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李委員坤城:(12時22分)謝謝昆澤召委,請黃部長。 |
1 |
主席:請部長。 |
2 |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3 |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第一次碰面,辛苦了,質詢到中午。部長上任之前接受滿多媒體的詢問,我覺得這是滿好的,跟媒體溝通,你提到有三支箭,第一支箭打詐,第二支箭數位韌性,第三支箭數位經濟。我看今天很多同仁都聚焦在打詐這方面,打詐專法也送到立法院了,打詐專法裡面有部分條文跟數發部相關,我認為數發部在討論之前應該有跟各個網路平臺溝通過,現在已經送到立法院的版本,它們的看法如何?有跟它們後續的協調嗎? |
4 |
黃部長彥男:有,次長上個禮拜才跟它們開過會,請他補充說明。 |
5 |
李委員坤城:因為我認為專法裡面要求的還滿多的,第一個是落實實名制,它們在臺灣必須要有法律的代表,如果違反我們的規定會有罰鍰,最高可以到2,500萬元,甚至如果不聽的話,還有封網的規定。請教次長,它們對於我們即將推動的打詐專法的看法如何? |
6 |
林次長宜敬:我們在上個禮拜跟幾個主要的跨國網路廣告平臺溝通。 |
7 |
李委員坤城:哪些公司? |
8 |
林次長宜敬:Meta、Google和LINE。它們的態度算是相當配合,但是有幾件事情,第一,它們抱怨它們都是美國或日本的公司,所以它們要遵守當地母國的法律。我們也提醒它們,沒有錯,但是你們這些跨國公司到臺灣來做生意,你們就得遵守臺灣的法律。 |
9 |
李委員坤城:我們的打詐專法有違反它們母國的法令嗎? |
10 |
林次長宜敬:應該是沒有。 |
11 |
李委員坤城:沒有嘛! |
12 |
林次長宜敬:對!所以我們就希望它們配合。另外一件事情是它們抱怨如果要改程式的話,報給母國公司,母國公司的技術團隊做改變的話可能需要18個月等等。 |
13 |
李委員坤城:我認為這都是推託之詞。 |
14 |
林次長宜敬:是。 |
15 |
李委員坤城:實名制的部分,現在Google有採實名制了,是不是?網路廣告的部分,有沒有?投資廣告的部分? |
16 |
呂署長正華:政治廣告的實名制已經在施行了,網路廣告的部分,打詐專法的第三十條就規範要用電子簽章、FIDO或相關的技術做調整。 |
17 |
李委員坤城:投信投顧法其實有要求廣告要採實名制。 |
18 |
呂署長正華:那是之前打詐五法的時候,但是它就介於兩者之間,讓你來投資、加入LINE,因為我們執行一段時間,以後這種我們覺得都應該要放進來,我們也會用實名制。 |
19 |
李委員坤城:Google網路投資廣告已經採實名制了啊! |
20 |
呂署長正華:金管會管的那部分。 |
21 |
李委員坤城:現在你們管的部分,Google、臉書、LINE都沒有? |
22 |
呂署長正華:我們現在用行政指導,因為實名制的法還在修,到時候要拜託委員多給我們指導。 |
23 |
李委員坤城:我們一定會支持,我的意思是說就算我們通過專法,它們還要18個月的時間嗎? |
24 |
呂署長正華:我們次長就會有很多…… |
25 |
李委員坤城:我知道又是什麼喝咖啡,喝咖啡,速度會加快嗎? |
26 |
林次長宜敬:我們有提醒Meta,臉書上面的政治廣告已經要實名制了…… |
27 |
李委員坤城:早就實名制了啊! |
28 |
林次長宜敬:我們認為它們其實不用修改程式,至少不用大幅修改,只要把現有的機制從政治性廣告擴大到投資性廣告,只是把範圍擴大而已。 |
29 |
李委員坤城:所以技術上是可行的,如果專法通過之後,大概要求它們從18個月可以降到多久採實名制? |
30 |
黃部長彥男:如果通過之後,就會要求它們配合,如果不配合,我們當然隨時可以罰它。 |
31 |
李委員坤城:如果這樣的話,應該不用18個月的時間吧! |
32 |
黃部長彥男:對。 |
33 |
李委員坤城:最快要多久? |
34 |
黃部長彥男:我們法通過之後馬上就可以進行,如果它們不配合打詐的話,我們當然就可以隨時開罰,看法什麼時候通過,我們就什麼時候做。 |
35 |
李委員坤城:最後的時間,我再問TikTok,前部長認為TikTok是一個危害的產品,部長的看法呢? |
36 |
黃部長彥男:我也是一樣的看法,這個東西有太多假訊息在上面,我們確實應該處理。 |
37 |
李委員坤城:TikTok應該怎麼管理呢? |
38 |
黃部長彥男:我前面有講過,第一個,打詐專法通過之後,我們要求它落地;不落地的話,我們就看美國,如果它在美國落地的話,我們就把TikTok連到美國的TikTok,就是用美國版的TikTok。 |
39 |
李委員坤城:在臺灣要落地管理嘛!有先跟它們溝通過了嗎? |
40 |
黃部長彥男:這就是我們的法令,到時候它們一定要配合。 |
41 |
李委員坤城:打詐專法通過之後,TikTok也是要落地管理嘛!對不對? |
42 |
黃部長彥男:對,要有法律代表或落地。 |
43 |
李委員坤城:有關假訊息的管理委員會這部分呢?我看你說想成立一個假訊息管理委員會。 |
44 |
黃部長彥男:我們剛才講所謂訊息的真假更專業,例如衛福部就衛福部,農業部就農業部,但是如果有一些訊息的真假還是需要一個委員會來審核,這個我們會來進行,不是一個人或一個部會能夠決定,應該是需要委員會。 |
45 |
李委員坤城:好啦!下次再問,因為時間有限,主席也站起來了,謝謝。 |
46 |
黃部長彥男:謝謝。 |
47 |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發言完畢。 |
48 |
現在請張啓楷委員發言。張啓楷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30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