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何委員欣純:(10時28分)謝謝主席李昆澤召委,我們請黃部長。 |
1 |
主席:請黃部長。 |
2 |
何委員欣純:黃部長好。在我進入質詢之前,我想再請教一件事,因為今天有媒體報導我們臺灣低軌衛星的進度,因為唐鳳部長的時代,在花蓮地震的時候我們首次啟用了低軌衛星,根據媒體的報導,以及唐鳳部長之前跟我講的,不僅僅是低軌衛星,還有中低軌衛星並用,用於花蓮的救災,當時唐鳳部長說那個訊號優於預期啦,我不知道你們預期中的是怎麼樣,又是怎樣判斷它是優於預期。我們合作的是英國的OneWeb,對不對?而不是馬斯克的星鏈嘛,當然這個有一些考量,我知道,尤其馬斯克有很多事業重心是在中國,甚至可能因為他比較親中的態度,對我們來講是有一點疑慮,所以我們沒有選擇星鏈,而是OneWeb。我想請教黃部長,未來臺灣在低軌衛星的發展上,部長的態度如何?你的預期如何? |
3 |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本來這個韌性就需要各式各樣的通信管道,衛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管道。當然,OneWeb是目前跟我們合作比較密切的,這是低軌的部分,我們還有中軌,還有同步衛星,我們都會一起用,所以這會是一個整合。至於相關細節部分,是不是請司長…… |
4 |
何委員欣純:細節部分是不是以書面報告提供給我,好不好? |
5 |
黃部長彥男:好,再提書面報告。 |
6 |
何委員欣純:我只是想問部長一下,當時唐鳳部長是說,低軌衛星我們跟OneWeb合作,你剛剛說是多方合作、多元合作,但是OneWeb現在起碼是我們選擇的重點合作對象嘛! |
7 |
黃部長彥男:目前,對。 |
8 |
何委員欣純:唐鳳部長說到今年下半年度,OneWeb提供的服務到年底應該會有770個點,請問這個進度如期如實嗎? |
9 |
黃部長彥男:我目前所收到的訊息並沒有說會有問題,所以我們還是朝著這個目標在努力就是了。 |
10 |
何委員欣純:朝這個目標在努力,是不是? |
11 |
黃部長彥男:對。 |
12 |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能提供書面報告給我,因為這個關係到未來臺灣不管是在戰略上或者是在廣泛的服務上,甚至在緊急救災的時候,透這個衛星的確保,確保網路訊號能夠正常,讓我們所有的訊息都能夠接收得到,這個很重要,而且接收到的訊息要安全、正常而且要精準,對不對? |
13 |
黃部長彥男:對,沒錯,資安的防護…… |
14 |
何委員欣純:然後訊號不能斷嘛,是不是? |
15 |
黃部長彥男:沒錯。 |
16 |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希望你給我一個詳細的書面報告,好不好? |
17 |
黃部長彥男:好。 |
18 |
何委員欣純:而且我希望低軌衛星跟OneWeb的合作,這個服務到年底的770點不會跳票,甚至希望能夠增加,這樣子才能夠有廣泛且全方位的服務。 |
19 |
接著,部長來拜訪我的時候有講到,現在從上到下、從行政院到部會都在講打詐,剛剛林俊憲委員也有提到,我們現在的詐騙案量是持續的增加,投資詐騙又是增幅最大的,數字我就不要再講了,但是我要講的問題是什麼?我們如果要阻絕社群投資詐騙廣告,只有通報下架真的還不夠,因為刑事局公布的第一季網路平臺違法投資廣告,臉書居首,我們努力地去反映、努力地去要求,下架的數量也達到3.2萬則,但是只有這樣還不夠,因為這樣的投資詐騙廣告層出不窮,剛剛陳素月委員也有提到嘛!我就想,我們去年6月30號通過了投顧法第七十條之一,就是希望投資理財廣告能夠採實名制,但是這個投顧法修法之後到現在,感覺好像也沒什麼效用,因為這個投顧法第七十條之一的實名制只是加強投放方的自我資訊揭露而已,並沒有強制性也要求平臺一定要怎樣怎樣怎樣啦,所以部長剛剛在回答其他委員時好像有說要邀請這些平臺業者來喝咖啡或者是邀請他們來商量,因為目前還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之下,但是部長,只有喝咖啡夠嗎?你剛剛講威脅兩個字,我是覺得用字不太妥啦,但是嚴格的督促,甚至用其他的政策工具,是不是可以來拜託、是不是可以來督促我們的平臺業者,更進一步地從源頭管理開始更積極地落實實名制,部長,你覺得呢? |
20 |
黃部長彥男:對,沒有錯,我剛剛講的就是說要用法去管,在法沒有通過以前,就是用各式各樣的管道來跟他們溝通。剛剛有講的就是,我們第一個還是希望有打詐通報查詢網,能夠把通報時間縮短,讓下架時間快一點。但是我還是很強調一點就是,其實詐騙的方法及管道太多,所以識詐能力的提升是很重要的,我也特別講為什麼要有這樣一個服務,就是讓民眾在看到這樣訊息的時候,比如說將來在臉書上看到某些名人廣告,就可以馬上到這個查詢網來看那個廣告到底是不是真的,再決定要不要…… |
