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083

莊瑞雄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Text
0 莊委員瑞雄:(17時22分)各位場外所有的同胞、在場所有的媒體朋友,今天大家共同見證了立法院最黑暗的一天!我相信大家很清楚地看到,整部國會擴權法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們沒有審過一條,大家更看到整部法令到了院會以後,我們沒有看到中國國民黨跟台灣民眾黨跟我們有過一條的討論。各位臺灣同胞,中國國民黨或者台灣民眾黨這些國會議員也是背負著民意來到立法院,但是你們很清楚地看到,你沒有看到中國國民黨跟台灣民眾黨所提出來這一部國會擴權的法律在立法院、在院會裡面有過一條的討論!所有的議案大家看到了,國民黨提出來每一條都是停止討論!這樣的一個擴權,臺灣人很清楚;這樣的一個擴權,大家共同見證!我們一定要把它記起來,這個叫做什麼?這個叫做惡奴欺主!就這麼簡單!
1 任何臺灣人不管走到任何地方,哪怕是檢察官、哪怕是法官,你走到法院去,有人要你作證、有人傳訊你、說你是被告,你可以光明正大跟他講說,我要行使緘默權,我不想違背我的意志來做任何的陳述,大大方方地你可以拒絕,但是你面對國、眾兩黨今天聯手通過的這一部法律,這種輾壓式的通過,輾壓人民!他叫你來,你不得不來。大家很清楚,16歲以下的臺灣國民,連法官都不能要他拒絕作證;連有精神障礙或者智能障礙的,你也不能叫他拒絕作證。但立法院就是可以、立法院就是無所不能的怪獸!臺灣人民,我們記住今天的立法院!我們痛擊立法院,藐視我們的國會!
2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8號林楚茵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62
meet_id 院會-11-1-15
speakers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page_start 81
meetingDate ["2024-05-28"]
gazette_id 1134701
agenda_lcidc_ids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347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