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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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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陳委員秀寳:(18時22分)主席、各位同仁、場外守護臺灣民主的各位好朋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今天三讀通過,但是呈現給人民的感受是國會吞噬了民主,國民黨與民眾黨正企圖模仿共產黨用極權的手段攻占領臺灣。條文的修正說明應該是提出草案的時候就應該說明清楚,但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一句「立法完成後會跟人民好好說明」,就已經明白告訴我們,這一個修法根本是缺乏正當性,而國民黨與民眾黨委員以多數暴力的演出,也嚴重地違反民主法治的精神,更扭曲了國會改革的原意。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殺死了臺灣的民主,沒有討論、沒有審查、沒有協商、沒有與專家學者交流意見,立委職權無所不能地無限擴張,法案的內容牴觸了憲政上的規範還有五權分立的原則,都是這次國會改革法案嚴重的問題。 |
1 | 今年1月大選後,臺灣呈現雙少數的政治新局面,在三黨不過半、朝小野大的情勢下,臺灣正面臨了行政與立法的僵局,政黨間談判與妥協的失敗,泛政治化與政黨化使政府動彈不得,我相信國會要改革是全民的共識,但是會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是更適合、更符合憲法的立法模式,尤其在社會爭議如此大的現在,此時更應該要溝通、審視,達成一個和解、共好的臺灣,才能發揮政府應有的功效。 |
2 | 國民黨,你們不要喊我們是輸不起,整個法案修正的過程黑箱不透明、作票、不公正,我們一直都在堅持著,而你們在三讀中還企圖要偷渡!民進黨沒有輸不起,我們一直在守護民主的這一方。我也要告訴國眾兩黨的委員臺灣人民的心聲:民主不能輸,臺灣不能輸,我們會一直堅持守護民主、守護臺灣! |
3 |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的發言。 |
4 | 接下來請登記第31號林淑芬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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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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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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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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