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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Text
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3時1分)主席、各位立院同仁。這個時候我們有4位立法委員人在日內瓦,13小時以前,中國成功阻撓,臺灣以觀察員身分進入WHA的提案再度被否決。各位,8年了,連續8年了,難道我們不該同仇敵愾嗎?今天早上我們大家在這裡輪番發言,針對這些藍白合議、藍白為奸的,這一些早已被沒收或者是被吃豆腐的條文,我在這裡發言,我感到非常的難過與遺憾。
1 這兩週以來,4次的院會,我們針對這個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實則為國會擴權的法案,我們不斷聲嘶力竭高喊退回重審,國內已經有超過100位的法律學者專家連署,高喊退回重審,有十多萬的青鳥們走上街頭,不斷地高喊退回重審。各位,我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藍白會願意無視於臺灣民意的取向、社會的輿論,這實在是違背我們的政治常理。今天在外面上街頭的這些人是可以動員的嗎?他們有八成以上是年輕人,他們是1987年解嚴之後,在自由民主之下長大的孩子們,他們不是不知道今天這不是單純的藍、白、綠對決,他們知道這是我們國家的危機,這些人是真愛國啊!
2 臺灣是我們大家的母親,不論先來後到,我們的母親從不拒絕任何一顆種子,努力的養大我們每一個人。我們今天在這裡,不信公理喚不回,我們的青鳥進擊,生生不息!當我們已經不行的時候,他們要用公民的力量推倒黑牆,懸崖勒馬,回頭是岸,退回重審!
3 (退回重審!)
4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退回重審!
5 (退回重審!)
6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退回重審!
7 (退回重審!)
8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的發言。
9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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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5
speakers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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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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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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