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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在堂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長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有請立法院州秘書長以及司法院代表請陳副廳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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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副庭長陳副庭長副庭長好來先請教市法院代表當我們立法過程有核限性爭議的解決途徑是什麼如果立法有核限性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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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憲爭議的話應該就是申請釋憲好申請釋憲好我們看一下齁過去我們是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那現在是根據憲法訴訟法第49條我這個案例這釋字第603號呢當年有立法委員賴清德人85人申請齁那當中呢一憲是規定有四十四分之以上就行使職權在法律未接法規範抵出憲法者呢來申請憲法法院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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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民眾黨一起看那根據我們剛剛說的那第五條也好或是後來的49條線索第49條那麼都是要行使職權那麼在大法官第1476號的會議不受理他說必須行使職權並且投票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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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司法院代表是不是認同這個決議的內容不受理的決議他所具名的行使之權要投票反對你認同嗎這是大法官的會議決議你認為有沒有拘束力我們尊重大法官的說法是的好來請民主黨行使之權就要出席嘛那投票反對才符合申請事先的資格你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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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尊重委員的對對不是啊這是不是那就是司法大法官的會議嘛我沒辦法對於這一個大法官你是尊重大法官的說明嘛不是尊重本席的嘛大法官就要有決議了嘛因為他們有做這個決議因為不是這一個不是視線裡面的對它是決議的內容好來我們看一下喔下一案才在做這些決議的對不受理如果你沒有這兩個要就不受理嘛不是這樣寫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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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簽(如果不符合(如果沒有這兩個人就不符合(應該這樣寫才對往下看。好來這是1476號上面的不決議有38位立法委員這是在107年的時候他因為前瞻條例認為韋先生你當然解釋後來有沒有通過我們看一下為什麼不同意呢不同意的決議的傅建山大法官根據會議公報判斷哪些委員有出席贊成或反對在當天的議事物當中申請委員38個之一的高金素美委員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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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黨你知道這個過程嗎?你知道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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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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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那時候只有37席,他特別提出,民進黨也支持喔!後來的限訴法怎麼樣?改成四分之一。從三分之一改成四分之一。三分之一要38席,四分之一就不用了。未來讓少數黨可以申請釋憲,民進黨支持限訴法將申請釋憲從三分之一的門檻降到四分之一。你知道是這樣的情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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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了解為什麼要這樣來不過降下來之後是不是三十七個就會申請釋憲結果我不太了解現在降成四分之一是不是二十九個就可以申請釋憲你可以用一三劇算四分之一但是這個例外理會是這樣你這個算數我就問你嘛把三分之一降成四分之一從三十七個向現在就是二十八個二十九個那這是數學問題你數學不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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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一號的舉手表決。看照片。現場有誰投的反對票?有沒有確定誰有在場投票?這樣能夠申請釋憲嗎?如果有委員要申請釋憲。因為這一事的過程,我未辨表示意見。未辨表示意見,那你就在現場聽好,我們就要看。立法院有幾種表決方式,這可以講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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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三四五這五種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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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的表決系表決後面我們看到的第一種的口頭表決跟第五種的點名表決他分別口頭表決相當於他不記名嘛口頭表決怎麼知道是誰但是點名表決他就相當於記名嘛那請問舉手表決到底是屬於記名的項目還是不記名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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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辦法去名有沒有達到記名或不記名口頭表決不曉得是誰啊你知道什麼叫口頭表決嗎你要不要示範一下有沒有遇到過口頭表決的情況立法院就你過去所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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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這樣說明因為你是專家因為口頭表決的概念在你告訴我現場有沒有口頭表決我告訴你啦你聽我講啦贊成請說贊成贊成反對請說反對我聽聲音大的聲的喔贊成多於反對贊成不要大聲叫口頭表決口頭表決是沒有辦法具名的舉一首表決可以點數對不對好來往下看舉一首表決呢你意識人員如何表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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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點出三十五十三人吶可能有其他政黨的來舉手表決參加支持民進黨的哪兩個我也不清楚再往下看立法院執行新法第六條出席委員過半數是同一刑之是不是出席委員過半數嘛對不對那你如果確定出席委員過半數先確定有多少人出席一百一十人出席過半數就是五十六一百人出席過半數就是五十一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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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這樣子?