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113
何欣純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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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何委員欣純:(18時41分)各位大家好,我想在場外超過1萬名的年輕學子以及所有的青鳥們現在的心情跟我一樣,非常心痛,非常痛心,身為立法委員的我們在這個最高民意機關的國會殿堂,我們本來應該是要作為一個民主的示範,我們要告訴我們的孩子什麼叫做民主,我們要告訴我們的年輕人,臺灣最寶貴的就是民主,我們最引以為傲的就是民主,但是很可惜,也真的很痛心。我再講一次,我們在這一次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裡面,真正是在擴權,真正是在讓所有的人民看清楚,原來我們的立法院裡面有那麼多的委員假民主之名、打民主、反民主,沒有充分的討論,我們可以說它是民主嗎?沒有理性的溝通,連協商都沒有辦法,我們能叫它是民主嗎?結果這樣的一部國會改革法案,隨隨便便,大家可以看到最後三讀的條文東湊西湊,三不像、四不像,搞到最後三讀文字的修正,竟然提出修正的人叫做傅崐萁、叫做洪孟楷,連他們都搞不懂三讀只能做標點符號及錯字的修正,連這個都不懂,你能相信他們提出來的國會改革法案真的叫做國會改革嗎?不!叫做國會擴權,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所以這不是改革,這是擴權,所以這不是民主,這個叫做極權。 |
1 |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發言。 |
2 | 接下來請登記第38號翁曉玲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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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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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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