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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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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劉委員建國:(9時29分)主席、院會各位同仁,還有全國關心我們現在國會正在發生不幸事件的所有臺灣人民。這一個是我路過撿到的──逼良圍昌、侮昌起義、0528!為什麼會有這一塊?我相信從上個禮拜一直到現在,4次的院會,從幾千人到3萬人,一直到10萬人,路見不平,氣死多多臺灣人。剛剛又特別提到再生醫療雙法,我不曉得今天早上國民黨的委員拿著黑色的布條,到底是拿拂塵在催魂,還是拿幢幡在招魂?他們心目中還有臺灣人的靈魂嗎?你知道4次的院會我們在這邊內耗、4次的院會我們再這樣下去,臺灣人民會對臺灣的國會失去信心。22個縣市議會會對我們臺灣最高的立法機構起而效之,當我們這麼樣的擴權,當中央的立法機關在立法院,地方的立法機關在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甚至於鄉鎮市民代表會,他們都有議決法規、規約、規章,他們定的也都是法律。要讓臺灣如此亂到這個程度,配合中共讓臺灣永無安寧之日嗎?要讓苦苦等候再生醫療雙法通過的這些臺灣人民,得不到緊急的醫療救治嗎?你們還有臺灣的靈魂嗎?我只有奉勸各位回頭是岸、懸崖勒馬,好心耶,拜託一下!你們定的法律擴權到這個程度,但對相對關係的人毫無相關的拒絕證言權、不證己罪的權利,我們要比照德國,我們要比照美國都可以,但是我們不要做半套的,我們不要一而再、再而三攻擊民進黨在很久以前就有提出這個案子。但是各位可想而知,民進黨有足足兩屆都是絕對的多數,我們在絕對的多數裡面,總共有16次的會期,民進黨並沒有把以前的法案拿出來審查通過,所以你們這樣的批判,絕對毫無道理,也傷了自己,也讓臺灣可以前進的腳步持續延宕,所以希望你們的魂魄趕快回來。你們都跟我們一樣,大家都是臺灣人。 |
1 | 拜託各位,退回重審! |
2 | (退回重審!) |
3 | 劉委員建國: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
4 | (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
5 | 主席:謝謝!謝謝劉建國委員的發言。 |
6 |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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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5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秀芳","吳思瑤","王鴻薇","劉建國","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林岱樺","林淑芬","范雲","王美惠","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徐富癸","張宏陸","莊瑞雄","陳秀寳","陳瑩","鍾佳濱","柯建銘","李坤城","陳亭妃","吳秉叡","林楚茵","林俊憲","沈發惠","郭昱晴","王世堅","陳培瑜","沈伯洋","郭國文","陳素月","羅美玲","林宜瑾","李柏毅","張雅琳","蘇巧慧","黃捷","蔡易餘","楊曜","陳俊宇","蔡其昌","何欣純","翁曉玲","洪孟楷","廖偉翔","柯志恩","廖先翔","牛煦庭","賴瑞隆","張嘉郡","馬文君","李彥秀","游顥","王定宇","洪申翰","賴惠員","吳宗憲","鄭正鈐","林思銘","吳沛憶","許智傑","賴士葆","陳冠廷","羅智強","張啓楷","徐欣瑩","羅廷瑋","邱志偉","蘇清泉","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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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5-28"] |
gazette_id | 113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701_00004","1134701_00005","1134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二、第 五十條之一、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五十三條之三、第九章之一章名、第五十九條 之一至第五十九條之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第十 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四、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八章章名、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 四十七條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 完成三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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