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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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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淑芬:(11時3分)各位,中共現在正壓迫著臺灣的藝人要集體表態「反臺獨,支持中國統一」,而且持續透過觀光、農業來威脅、利誘臺灣,以商為政,以經促統,以武力恫嚇是中共一貫對臺灣的手法。在這種時刻,臺灣的民主正面臨著內外夾擊,外有中共虎視眈眈,內有國民黨和民眾黨在這裡扯臺灣民主的後腿。此時此刻,我們立法院本來應該要團結一致對外,抵抗中共的文攻武嚇,而不是在這裡製造分裂、隨之唱和,強硬三讀國會擴權法案。 |
1 | 如果國民黨和民眾黨假借國會改革之名,卻以黑箱反民主的手段,不修憲、不討論,直接擴權,直接破壞憲政體制和架構,摧毀臺灣的民主和人權,你們跟共產黨裡應外合,你們在內癱瘓臺灣的民主,中共在外武力威脅臺灣,就像中研院學者吳叡人所說的,今天的國會危機在於把臺灣內外交迫的困境推到了懸崖邊緣。這一次的藍白國會亂政,實質上是國民黨、民眾黨利用立法權聯合發動的一次政變,但臺灣人絕不會屈服、絕不低頭,站出來的臺灣人越來越多,不畏風雨,上班請假、上課請假,搭火車、開車、搭高鐵來到立法院外面,對國民黨和民眾黨大聲的講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如果你們沒有聽到,我再替外面的民眾大聲講一次:「退回重審!沒有討論,沒有民主!」不論你們如何的橫行霸道,如何跟中共裡應外合,我們一定會奮戰到底,絕不屈服,永不屈服,誓死捍衛臺灣的民主與自由。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
2 | (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
3 | 林委員淑芬:退回重審! |
4 | (退回重審!) |
5 | 林委員淑芬:退回重審! |
6 | (退回重審!) |
7 |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的發言。 |
8 |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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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page_start | 81 |
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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