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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11時32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黃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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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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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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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部長好。你有沒有發現今天大家都問打詐?有沒有在你意料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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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沒錯,可以期盼,因為這是很重要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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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想很多委員在前面質詢的時候都講出來了,我來自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一直希望能夠增加檢察官助理或檢察事務官,就是要人手。其實我們知道上游如果沒有做好水土保持,底下防堵最困難,大家都同意,要源頭管理,是不是這樣?要源頭管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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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源頭管理很重要,但是也要大家一起努力,應該都要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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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都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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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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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對於源頭管理,大家都提到了網路廣告是一切詐欺的源頭,3個月高達3萬件,這些網路廣告的內容就是詐欺的源頭,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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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很嚴重,而且金額滿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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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嚴重,好。目前我們要去管網路的廣告平臺業者,以FB來講,它可以偵測廣告內容有沒有含政治、購屋、求職或金融內容,你覺得以FB的能力,它有沒有做到可以去偵測詐欺?有沒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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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它們應該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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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能力,所以要及早刪除、遮蔽,是不是?可以要求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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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我們都有在跟它們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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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來看一下,依未來行政院版的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三十條,包括數位簽章、身分辨識,還要能找出委刊者的身分、偵測。如果四大業者包括Google、Amazon、FB及Apple、甚至LINE都願意配合,如果它不配合,你怎麼辦?你可以對這些網路平臺業者施以罰鍰、限制它的速度或封它的網嗎?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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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我的瞭解是那個法通過以後,我們是可以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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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們是可以罰款,目前的想法是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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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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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後面限制它的速度或封網也可以評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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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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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再往下看。另外,行政院版規定廣告平臺業者達一定規模才去處理,這個規模的計算由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主管機關定之,你們數位部有想法了嗎?什麼叫「一定規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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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一定規模以上,是不是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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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簡單講,因為時間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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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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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正在想,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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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這個有在討論,一定規模就是你剛剛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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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還在討論,訂出來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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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就是你剛剛講的,包括Meta、Google這些都會在裡面。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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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部長,但是未達你們的規模,不管你們的規模訂多大,詐欺廣告以後可以化整為零,專門找小規模的廣告平臺業者,舉例來說,依我們的年紀,我們成長的時候,以前報紙的小廣告也都很泛濫,涉及色情、詐騙,後來要實名登記制,結果這些廣告就往哪裡?往樓梯間、大樓牆面去亂貼,這些怎麼管?那時候的中央政府是新聞局管,但是零星流竄的就是地方政府環保局,是不是這樣?所以如果大規模的廣告平臺,你們管,那小規模的,你們要怎麼樣分工分流?有沒有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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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小規模的,報告委員,第一個當然是先管大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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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當然,先抓大,但是小的也不能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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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小的話再來看,如果它變成是一個問題的時候,我們當然也要進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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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很好,你們有積極,如果你不完全納管,它就逃入了法外之地,如果你們只管一定規模以上的廣告平臺,小規模的未規管就容易詐欺,這個時候如果要它實名制,有沒有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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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小規模實名制,我想如果它的平臺到達一定的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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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還是要達到一定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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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規模是授權子法,所以如果它這樣跑掉時,然後社會就覺得這個要處理,就可以機動處理,因為那是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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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們還是可以?需不需要增訂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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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對、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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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已經有了,好,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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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就是子法上面,然後做一些研析、公告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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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往下看,過去我跟郭委員曾經對於第三方支付淪為詐團的幫手召開記者會,當時要求要比照虛擬通貨提出法遵聲明,而且要兩個月內完成登記。好,現在來了,過去在它的營登事項營業項目當中,有列三支的1萬2,000家,實際經營的大概上百家,目前通過審核的有82家登錄,只通過53家,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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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對,目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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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未來,我們是不是要繼續審查?會嘛!只要做三支,你們要審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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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這個再請署長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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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跟各位報告,現在剩53家有通過,因為還會陸陸續續登,我們會去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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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只要它沒有做到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錄,它就不得提供,境外公司也是如此,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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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沒錯,然後我們也會有一些洗錢防制的查核,洗防法也有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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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你們用什麼手段來限制它提供服務?有沒有包括禁止金融機構跟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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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它就沒有虛擬帳號,所以你如果不是這53家,金融就不給它虛擬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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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部長請聽,現在我們金管會要配合協調的就是如果它不完成登錄,已經不核予虛擬帳號,但是我認為不核予虛擬帳號只是減少它的殺傷力,並沒有完全禁止它的破壞力啦!簡單講,這些三支只要沒有完成登錄,它就是高風險,金融機構不核予虛擬帳戶,但是根據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銀行要建立內稽內控,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它可以處以罰鍰,你們可不可以協調金管會直接禁止金融機構跟它交易,或者停止解析境外網域?可以做到這一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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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我們跟金管會在這裡面有一些共識啦,所以會處理,至於停止解析境外網域,這個如果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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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法源,趕快跟我們講,我們訂進去,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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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因為過去謝謝委員提醒,這樣子我們會後來跟金管會看它在銀行法或者是銀行法相關規定裡頭怎麼去做執行,因為這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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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們一併來修,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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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我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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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過去在財政委員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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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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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包括停止解析也可以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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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署長正華:我們來去協調,因為這都有法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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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最後,我就把這個做結論,希望你們比照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要成立公會,他律也要自律,是不是請金管會去徵詢相關公會的意見,第三方支付也有專屬的公會,比照金融機構成立專屬公會建立自律規範,你們樂不樂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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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這個我覺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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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謝謝,我會跟金管會主委來報告這一點,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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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部長彥男: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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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發言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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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