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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 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楊委員瓊瓔:(10時37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邀請主委。
1 主席:請主委。
2 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
3 楊委員瓊瓔:主委早。針對今天本席的提案,我在提案說明的時候說明得非常清楚,也就是,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生活型態也一直在改變,全球也大力推動環保、減碳等各項措施,全世界大家都一起在追求永續發展,從公務機關一直到民間企業都已經以電子文件取代書面、紙本,現在甚至有很多人在開會的時候不提供紙本,連社團有很多都與時俱進地推動永續發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本席將那個「不」刪除,希望能夠跟世界接軌。我剛剛也特別聽到主委在報告當中談到,你也非常贊成第十三條的修正。
4 李主任委員鎂:是。
5 楊委員瓊瓔:所以待會兒主席在處理的時候能夠完成,我真的非常高興,得到行政部門的支持,尤其藍綠白的同仁也都支持,我們希望能夠跟世界接軌。依本席的提案,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原先規定的「不」刪除,推動以電子形式締約,更能夠讓我們符合無紙化的環保趨勢,三讀通過之後,敬請行政部門執行。謝謝!你點頭讓我信心十足。
6 接下來我們要討論外送平台,因為大家非常關心,據媒體報導,這兩家合併的金額是307億,是嗎?
7 李主任委員鎂:三百多億。
8 楊委員瓊瓔:好,這兩家目前是最大家,如果合併之後等於是壟斷市場,應該百分之九十幾了吧?會不會?
9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要再進一步精算它的市占率,但是是很高……
10 楊委員瓊瓔:很高。本席要請教,5月15號副主委也對外表示,這個案子送來之後,公平會要評估市場集中度、結合後併購方的訂價能力、合併案的協同效果。合併案的協同效果有一個重點叫做「聯合行為」,是不是?
11 李主任委員鎂:是。
12 楊委員瓊瓔:聯合行為,重點在這裡,還有市場的效益,以這四大原則審查。照您剛才說的,它的成分是目前國內兩大家,占比非常高,幾乎cover全部,同時聯合行為的情況是你們開會考量四大項目下非常重要的一點。本席要請教,從公平會創會以來,只有幾個併購的案子被你們禁止結合,主委,你知道嗎?
13 李主任委員鎂:譬如說錢櫃跟好樂迪……
14 楊委員瓊瓔:你知道有幾家嗎?因為這個案子很特殊……
15 李主任委員鎂:有10家。
16 楊委員瓊瓔:10家?
17 李主任委員鎂:就是10個結合案,有10個案件被我們禁止。
18 楊委員瓊瓔:就是他們要併的時候被你們禁止。
19 李主任委員鎂:是,我們禁止。
20 楊委員瓊瓔:所以有這個例子,對不對?
21 李主任委員鎂:是。
22 楊委員瓊瓔:有這個例子,公平會自己也都承認,如果併起來它是什麼呢?是獨占市場的合併案,我可以這麼解讀嗎?
23 李主任委員鎂:應該是說,如果我們評估的結果,整個經濟利益跟限制競爭的不利益相比,經濟利益沒有比較大,那麼這個我們就會禁止。
24 楊委員瓊瓔:本席再一次強調、再一次請問,公平會你們自己都承認,它是一個獨占市場的合併案,這個解讀正確吧?獨占市場的合併案。
25 李主任委員鎂:併購之後、結合之後,有可能變成一個獨占市場,獨占是一個事實……
26 楊委員瓊瓔:獨占是一個事實,併購後……
27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對於獨占事業後續會有什麼行為,這個是另外在法律上有規定的。
28 楊委員瓊瓔:所以獨占是一個事實,如果在併購後,當然獨占市場的合併案,這個解讀應該是會成立。接下來我們再討論,公平會你有沒有牙齒啊,你這隻老虎有沒有牙齒啊?你會不會做一個沒有牙齒的老虎,會不會如此?
29 李主任委員鎂:不會,國家賦予我們執法的權力,我們一定會依法執行。
30 楊委員瓊瓔:好,我很高興聽到這一句話,國家賦予你這個職責,獨立機關、單位,你要做一個有牙齒的老虎,以民、以經濟為基準,以我們整個經濟的秩序為安全考量,因為光是外送人員,他們的權利要怎麼做,也是你們非常重要的考量之一,對不對?是不是?
31 李主任委員鎂:外送員、餐廳以及這些消費者都是我們考量的因素。
32 楊委員瓊瓔:都是考量嘛?我也歡喜聽到整個必要的條件都納入在你們未來審議當中,我們也希望讓外送平台的外送人員都能夠有他們應當有的權益,整個消費市場的秩序能夠安全、能夠穩定,這是本席代表民意所做的要求。最後一個議題,本席要請教,公平會在112年2月份修正了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將網紅這些社群網站用戶明確地納入這個規範,如果有廣告不實的時候,會被處以5萬到2,500萬的罰鍰,對不對?
33 李主任委員鎂:是。
34 楊委員瓊瓔:好,請教主委,因為現在隨便IG、短影音、長篇圖文、平臺直播都非常的多,大家為了業績一直吹捧、一直吹捧,不實的內容我們不斷看到。所以本席要請教,到目前為止,你們罰了幾個案子?
35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對於網路上的不實廣告有相當多處罰的案例。
36 楊委員瓊瓔:對於網紅不實的廣告,你們罰了幾個案子?
37 李主任委員鎂:如果網紅本身是一個廣告族,他也受我們第二十一條不實廣告的規範。
38 楊委員瓊瓔:對,當然。
39 李主任委員鎂:目前我們對於……
40 楊委員瓊瓔:所以依照這一條,你們罰了幾個案子?
41 李主任委員鎂:就是網紅本身又是廣告族,被我們處罰的案例,目前沒有這個……
42 楊委員瓊瓔:目前怎樣?
43 李主任委員鎂:目前沒有。
44 楊委員瓊瓔:目前沒有嘛!但是社會上的民眾告訴我,他們很害怕,他點下去、看了,到底真的假的?民眾有這個疑慮。我們設立了這個法,到目前為止,沒有半件的處分,但是主委,社會上的民眾已經有這樣疑慮,所以本席要請教,你們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到現在是零、沒有!我也希望他沒有不實廣告,但是不太可能,因為目前民眾都很疑慮,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們要怎麼樣去調整你的腳步、去遏止這些不實的廣告,讓民眾安心,怎麼辦?
45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針對網路上的廣告,我們有監控,如果有疑慮是不實廣告,我們會主動去查。
46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再給主委民眾的心聲,目前大家的疑慮,但是現在依據法律,到目前為止,你的處分是零,你又有監控,代表著什麼?代表你認為沒有不實廣告嘛!但是跟民眾的落差這麼大、跟民意的落差這麼大,所以本席具體建議,請你好好地再去審視你們的監控方式以及社會的面向,要怎麼樣讓民眾安心,好不好?
47 李主任委員鎂:是的。
48 楊委員瓊瓔:把你調整腳步的書面資料給本席,OK嗎?謝謝。
49 主席:謝謝楊瓊瓔召委。
50 接下來我們請李坤城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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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9-13
speakers ["邱議瑩","楊瓊瓔","陳亭妃","鄭正鈐","張嘉郡","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謝衣鳯","賴瑞隆","邱志偉","李坤城","羅智強","黃珊珊","洪孟楷","黃捷","蔡易餘","林岱樺","陳冠廷","陳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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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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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外送平台併購是否涉及限制競爭之調查程序、認定原則及 對消費者權益影響之配套措施」進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 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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