊瑞雄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莊委員瑞雄:(22時6分)在場我們所有站出來的臺灣人民,各位好朋友。我們發現國民黨增訂藐視國會罪章,國民黨算聰明啊!因為他知道站出來的民眾,這個民意他得罪不起,我們到今天晚上剛通過的第二十五條反質詢的部分,處以人民罰鍰通過了,但是刑責的部分國民黨撤案了,為什麼他要撤案?因為他也知道基於法治國原則、基於法律的正當程序,過程要件必須要去明確,他嚇到了,他知道他沒讀書啦!他知道他沒衛生還不識字,這個部分撤掉了,但是反質詢的部分第二十五條二十萬以下罰鍰的部分,中華民國立法史上第一次三讀通過,馬上出錯,就是這一條,所有的條文都是處罰新臺幣多少錢、多少錢,就這個條文忘記把新臺幣寫上去,沒有寫新臺幣,照臺灣的法律就要乘以三,國民黨通過這個法律,把他罵一罵,民眾以後不要以為立法院立法委員水準很高,沒有,很糟糕,三讀通過馬上就出錯。 |
1 | 2012年民進黨在野的時候,我們提出國會改革的法案,2016年民進黨執政,我們也提出國會改革的法案,這一次的國會改革,民進黨也沒有缺席,國民黨顯然不知道站出來的民眾是在厭惡、是在反抗國民黨要摧毀我們民主的國會。在委員會裡面,沒有一條討論,剛剛賴士葆委員說民進黨在擴權,我告訴各位,2016年4月9號賴士葆說除非把監察院修掉,否則調查官員跟調查人民都是立法院在擴權,這是賴士葆在2016年4月9號講的,2016年3月1號林德福委員、林德福書記長說立法委員的權限不能無限擴大,就算人民有犯法,也是司法檢調處理,輪不到你立委啦!這是國民黨的林德福委員跟賴士葆委員在2016年講的,所以我們要告訴國人同胞,哪怕國民黨在擴權,我們還有憲法法庭。 |
2 | 各位,國民黨很可惡,你到法院去當證人,如果不去,了不起是拘提,最重是罰三萬耶!新臺幣三萬!到立法院,最少罰十萬,一次沒來再十萬!沒來再十萬!這種國會,不用尊敬,只要國民黨委員走出去,吐他口水啦! |
3 |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的發言。 |
4 |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62 |
---|---|
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page_start | 81 |
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347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