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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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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楊委員瓊瓔:(20時30分)敬愛的韓院長、議事組人員辛苦了。各位同仁,楊瓊瓔發言,特別是辛苦的媒體朋友、全國的民眾。有人說,國會強化調查權已等了30年,30年前黨外人士民進黨開始推動國會改革,2016年國會改革是前總統蔡英文小姐的重要政見,承諾強化國會的聽證權與調查權。國會改革法案在這一次裡頭,執政黨全力地文攻武嚇,甚至禁錮我們的國會院長,威嚇我們的議事組人員,搶奪我們秘書長的資料,創下了世界的笑話。但是我在這邊仍舊要謝謝民進黨、國民黨以及民眾黨,大家合力正式三讀通過,這是歷史、民主的進步,因為國會是全民的,未來不管是誰來執政,人民有絕對的權力公開、透明、監督,我們不願意再有官員對代議士說:「你在那邊叫什麼叫!」這是我們臺灣的民主嗎? |
1 | 因此今天非常地重要,不管是查弊案,不管是雞蛋、光電等等的弊案,透過這樣的一個機制,讓我們能夠還權於民、陽光國會、國會改革,這就是我們大家努力的,所以我們希望不要再造謠,不要再造謠,臺灣需要一個真正的民主!我在這邊要特別再一次地謝謝韓院長的包容,能夠讓我們的國會三法正式三讀通過! |
2 |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的發言。 |
3 | 接下來請登記第64號賴士葆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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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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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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