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3031
林宜瑾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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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宜瑾:(11時39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 |
1 | 主席:請部長。 |
2 | 鄭部長英耀:召委好。 |
3 | 林委員宜瑾:鄭部長好。首先恭喜你擔任臺灣最高的教育首長,希望在你的任期能夠讓臺灣的教育更進步、更上一層樓。首先要跟您討論的議題是本席長期關心的,從當議員的時候就不斷倡議到當立委,不管是委員會的質詢或在總質詢,我都一直在倡議的就是要設立一個運動的專責部會,賴清德在競選期間有說他的政見是要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在就職演說的時候,他也再次的宣示,所以本席還是要不厭其煩的再論述一次,為什麼我們要有一個專責的部會來處理體育的項目?就是因為運動的業務包含太多了,不管是教育或培養優秀運動人員,包括運動產業的建設跟發展也是很重要,同時也相當龐雜,它包含運動博弈、運動經營管理顧問等十三大面向,電競也是其中的一環,所以如果有一個專責的部會專門來處理,會更有力量來提升全民的運動風氣,培養每一個年齡層都可以有運動的習慣。如果人人把運動當日常,就可以促成企業大量投資運動,不管是投資運動隊伍也好,甚至是投資單項協會或者運動事業,讓我們國家的運動發展跟世界接軌。在這個會期初,負責運動業務的鄭署長就坦言,他在委員會曾經跟我答詢說,如果要設立專責部會的話,他覺得可以增能體育署的能量,也可以真正的擴大運動產業,所以他是完全認同本席的看法。潘前部長也有說,教育部辦理體育的相關事務,確實有所限制,因為體育事務也相當特別,我們要跟國外窗口接口的時候,如果光是教育部的話,其實會有一些難處。賴總統既然已經宣示,我想設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就變得是勢在必行。 |
4 | 現在要請教部長的是,我們瞭解現在中央行政二級機關已經到頂,如果要成立體育部不曉得您現在有什麼樣的作法?是要修改行政院組織的設置條例呢?或者是要另外跟其他部門合成為部呢?這個部分不曉得部長你怎麼想? |
5 |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目前體育署有規劃好幾個版本,當然也把這樣的構想送到行政院去,最後到底要從組織法來修改,還是有其他部會之間的一些合作,這方面我們是有一些規劃的。 |
6 | 林委員宜瑾:有一些規劃,然後到時候再送院去裁決? |
7 | 鄭部長英耀:是。 |
8 | 林委員宜瑾:所以我剛剛講的兩種方式都有可能? |
9 | 鄭部長英耀:是。 |
10 | 林委員宜瑾:單獨成部或者跟別的部門一起合為部…… |
11 | 鄭部長英耀:當然賴總統的期待是這個體育…… |
12 | 林委員宜瑾:單獨成部。 |
13 | 鄭部長英耀:單獨成部嘛!就整個政策而言,我們是有一些規劃的版本讓行政院來參酌。 |
14 | 林委員宜瑾:剛剛我看你回答吳沛憶委員是說7月要在北中南辦座談會。 |
15 | 鄭部長英耀:目前我們是有這樣的規劃。 |
16 | 林委員宜瑾:是跟體育界辦座談會? |
17 | 鄭部長英耀:除了體育界,還有社會大眾,因為我們希望就誠如委員所說的,全民運動是讓全民都健康,甚至帶來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 |
18 | 林委員宜瑾:好,那這個規劃大約何時會報院?就是成立部的規劃。 |
19 | 鄭部長英耀:基本上,目前規劃期程大概是在年底前會完成所有的…… |
20 | 林委員宜瑾:好,期待年底前有好的消息。 |
21 | 接下來本席想要跟你討論私校小聯考的議題,我主要是想要跟部長確認一下基本的價值方向,部分私立學校透過入學考試或是科學營隊、數理語文菁英競賽等等,透過各種名目來招生、來篩選學生,可以說把升學壓力下降到小學生。2021年本席就曾提出要修訂私校法的提案,想要改善這個亂象,當時潘部長的態度是相當的肯定、相當的支持,因為他認為國民教育是基礎教育,如果私校小聯考的方式還存在,那就表示跟12年國教的五大施政理念是有所扞格。到了2023年修改國民教育法的時候,本席再次提出這樣的提議,那時候通過國教法有一個附帶決議,就是教育部要研議修正私校法和子法,規範私校不得以測驗、口試、審查成績或任何類似考試的方式來招生,可是我們可以看到,時至今日還是很多私校持續用考試的方式來招生,甚至這一屆的小朋友是龍年,所以考私校比考頂大更難。 |
22 | 我想要請教部長,你自己有當過小學老師,這種小聯考考取私中是一種健康的國民教育升學方式嗎?你是否也支持禁止私校小聯考?之前的附帶決議,教育部說要規範私校不得以測驗、口試、審查成績等類似方式來招生,可是我之前詢問教育部目前的作法,得到的答案是提醒地方政府應落實督導私校招生,用提醒的方式,所以看起來你們目前是很消極地在做這件事情,我要詢問就是說,我之前提出要修改私校法第三十九條跟第五十七條,就是希望私校招生人數如果超過既定員額,就是要用電腦抽籤來處理,當然我知道這個部分當初引起很多民代受到很多私校董事長的壓力,並且我那時候還要求從審查制改成核定制,不曉得部長你現在的態度怎麼樣?是支持這樣的方式嗎? |
