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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Text
0 柯委員建銘:(21時12分)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剛才三讀後的發言,我發現國民黨在胡言亂語,說國會改革他們做到了;他講錯了,是國會反改革他們做到了,毀憲亂政他們做到了。最離譜的是,傅崐萁剛才還在這個地方大放厥詞地說他要救臺灣,我看他是要解放臺灣吧!說的話都是謊言連篇、顛倒是非,什麼陽光照進了立法院,陽光應該照進你們黑暗、邪惡的心靈才對。所有都亂講一通,什麼不要把習近平當作是我們的背後靈,習近平才是你們的背後靈,習近平還占領了你們的心靈。所以這一刻我們看到最荒謬的話,全部是顛倒是非,所有國民黨每一個立委都毫無道德價值底線,整個臺灣的價值體系完全破壞,這就是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1 尤其每一個人言必柯建銘,柯建銘在這裡回答你們所有的問題,什麼1993年的時候,沒有錯!民進黨曾經提過立法院聽證調查法,那是31年前的事情,為什麼還要提31年的事情?而且提了以後,最後付委沒有審查,已經屆期10屆也都不連續了,你們今天還拿這個出來說。
2 各位,作為一個民主老兵,我要在這裡告訴各位一些事實,臺灣民主是多少的犧牲奉獻才贏得國會全面改選,1990年大法官釋字第261號,所以隔一年我們馬上提出釋憲,就是大法官釋字第325號,監察院是不是國會,我們為什麼要把監察權拿到國會來,讓五權變三權,所以我們提出釋憲,結果釋憲出來的結果是,監察院有調查權,立法案有調閱權,而我們已經提出有關於立法院的聽證調查權變成了違憲,所以這個案子就沒有審,這是一個脈絡,不要拿過去民進黨30年前已經是一個進步、要衝撞憲政改革的法案來這裡說嘴。所以國民黨,請你不要再顛倒是非、亂講一通,好不好?
3 主席:謝謝柯建銘委員的發言。
4 接下來請登記第2號陳俊宇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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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5
speakers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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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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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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