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2930
陳瑩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陳委員瑩:(12時35分)謝謝召委,麻煩請何部長。 |
1 | 主席:請何部長。 |
2 | 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
3 | 陳委員瑩:部長好,首先很高興、也要誇你一下有這個勇氣及擔當來擔任勞動部部長這個重責大任的職位。勞動政策攸關全體國民的生活水準與健康安全,以及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與國際競爭力,如果沒有勞工的支持,任何一個政黨都沒有辦法贏得執政的機會,所以勞工相當重要,我想部長也一定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
4 | 首先,我有8個字要送給部長:偏聽則廢,兼聽則明。過去部長擔任柯總召辦公室主任及8年行政院副秘書長的職務,我也見證了這些歲月,相信部長對於整個溝通協調很難有人可以出其右。現在您擔任部長,必須要做政策、決定及辯護,可是問題的專業及複雜往往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除了文官的意見,建議部長未來也可以多聽事業單位及工會團體的意見,再加上專家學者的意見,再去思考問題應該要如何解決,特別是涉及勞動條件及職安衛的檢查部分。 |
5 | 我要舉一個例子,就是過去我曾經提醒勞動條件是否具有限期改善的空間,我們看一下簡報,這個部分在勞動檢查法第二十五條裡面明定確實有改善的空間,我也特別請教當過你們政務次長的法學教授,他也認為是可以的,而且勞基法第一條「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也沒有說不可以。以前在地方執行的時候,也都是有空間的,但是自從你們的現任主秘、也就是過去的職安署劉傳名前署長搞了一個勞條大軍之後,就變成抓到就要罰,尤其是在一例一休的修法期間,曾經有事業單位計算勞工薪資因為差了1.33元,沒有辦法除盡,沒有四捨五入,差了幾塊錢,就要被罰2萬,甚至還有官員沾沾自喜地跟我們說:我的紀錄是差0.6元,我也是罰2萬塊錢。而且更可惡的是,在罰鍰之後,並不代表勞工就可以領到他們應有的權益,因為你們就只管收罰款,雇主沒有支付勞工加班費的部分,你們實際上沒有真的很關心。部長,就這件事情,你是不是願意去瞭解,看看我講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好。 |
6 | 我再舉一個例子,就是職業災害勞工受傷之後,面對雇主不聞不問,請問職安署能夠實質幫助到勞工什麼?最近這幾天我接到的一個案例是來自新竹的一位阿美族原住民,他是板模工,他在工作的時候眼睛受傷,到現在視力還沒有恢復。這個職災發生之後,雇主是沒有通報的,竟然是職災勞工的親友自己去通報職災,然後雇主就被勞檢了,職安署也是跳過勞檢法第二十五條的改善期,直接一共罰了雇主19萬,然後就告訴我們這件事情已經結案了,還沒完喔,並且是請職災勞工自己去申請職災調查報告,如果雇主仍然不補償,就請職災勞工自己上法院去提告。因為雇主已經被你們職安署給罰了,所以雇主認為他本來要付給勞工的原領工資及醫療補償等等就不再給付了。部長,你們職安署原來是在跟這些職災勞工搶錢喔,這很奇怪耶!我覺得完全是很不像話的一件事情,我也很好奇,鄒署長上任已經邁入第8年了,將近8年來,為了權益受損的這些勞工,你們實質上幫他們討回了什麼?為什麼不根據調查報告的結果,主動給予必要的協助?如果職災調查報告只是為了行政上的結案,或者是為了要做裁罰的需要,而不是為了職災勞工權益的保障,這樣的報告到底有什麼意義?調查報告全部都是封在職安署的藏經閣裡面,負責職災給付的勞保局,你們看不到嘛,還有負責照顧職災勞工的法人,他們也看不到,因為你們的系統是停留在恐龍時代,我覺得調查報告起碼要跟這兩個單位連線啊!省得公文往返,因為要發文才能調調查報告,甚至這兩個單位及我們辦公室能不能拿到調查報告,都還要看鄒署長的臉色,如果給了,是不是叫施捨?不給,他就講是個資啊!你們都可以這樣講嘛!所以部長,你知道嗎?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裡面的規範都是雇主責任,雇主必須要提供安全衛生的環境、教育訓練、提供安全的設備、機具跟個人防護的設備,而勞工有遵守的義務;如果勞工沒有遵守,雇主也必須要做安全衛生的管理,怎麼可以說發生職災之後,就可以不聞不問?職安署在檢查完之後,結果職安署完成調查報告也跟著不聞不問了,連這個檢查報告也都不能提供,只藏在他們職安署裡面。部長,這些都是會產生民怨的,我今天特別再點出來,您新上任,真的這個問題很普遍,常常在發生,你真的可以好好去瞭解一下。 |