是先講出來阿是不是不要點頭而已是不是?好來我們第36條議事規則表決因可否兩方依次行之要先問可的贊成的請舉手反對的請舉手本席在主持示範法這也是一樣現場除主席之外11人贊成的請舉手6人反對的請舉手5人贊成多於反對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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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來委員會好那很好委員會裡面呢因為沒有表決器所以我們可以現場判斷來請看下一個我們約會是不是用表決器是不是用表決器你看一下是不是用表決器表決像有出席黃色棄權紅色的是反對綠色的是什麼是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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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委員必須簽到院會當天簽到才能領卡必須人在裡面才能插卡插了卡你才能按出席你不按出席那個白鈕你不能顯示你是反對還是贊成因為你按了出席你就記錄了出席人數了你按了贊成就顯示綠燈按了紅色就顯示紅燈所以我們用表決器按兩個鈕最後出來的結果出席人數有贊成多少人反對多少人一清二楚還有名字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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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表決器是不是記名表決?我不是問你當天,我問你現在表決器這樣是不是記名表決?我問你嘛,現在表決器是不是屬於一種記名表決?是不是很清楚?清不清楚?我問你這樣清不清楚嘛?那你示範給我看不記名表決。表決器可以用記名的,也可以不記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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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我先問你,立法院執行新時報我們有投票表決,有沒有?有六種投票表決,是不是?你有告訴我,我們立法院投票表決依照執行下來有六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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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對?有不信任(六種情況(不信任案.復議案.緊急命令.彈劾.罷免.人事同意權.有六種是要記.三種是記名.三種不記名.那是投票.記名的投票選票上有你的名字.不記名投票票上沒有你的名字.這樣往下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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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們看看公報記載的贊成反對跟棄權名單立法院的法案表決都會出現這個名單請問一下上週五跟本週二的最後的立法院公報會出現這個贊成反對的名單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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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這樣說明因為你這樣的我沒辦法答覆你因為舉手表決方式是主席在採用的狀況之下我是跟各位報告在長期裡面的例裡面都有舉手表決的方式在我先問你舉手表決的結果會不會在公報上有贊成跟反對的兩種名字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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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定不一樣的啊。那我講一句話,早就是立法院的秘書長在胡說八道的鏡頭啦。你們可以去看表決記者,可以不進行表決的。我要問你,舉手表決可不可以告訴我大會公報記載誰贊成誰反對?你怎麼回答這一點?舉手表決可不可以?當然不行嘛!當然不行嘛!你如果用舉手表決在立法,不能區別贊成跟反對,我們未來如何去申請釋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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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為幕僚你沒有讓立法的表決留下贊成跟反對大法官要如何判斷你是出席而且行使之權行使反對回憶紀錄也沒有寫誰贊成誰反對啊所以你再看一看要大法官去看圖說話嗎要大法官看著照片勘驗證據哪一位委員是贊成哪一位委員反對嗎還是要喊口號往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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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院會的機會我就是要突顯出立法院秘書長在韓院長大會主席主持院會的時候沒有辦法沒有能力來判斷我要告訴你你身為立法院的幕僚長你身為秘書長又稱為號稱是我們的立法院的百科全書我們的百科字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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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議事規則嫌熟。請問舉手表決未依可否俱成有效嗎?這是立法院執行新法第六條要同意過半數。你沒有先清等人數不要先一百一還是一百。你舉手的時候怎麼知道?第二要可否並行啊?都沒有進行這樣的程序這樣的表決是無效的。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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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表決涉及到未來合憲性爭議的問題。我要申請釋憲。你要採具名的方式。具名有幾種?點名是不是具名?我問你,點名是不是具名?表決器可不可以用具名?可以具名,可不可以具名?可以嗎?投票可不可以具名?投票可不可以具名?可以嗎?表決器可以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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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嘉賓委員的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