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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正鈐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Text
0 鄭委員正鈐:(20時11分)主席,我們在場所有的立委同仁,還有所有關心國會改革的國人朋友們,大家好。今天是我們反黑箱、撐民主的改革,終於通過了,更精確一點來講的時候是反行政黑箱、撐臺灣民主的改革終於往前進一大步,為了要打開行政的黑箱,所以我們需要調查權,需要聽證權,為了要撐臺灣的民主,能夠有更健康的發展,所以我們需要訂定藐視國會的規範。
1 我在第10屆進立法院的時候,我們在衛環委員會好不容易成立了疫苗採購調閱小組,打了大概3次、衝突了3次,可是我們調出來的資料是塗黑的資料。然後在總質詢的時候,前行政院長罵鄭麗文不要臉,然後對我們賴士葆委員拍桌子說要比大聲我不會輸你,說蔣萬安叫什麼叫,然後我質詢的時候,他講了7、8次說我吵死了,這是我第10屆的經驗。第11屆第1個會期,就是我們現在在進行的當中,好不容易在交通委員會成立了鏡電視調閱小組,NCC的主委他技術性的杯葛,不願意提供資料。然後我們的前外交部長嗆徐巧芯徐委員,說你趕快去告我藐視國會罪,一連講7、8次,這就是我們現在的現狀。
2 所以我們今天能夠透過這樣子國會改革的狀態,事實上我相信在場所有的委員都希望臺灣好,都希望我們的民主更親民,我們希望透過這次的改革,能夠讓雞蛋、能夠讓光電、能夠讓疫苗、讓快篩清清楚楚地揭露在國人面前,能夠凝聚社會的共識,讓我們不同陣營的人提高信任基礎,讓臺灣能夠繼續往前進。以上,謝謝。
3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的發言。
4 接下來請登記第57號林思銘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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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5
speakers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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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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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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