7 | 我今天跟部長談的,都是過去我在質詢的時候有提過、有遇到的問題,因為本席是原住民選出的立法委員,原住民勞工實際就業人數其實是超過26萬人,我們總共大概有五十多萬人,實際就業有26萬人,但是實際加入勞保的人數大概只有18萬人左右,而且原住民勞工具有三高一低的現象,就是高職災、非典型的就業也高、失業率也高,唯一低的就是我們的薪資,這些資料可以從原住民就業調查報告,以及你們的職災統計數據就可以知道,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的提案是不是可以用就安基金補助聘用原住民的雇主,用勞保保費的一半。我現在要講的這句話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我今天要強調、再強調,我剛剛講的這些錢不是直接進到雇主的口袋,這些錢最後最後都會全部進入勞工口袋的給付,我覺得這個觀念大家要弄清楚,包括這些審議委員,大家要弄清楚,這些錢最後都是要進入原住民勞工口袋的給付。勞保局有精算過,費用大概要3億,而且能造成的效益,包括勞保投保人數增加、保費收入也增加,這些人變成正式的勞工,所以非典就業的比例就降低了,因為成為正式的員工,所以薪資的資料就更完整了,所得稅的預期也會增加,可以說是邊際效益更好的結果。但是有些人故意去提公平性的問題,而不支持,我在這邊要請教了,因為就安基金不就是要促進國民就業,我們對於高齡、婦女、育嬰留職停薪、職災預防、青少年,不是都有利用就安基金來穩定就業嗎?我剛剛點到這些族群的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弱勢,而原住民勞工就是在最底層、最基層的勞動力,也更是弱勢中的弱勢,他們就很難被協助到,所以希望部長可以好好再重新思考這個問題,就是讓原住民勞工的三高問題可以因此得到解決。最後,期許部長可以成為勞工最有感的勞動部長。 |
8 | 何部長佩珊:好,謝謝委員。 |
9 | 陳委員瑩:我剛剛講那麼多,請部長簡短回應一下,好不好?這是很重要的問題。 |
10 | 何部長佩珊:委員,你提的職安署問題,我回去會馬上要求,這個資料內部至少要能夠互相串接的。 |
11 | 陳委員瑩:對! |
12 | 何部長佩珊:因為職安署跟職災中心大家都在做同樣的事情,至少資料應該互相分享、互相瞭解。 |
13 | 陳委員瑩:沒錯。以後就不要在那邊發文,還要看你們同不同意。 |
14 | 何部長佩珊:是,回去我們會內部檢討,好嗎? |
15 | 陳委員瑩:對,在提案的部分,我剛剛講的最重要的概念是這個錢最後都要進勞工的口袋。 |
16 | 何部長佩珊:對,主要是就安基金能不能符合去補助原民勞保費用,因為確實牽涉到就保法,就保法本身也有它的限制啦。 |
17 | 陳委員瑩:因為我覺得在前面…… |
18 | 何部長佩珊:對不起!是就安基金本身的…… |
19 | 陳委員瑩:部長你剛上任,我們還沒有跟辦公室實質討論這個問題,我覺得可能你前面得到的資訊,也未必是完整或者是正確的,我想這個過程當中,還有一些我們需要再溝通的部分,我們再…… |
20 | 何部長佩珊:在就安基金的部分,我們內部再來討論看看,好嗎? |
21 | 陳委員瑩:好,謝謝。 |
22 |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 |
23 | 接下來請劉建國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64 |
---|---|
meet_id | 委員會-11-1-26-17 |
speakers | ["黃秀芳","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盧縣一","蘇清泉","王育敏","涂權吉","林淑芬","王正旭","鄭天財Sra Kacaw","何欣純","黃珊珊","牛煦庭","麥玉珍","陳亭妃","洪孟楷","廖偉翔","吳春城","楊瓊瓔","陳培瑜","林國成","陳瑩","劉建國","楊曜","邱鎮軍","李彥秀","羅智強","翁曉玲"] |
page_start | 383 |
meetingDate | ["2024-05-23"] |
gazette_id | 1135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50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50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