23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委員剛才所提的是非常好的一個對私校……我們感謝私校結合民間力量來共同進行人才培育,可是國民教育、特別是小學,它絕對不應該用聯考、用什麼來成為一個入學的選擇標準,我想這基本上是違反我們對國民教育在人才培育的方向,未來我想我們來跟地方政府,因為國民教育主要還是在地方政府實質的一些…… |
24 | 林委員宜瑾:因為我們現在私校法裡面對於私校招生如果超過員額,怎麼樣的入學方式我們沒有任何的規定,所以我想說是不是教育部也可以開始啟動來修私校法? |
25 | 鄭部長英耀:我在想,甚至如果違反這些用測驗各方面的,必要的時候,等於說從減少招生,甚至私校獎補助許多的東西,我們都可以拿掉,我相信公權力相對地在教育的本質裡邊,我們還是要堅持。 |
26 |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部長的回答。最後本席想要跟您討論學校交通車的議題,因為今年3月底到4月底,新竹跟臺北分別都有發生各一起校車交通的事故,造成數十名的學生跟車輛的駕駛受傷,上週臺北同一所學校又在同一個地點發生了車禍,所幸這三起交通事故並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傷亡。可是本席想要請問教育部究竟有沒有掌握全臺所有的公私立學校,包括補習班的學生交通車,到底有沒有確實盡到所謂的管理責任?因為根據報導,臺北的那一場,就是連續發生兩場同一個地點的事故的這所學校,它甚至沒有依照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把租賃的契約副本交給臺北市教育局備查,沒有!各縣市政府照理應該要定期稽查交通車,以臺中市為例,他們今年至少稽查了94次,可是不合格率有32%,其中違規的樣態以交通車沒有去備查(就是備查租賃契約)還有車齡超過10年為最多,所以這樣的疏漏其實對於我們孩子搭乘車輛的安全確實是一個很大的疑慮,所以我想要請教,你們是不是要來做一些掌握?你們有沒有統計全臺灣的各公私立學校包括補習班,到底交通車抽查的不合格率為多少?你們對於各縣市督導的狀況又是如何?部長。 |
27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學童的安全包括特別關係到生命的安全,這絕對不容挑戰,所以我相信我們除了繼續函請地方政府跟學校按照學生交通管理的辦法嚴格來執行,必要的時候,就我的一個想像,假設地方政府在這個部分沒有真正落實許多租賃辦法的標準,我們不排斥對地方的獎補助祭出一些罰則。 |
28 | 林委員宜瑾:好,因為我覺得現在是這樣,學校端也很有問題,當然交通車業者也有問題,可是教育部直接對學校端,所以我們要督促學校端去要求交通車業者,所以我想這部分要請教育部多出力一點,就誠如您剛所說的,他們如果確實沒有改善,或者說地方的教育局對這些學校端沒有好好督導,您可能會祭出一些公權力,做出一些獎補助減少或者……我覺得這是好事,可是還是請你們要提出具體的辦法好不好?才會讓這種事情越少、減少。最後20秒,您剛對媒體有提到三大優先推動的政策,除了這三大以外,像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或者健全特殊教育資源等等,這兩個問題不曉得您怎麼看? |
29 | 鄭部長英耀:幼教公共化,我們事實上看到目前在衛福部是0到2歲,然後學校在3歲到6歲,可是我們也看到,其實第一線上的這些中小學,他們有非常多非常具有創新性的,包括結合年輕人的地方創生,所以我們也期待如果可以從社區、學校的社區裡邊,中小企業也好或者上市櫃公司,假設他們願意從照顧員工的嬰幼兒的這個角度,需要學校提供空間,我們也會樂觀促成這樣的合作模式,由民間企業來支持、協助員工對幼兒的照護,我們政府也會從體制裡面看怎麼樣來協助跟補助。 |
30 | 林委員宜瑾:好,因為時間的關係,那我也期待在健全特殊教育資源的部分,請部長多加油、多努力,謝謝,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31 | 鄭部長英耀:謝謝,謝謝委員指導。 |
32 | 主席:謝謝。接下來我們請張雅琳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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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22-14 |
speakers | ["柯志恩","萬美玲","陳培瑜","洪孟楷","林倩綺","葉元之","郭昱晴","葛如鈞","吳沛憶","陳秀寳","林宜瑾","張雅琳","吳春城","羅廷瑋","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鍾佳濱","范雲","何欣純","牛煦庭","林月琴","張嘉郡","楊瓊瓔","羅智強"] |
page_start | 267 |
meetingDate | ["2024-05-27"] |
gazette_id | 1135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52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52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