21 |
何委員欣純:你這個查詢平臺的建立要多久? |
22 |
黃部長彥男:3個月之內會上架。 |
23 |
何委員欣純:3個月之內?可以更快一點嗎?更快一點,好嗎? |
24 |
黃部長彥男:我們可以努力,但是就是…… |
25 |
何委員欣純:以你們的專業技術還要到3個月以後喔? |
26 |
黃部長彥男:對,至於說那個…… |
27 |
何委員欣純:我就跟你講還有其他的政策工具,還有其他我們已經立法的工具、修法的工具啊! |
28 |
黃部長彥男:對,那個…… |
29 |
何委員欣純:在唐鳳部長時代,我們修正了電子簽章法嘛,因為你們一直在說,我們要推平臺上架的投資廣告要驗證,驗什麼?驗數位簽章嘛,對不對? |
30 |
黃部長彥男:對、對、對。 |
31 |
何委員欣純:現在我們社群平臺如何驗證?我的意思是說,電子簽章法三讀通過到現在,你們的驗證,第一個…… |
32 |
黃部長彥男:對,所以要強迫業者…… |
33 |
何委員欣純:進行到哪裡? |
34 |
黃部長彥男:強迫業者要能夠…… |
35 |
何委員欣純:你說你們強迫業者,但是你們用什麼工具去強迫業者啊! |
36 |
黃部長彥男:打詐專法第三十條有這樣的要求。 |
37 |
何委員欣純:在專法還沒通過之前,你們也沒有辦法強制業者啊!也就是說,現在投資廣告的詐騙正在進行式,但是你們還是沒有辦法。第二個,現在我們這些平臺業者協調嫁接的進度如何?嫁接電子簽章法的所謂驗證、數位驗證,平臺接受嗎? |
38 |
黃部長彥男:技術面的部分,我請署長說明。 |
39 |
何委員欣純:來,技術面。 |
40 |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部、次長對這個非常重視,把它列為我們的第一要務。上個禮拜五我們林政務次長已經找了Google、Meta、LINE來開會,因為電子簽章法本就是做數位簽章或電子簽章這樣的作法。我們在打詐專法的第三十條,目前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版本裡頭就是要用數位簽章或是所謂快速身分識別機制,就叫FIDO。因為業者上禮拜五有來說,這兩個有時候要改系統,要到母公司去,所以其實我們打詐專法裡頭有或其他安全性相當之技術或方式驗證…… |
41 |
何委員欣純:你剛剛講到一個重點喔,來跟你們開會的業者說,如果要改系統要回到母公司…… |
42 |
呂署長正華:對,這個要時間。 |
43 |
何委員欣純:第一,這個要時間;第二,門檻要件比較高嘛;第三個,不見得做得到,不見得母公司願意改系統嘛! |
44 |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現在是因為沒有這個法,所以如果立法院能夠儘快通過,因為那些母公司都是國際公司,所以它是法遵,他們開會是說沒有這個法,現在就先用行政指導,再加上我們部、次長做的這個打詐查詢網,雙管齊下來做。 |
45 |
何委員欣純:你剛剛說行政指導,你們所謂的其他方法是什麼? |
46 |
呂署長正華:次長說要補充。 |
47 |
何委員欣純:好,次長請說。 |
48 |
林次長宜敬:委員,你好。的確,上個禮拜我們跟Google、LINE還有Facebook在談論這件事情的時候,他們就一直跟我們講說,因為他們是國外的公司,所以他們都要依照他們母國的法律;另外,他們改系統,有的說要18個月,有的說要多久。我就跟他們講說,第一個,雖然你們的母國可能是美國,可能是日本,但是你到臺灣來,你們就得遵守臺灣的法律,就像我們臺灣的各種網路公司到國外去進行營業的時候,我們到美國、到日本也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另外一件事情,像Facebook,他們雖然說改系統要18個月,但是我也提醒他們,他們之前就已經對於政治類的廣告都會做實名認證,有程度的實名認證…… |
49 |
何委員欣純:商業廣告還沒嘛! |
50 |
林次長宜敬:對,我就是講說,其實你也不用改系統,只是把原來政治廣告的那套機制擴大實施範圍,我們希望這些投資方面的廣告也都能使用同樣的機制。 |
51 |
何委員欣純:他有答應嗎? |
52 |
林次長宜敬:他們說他們會儘量配合,我們會持續地跟他溝通,除了法律面以外,因為臺灣現在的民意對於這個詐騙,尤其這幾個廣告平臺上面的詐騙已經非常非常不滿了,我們希望利用輿論在商業上給他們更大的壓力。 |
53 |
何委員欣純:好,再拜託次長,事後如果還有其他溝通、協調的相關會議資料,再麻煩給本席一下,好不好?謝謝,我希望能夠真的趕快、儘快,好不好? |
54 |
主席:何欣純委員發言完畢。 |
55 |
現在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