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2839
徐欣瑩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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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徐委員欣瑩:(12時32分)謝謝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
1 | 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
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
3 | 徐委員欣瑩:副主委好。本席想請教,我們今天在談延攬國外的專業人才,我想請教副主委您的看法,能夠讓專業人才有意願來臺灣的幾個重要因素,您認為是哪幾個?能夠吸引他,而且讓他願意來。 |
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那當然是臺灣有符合他覺得好的工作環境跟條件,我想這個應該是最重要的…… |
5 | 徐委員欣瑩:好,環境跟條件,那條件是什麼?他會考慮什麼條件? |
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第一個就是好的工資、待遇…… |
7 | 徐委員欣瑩:對,待遇。還有呢? |
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然後他所居住的環境…… |
9 | 徐委員欣瑩:對,環境。還有呢? |
1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環境也很重要。 |
11 | 徐委員欣瑩:我請教一下,我們國發會的政策要延攬專業人才,你希不希望他長期居留在這兒? |
1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需要。 |
13 | 徐委員欣瑩:需要嘛? |
1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
15 | 徐委員欣瑩:所以我們在居留的部分,本席今天特別來這邊質詢是因為我們收到選民陳情,有一個陳情人來台已經13年了,他是美國人,拿美國護照,他也是申請經濟部特殊人才規劃才獲批准的。這樣一個專業人才來台,其實一個人他最重視的,他賺錢,他在意薪資要做什麼?當然是養家活口,對不對? |
1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17 | 徐委員欣瑩:一個人最終的歸屬還是家庭,所以如果你讓他來,他的太太不能來,他的小孩不能來,這就會是問題。好,那本席要說的是,他太太也採依親方式入境臺灣,申請長期居留,ok,但是他們兩人的親生子女,在他們夫妻倆成為臺灣人之後,沒有任何方式、任何法令可以申請長期居留,他們的子女也無法因為父母成為臺灣人而根留臺灣,所以他的小孩需要每六個月一次的長期探親簽證,而且只要出境臺灣,就要在國外等待申請新的簽證才可以入台,那小孩從小在臺灣長大,但是我們又需要留住專業人才,但是他卻沒有辦法。本席跟您說明一下,陳情人拿美國護照,但是他的太太是拿大陸護照,美國人娶大陸人,那他的小孩就是大陸護照加美國護照,這個案怎麼辦? |
1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就是要未成年才能依親,成年有身障的才可以依親,這個案看起來就是,其他國家也是…… |
19 | 徐委員欣瑩:你覺得這個規定合理? |
2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我剛才有問同仁,大概其他國家也是相同的規範。 |
21 | 徐委員欣瑩:天哪!將心比心一下,今天你想留住他,但是你卻是逼迫他,他要嘛就不要選擇在臺灣,選擇在臺灣,他們親生的小孩就沒辦法,你說未成年,可是他的小孩…… |
2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未成年可以。 |
23 | 徐委員欣瑩:未成年可以? |
2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成年要身障。 |
25 | 徐委員欣瑩:你說的成年應該是18歲吧? |
2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18歲。 |
27 | 徐委員欣瑩:所以18歲以內可以? |
2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可以。 |
29 | 徐委員欣瑩:喔,18歲以上,他反而就不行了? |
3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31 | 主席:徐委員,因為您這個牽扯到個案的選民服務,我是不是請國發會的同仁,還有移民署的同仁到你的辦公室來協助處理,好不好? |
3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跟您說明一下。 |
33 | 徐委員欣瑩:好,可以。 |
34 | 主席:因為您在這裡詢問,可能他們對於個資,對於實際的狀況不是很清楚,他對您的回答如果不夠精準的話,未來可能會構成藐視國會罪,這樣也不好意思。 |
35 | 徐委員欣瑩:這點本席倒沒有這麼認為,我們召委考慮的對啦,個資的部分我們還是小心一下,當然這邊應該還好,這也沒有個資,只是講他的狀況。不好意思,最後本席還是想請教一下,我們對於引進外國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有領域過度偏頗的現象?因為在經濟領域我們發放的金卡占了48%,但是其他像文化、數位、教育、金融、科技都相對少,關於這個現象,副主委怎麼看? |
3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經濟領域涵蓋的範圍比較廣泛,其實某個程度上它也涵蓋到某些科技的或者是經濟相關的這些人才,所以,其實有某些可能應該是歸在科技類,可是可能因為經濟這個領域比較廣泛一點,大家就申請這個類別。 |
37 | 徐委員欣瑩: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未來有沒有要朝向不偏頗地從各方面來延攬? |
3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當然,跟委員報告,因為每個領域都有其主管機關,我們國發會的立場就是鼓勵各個主管機關在其規管的領域內,儘量地去把相關的規定合理化,然後吸引到我們臺灣所需要的各領域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像剛剛說的教授體育的那一部分,我們也會跟體育署再來做一些討論,如果現在引進的員額相對少是因為條件過於嚴苛,或者是…… |
39 | 徐委員欣瑩:條件是我們自己定的。 |
4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所以我們會檢討。 |
41 | 徐委員欣瑩:好,很好。謝謝。 |
4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 |
43 | 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接下來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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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1-19,26,22-1 |
speakers | ["邱議瑩","王定宇","羅美玲","陳亭妃","林岱樺","邱志偉","楊瓊瓔","萬美玲","賴瑞隆","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陳菁徽","葛如鈞","謝衣鳯","林宜瑾","陳秀寳","張啓楷","林月琴","洪孟楷","黃秀芳","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范雲","王正旭","吳沛憶","徐欣瑩","蔡易餘","鄭正鈐","劉建國","陳昭姿","張嘉郡","莊瑞雄","盧縣一","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陳超明","廖偉翔","羅廷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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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5-22"] |
gazette_id | 1134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 20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 16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
agenda_id | 1134901_00001 |