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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李委員坤城:(12時22分)謝謝昆澤召委,請黃部長。
1 主席:請部長。
2 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3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第一次碰面,辛苦了,質詢到中午。部長上任之前接受滿多媒體的詢問,我覺得這是滿好的,跟媒體溝通,你提到有三支箭,第一支箭打詐,第二支箭數位韌性,第三支箭數位經濟。我看今天很多同仁都聚焦在打詐這方面,打詐專法也送到立法院了,打詐專法裡面有部分條文跟數發部相關,我認為數發部在討論之前應該有跟各個網路平臺溝通過,現在已經送到立法院的版本,它們的看法如何?有跟它們後續的協調嗎?
4 黃部長彥男:有,次長上個禮拜才跟它們開過會,請他補充說明。
5 李委員坤城:因為我認為專法裡面要求的還滿多的,第一個是落實實名制,它們在臺灣必須要有法律的代表,如果違反我們的規定會有罰鍰,最高可以到2,500萬元,甚至如果不聽的話,還有封網的規定。請教次長,它們對於我們即將推動的打詐專法的看法如何?
6 林次長宜敬:我們在上個禮拜跟幾個主要的跨國網路廣告平臺溝通。
7 李委員坤城:哪些公司?
8 林次長宜敬:Meta、Google和LINE。它們的態度算是相當配合,但是有幾件事情,第一,它們抱怨它們都是美國或日本的公司,所以它們要遵守當地母國的法律。我們也提醒它們,沒有錯,但是你們這些跨國公司到臺灣來做生意,你們就得遵守臺灣的法律。
9 李委員坤城:我們的打詐專法有違反它們母國的法令嗎?
10 林次長宜敬:應該是沒有。
11 李委員坤城:沒有嘛!
12 林次長宜敬:對!所以我們就希望它們配合。另外一件事情是它們抱怨如果要改程式的話,報給母國公司,母國公司的技術團隊做改變的話可能需要18個月等等。
13 李委員坤城:我認為這都是推託之詞。
14 林次長宜敬:是。
15 李委員坤城:實名制的部分,現在Google有採實名制了,是不是?網路廣告的部分,有沒有?投資廣告的部分?
16 呂署長正華:政治廣告的實名制已經在施行了,網路廣告的部分,打詐專法的第三十條就規範要用電子簽章、FIDO或相關的技術做調整。
17 李委員坤城:投信投顧法其實有要求廣告要採實名制。
18 呂署長正華:那是之前打詐五法的時候,但是它就介於兩者之間,讓你來投資、加入LINE,因為我們執行一段時間,以後這種我們覺得都應該要放進來,我們也會用實名制。
19 李委員坤城:Google網路投資廣告已經採實名制了啊!
20 呂署長正華:金管會管的那部分。
21 李委員坤城:現在你們管的部分,Google、臉書、LINE都沒有?
22 呂署長正華:我們現在用行政指導,因為實名制的法還在修,到時候要拜託委員多給我們指導。
23 李委員坤城:我們一定會支持,我的意思是說就算我們通過專法,它們還要18個月的時間嗎?
24 呂署長正華:我們次長就會有很多……
25 李委員坤城:我知道又是什麼喝咖啡,喝咖啡,速度會加快嗎?
26 林次長宜敬:我們有提醒Meta,臉書上面的政治廣告已經要實名制了……
27 李委員坤城:早就實名制了啊!
28 林次長宜敬:我們認為它們其實不用修改程式,至少不用大幅修改,只要把現有的機制從政治性廣告擴大到投資性廣告,只是把範圍擴大而已。
29 李委員坤城:所以技術上是可行的,如果專法通過之後,大概要求它們從18個月可以降到多久採實名制?
30 黃部長彥男:如果通過之後,就會要求它們配合,如果不配合,我們當然隨時可以罰它。
31 李委員坤城:如果這樣的話,應該不用18個月的時間吧!
32 黃部長彥男:對。
33 李委員坤城:最快要多久?
34 黃部長彥男:我們法通過之後馬上就可以進行,如果它們不配合打詐的話,我們當然就可以隨時開罰,看法什麼時候通過,我們就什麼時候做。
35 李委員坤城:最後的時間,我再問TikTok,前部長認為TikTok是一個危害的產品,部長的看法呢?
36 黃部長彥男:我也是一樣的看法,這個東西有太多假訊息在上面,我們確實應該處理。
37 李委員坤城:TikTok應該怎麼管理呢?
38 黃部長彥男:我前面有講過,第一個,打詐專法通過之後,我們要求它落地;不落地的話,我們就看美國,如果它在美國落地的話,我們就把TikTok連到美國的TikTok,就是用美國版的TikTok。
39 李委員坤城:在臺灣要落地管理嘛!有先跟它們溝通過了嗎?
40 黃部長彥男:這就是我們的法令,到時候它們一定要配合。
41 李委員坤城:打詐專法通過之後,TikTok也是要落地管理嘛!對不對?
42 黃部長彥男:對,要有法律代表或落地。
43 李委員坤城:有關假訊息的管理委員會這部分呢?我看你說想成立一個假訊息管理委員會。
44 黃部長彥男:我們剛才講所謂訊息的真假更專業,例如衛福部就衛福部,農業部就農業部,但是如果有一些訊息的真假還是需要一個委員會來審核,這個我們會來進行,不是一個人或一個部會能夠決定,應該是需要委員會。
45 李委員坤城:好啦!下次再問,因為時間有限,主席也站起來了,謝謝。
46 黃部長彥男:謝謝。
47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發言完畢。
48 現在請張啓楷委員發言。張啓楷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30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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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14
speakers ["李昆澤","廖先翔","林國成","林俊憲","林沛祥","魯明哲","徐富癸","陳素月","何欣純","蔡其昌","許智傑","邱若華","黃健豪","鍾佳濱","王鴻薇","葛如鈞","黃珊珊","洪孟楷","游顥","林月琴","李坤城","張啓楷","楊瓊瓔","陳冠廷","陳培瑜","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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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7"]
gazette_id 1135301
agenda_lcidc_ids ["11353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黃彥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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